尴尬就尴尬在,我根本就不敢撒手,因为如果这武器落到这老道士手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你也跟他们一样,你也不相信我?!”那老道士突然抬起了头,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接触他眼神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他绝对会弄死我,因为我在他眼底深处看到了绝望之外另一种极致的情绪。
仇恨。
求生的**让我的大脑迅速冷静了下来,我一撒手,接着反手抽出了挂在腰间的猎刀,对着老道士的脖颈砍了下去。
这一次的出手与上次不同,上一次我丧失了理智,而这一次,我清楚地知道我究竟在干些什么。
虽然他救过我的命,但我还是要一刀砍断他的脖子。
这无关道德,无关善恶,无关人性。
因为他已经死了,而我,还要活着。
利刃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呼啸,刀身如镜子般明亮,倒映出我扭曲的脸,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老道士竟然没有躲闪,甚至没有伸手去挡,任凭我这一刀砍在他的脖子上。
没有四处飞溅的鲜血,只有一声闷响,我这一刀,竟然像是砍在了一块硬邦邦的木头上。
老道士看我的眼神中多了一种情绪,那是一种怜悯,甚至可以说是幸灾乐祸,紧接着,几分钟前在小张身上发生的事情,同样在他身上发生了。
他变成了一棵树。
我再也没有了任何勇气,拔腿就跑,老道士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跑啊,逃啊,快逃啊,你能逃到哪儿去呢?你逃不出去的,你逃不掉的……”我丢掉了猎刀,用双手捂住了耳朵,泪流满面,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疯掉的。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哪怕只是有一个人陪着我在这里一起走,听我倾吐心里的苦水,那该多好。
不过,这无疑是一种奢望。
我拼命地跑着,一直跑到失去了最后一丝力气,扑倒在地上。我再也不愿意爬起来,哪怕就这样死了,也不愿意在这片林子里再迈上一步。
一阵声音从我的前方传来,越来越近,最终在我面前停下,咫尺之遥。
终究还是来了,我长叹了一口气,抬起头用朦胧的泪眼往前面一看,忽然就愣住了,这竟然是一双人脚,虽然被污泥包裹,但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心中一时间大为疑惑,难道这鬼地方还有别人?
我一咕噜从地上坐了起来,抬头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因为站在我眼前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是现代的人,而是一位高大魁梧,身披铠甲,满脸络腮胡子的古代武将。搞什么鬼,这个林子难道真的能够连接不同的时间吗?
“吾好不容易才送汝离开这里的,汝为何又回来了?”那人开口说道,他说的是古语,还是战国时期赵国的方言,还好老赵以前教过我一些,我竟然能勉强听得懂。m.xiumb.com
这个世界真是奇妙,我心说,难道老赵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教了我赵国的方言?但是这想想就有点扯淡,要是老赵真的有这种未卜先知的能力,就不会让我们两个到绝户村里去了。
是的,我被一个哥们儿忽悠着去盗墓的时候,在一片树林里遇到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更加诡异的是这个古人说的话我竟然能听懂,不是因为我忽然有了什么特异功能,而是因为忽悠我盗墓的那个哥们儿教过我,这巧合,简直了。
而且他说的话也透着一股子不对劲儿,这语气很明显是以前跟我很熟啊,我认识他吗?没可能啊,他是不是在这里待久了,精神有些不正常了,看谁都像熟人?而且他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好不容易才送我离开,难道这家伙知道离开这里的办法?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我正在准备组织语言回应他,就见他向我伸出了手,我愣了一下,握住了她的手,被他拉了起来。
“也罢,都是命啊,想改也改不了,既然如此,汝就在此陪吾吧。”他又说出了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那个,将军,我想你应该搞错了,我并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咱们俩错着两千多年呢,这么跟你说吧,这片林子非常邪门儿,你以为你刚进来这里没几天,其实林子外面已经过了好几千年了,你不理解是吧,其实我也不理解,”我看着他一脸懵逼的样子,接着说道,“那个不理解也没关系,现在的当务之急呢,就是咱们俩合作,赶紧离开这里,然后我们再从长……”
“汝胡言乱语的毛病还是没改,”那将军忽然打断了我,“汝刚才说离开,汝可知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吾在这里转了两千多年,有哪一天不想出去,所有汝想过与没有想过的方法吾都尝试过,可是,又何尝出得去?”
“你说什么?!两千多年……你,你是人是鬼?”我差点儿把自己的舌头都咬下来,这个跟我想的不一样啊,而且这家伙说他在这里转了两千多年,那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那老道士一口一个“他还活着”,说的是不是他?
他目光深沉地看着我,没有回答,但是我马上发现,他在说谎。
“两千多年,无论是怎样的盔甲,都应该已经锈成灰了吧,可是你身上的这套盔甲就跟新的一样,”我没有把话说完,怕他被拆穿后恼羞成怒,杀我灭口。不知道为什么,小张不在的时候,我的智商瞬间爆棚,说到小张,他……不说了,多说都是泪。
“你不明白。”那家伙摇了摇头,“每过一天,我都会在树上刻下一条划痕,每过一年,在树上刻下更深的痕迹,每过一百年,在树上刻下一个字,如今这树上整整二十六个字,还有数不清的刻痕。”
我四处转了转,果然如此,而且这家伙没有理由骗我,如果一个人为了骗人穿着盔甲跑到深山老林里,还在树上刻下这么多东西,那他可真是病得不轻,这种人出现的几率比活了两千多年的人都要低。
但是很快我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这些刻痕都是新的,于是我说出了我的疑问。
“吾没有办法解释,只能告诉汝此地的所有事物都不可用常理度量,”那家伙再次摇了摇头,“你不明白。”
“你说会不会,这个地方时间是静止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在这个林子里,我们就不会老,也不会死,”我推测道,“两千多年间,你没有碰到别人吗?”
