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江南第一媳>第44章 小夫妻各怀心思
  王亨听罢,依然直直地跪着,默然无语。琇書網

  王夫人和老太太都紧张地看着他,等他缓过来,等他反应,等他决定,她们都忘了,林馨儿还站在一旁。

  忽然,林馨儿说话了。

  她问道:“我爹娘知道这事吗?”

  老太太和王夫人一惊,同时抬眼看向她。

  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这也是个聪明的孩子!

  一句话就问到了关键处。

  王夫人轻声道:“知道。”

  林馨儿便不吱声了。

  心疼、愤怒?

  都没有!

  她似乎麻木了。

  林家父母明知王亨长不大,还贪图王家聘礼和权势,把林馨儿嫁进火坑,比将女儿卖给人家做丫鬟更不如。做丫鬟还有个盼头,哪怕配给小厮,也还有自己的人生;而嫁给王亨,就等于没有了自己的人生。

  林馨儿瞬间想起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那个可悲的女主曹七巧,嫁给姜家瘫痪的儿子,忍受了数年非人生活,最后心理和性格扭曲,行为乖张疯狂变态……

  林馨儿仿佛看到自己和王亨的未来:王亨长大后,因身体残疾导致心理变态、性格乖戾,他智商又奇高,变着法儿折磨玩弄她……馨儿激灵一下,浑身恶寒。

  她当即下决心:这原主的父母可以不用理会了。

  林馨儿被他们卖了一次,已经偿还了他们的生养之恩,往后,她就是林心儿,和他们再没有任何关系。

  王亨自林馨儿开口,就抬头看着她。

  馨儿的神情变化没有逃脱他的眼睛。

  他忽然爬起来,一言不发就往外走。

  王夫人慌忙问:“亨儿,你去哪里?”

  王亨没理她们,头也不回地跑出去了。

  他算什么神童?

  他就一个大傻瓜!

  被所有人当成傻瓜、白痴!

  老太太急忙对祺妈妈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安排人跟上去,一面沉声对王夫人道:“你别慌张。他乍听此事,总要过些时候才能转过弯来。馨儿——”她叫林馨儿。

  林馨儿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老太太道:“馨丫头,你自嫁过来,我们并没一点亏待过你。虽然亨儿身子有损,别的一点毛病却都没有,好手好脚的。他又那样聪明,可谓举世难寻。若不是因为你们八字相合,未必就非娶你。便是我家的丫头,自愿嫁他的也不知多少。这也是你们有缘。我们对你也没别的要求,就希望你能好好的陪着他,将来自然不会