“有,我们身边不正是吗?”
我惊恐地望了望四周,难道这附近还有什么我看不到的人?但是我马上就明白他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他们都变成树了,对吗?”我问道,“可是你为什么没有变成树?”
“因为我的执念,”他靠着一棵树坐了下来,“汝是吾一百年来碰到的第一个人,聊聊好吗?”
怎么又有人找我聊天啊,以后我要明码标价,聊一个小时一个明器,我仿佛看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金光大道,呸,又扯远了。
“饮酒乎?”我咬出了这文绉绉的三个字,从包里掏出了老赵酿的烈酒,丢给了那个将军,他用牙齿咬开,灌下了一大口,大声叫道,“好烈的酒!”
我得意一笑,那是自然,古人酿的黄酒度数跟啤酒差不多,而老赵酿的酒少说也有五十多度,他灌了这么一大口,没有直接晕过去,就已经算是酒量大了。
“你刚才说你之所以没有变成树,是因为你有执念,对吧?”我不敢想象究竟是怎样的执念,可以让他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活了两千多年,我眼前的这个人,比那个老道士还要疯狂得多,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并不可怕,但是一个疯子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就非常可怕了。
“我的执念,就是我的国家,那被嬴政灭掉的国家,我的大赵。”他轻声说着,就像是呓语。
“你是……”我顿时来了兴趣。
“我的名字,叫做廉颇。”
“廉颇?!你就是那个跟白起李牧王翦并称战国四大名将的廉颇?”我叫了起来,这也太扯了吧,“赵国沦陷后,你不是去楚国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没想到汝知道吾,”他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汝真的非常像吾年少时的一位挚友,不过两千年过去了,他不可能还活着。”
是啊,不仅你的那位朋友不在了,你的仇人,那个号称要万世的始皇帝陛下也不在了,无数才子佳人,帝王将相,都化为了一抹烟云,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啊,我一边在猎枪里填着火药,一边在内心感叹道。
“汝说,被战火席卷,被铁蹄践踏过的土地,还会不会生长出新的希望?”他用眼睛眺望着远方,那是赵国的方向,那是他的故乡。
我沉默了,因为我没有办法回答。
我要如何去告诉他,王朝盛衰更替,如同树木百代的枯荣,多少金戈铁马,忠骨黄沙,到头来不过是一场过眼烟云,千秋洗炼过的人间悲喜,到头来,也不过只滤下了青史上的寥寥几笔,或许他清楚这一点,但是他不愿承认,因为这样,他就没有家了。
没有家,就没有归属,没有牵挂。
“我要走了,我不能倒下,也不能后退,因为后退就意味着……死亡,”他站起身来,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兄弟们,冲锋!”
他挥舞着剑大步向前走去,仿佛前面是千军万马,身后亦是千军万马。
望着那个坚定的背影,我心中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忍不住脱口喊了出来,“老赵!”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喊,那是一种非常朦胧隐晦的感觉。
我看到他的身影明显颤了一下,轻轻扭过头,对我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这个笑容,我将用一生的时间去解读。
几根藤蔓从森林的深处射出来,打断了这个刚刚绽开的微笑,它们洞穿了他的身体,将他牢牢钉在了地上,他挣扎着想站起来,鲜红的血液丛伤口中喷溅而出,化为血雾弥散在空气中。
“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发出了一声大吼,我知道这是给我听的,可是我没有动作,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已经差到了极点,这已经第三次有很重要的人死在我面前了,那种痛彻心扉,那种苍白无力的感觉,让我的精神几乎崩溃。
我拼命捂着嘴,哭到浑身都在抽搐。
“当故国的梦伴随着肋骨在敌人的铁蹄下破碎,
当旌旗连同尸体在泥土中慢慢腐烂,
万千生命的凋零不过是史书上一串毫无生气的数字,
埋葬他们的不是故国的热土,
而是肆虐的风沙,
迎接他们的不是鲜花与怀抱,
而是蝼蚁的啃食,
凄惨的月光照耀着朽烂的枯骨,
盘旋的乌鸦蚕食着破败的尸骸,
枯瘦的肩膀扛不起生锈的长剑,
干涸的眼眶泛不起往日的荣光,
鲜血如落花吻了谁的旧伤,
长夜如落幕中了谁的场,
谁在落日的余晖中向远方眺望,
那是谁永远也回不去的故乡,
谁在落雪中低语呢喃,
谁在长夜里将悲歌吟唱,
谁将往事遗忘,
又有谁会将他们的故事低吟浅唱,
路在何方
家在何方
国在何方
忠诚在何方,
荣耀在何方,
守护的人儿又在何方,
王在何方,
旗帜在何方,
仇恨又在何方……”
一个声音在林子的深处响起,不停地吟唱着,这声音虚无缥缈,似乎来自四面八方,那是死神为我演奏的一首安魂曲。
终究,还是逃不掉啊!
“谁?!给我出来!”我歇斯底里的咆哮着,端起了手中的枪,狂奔了过去。
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困兽,开始了最后的垂死挣扎。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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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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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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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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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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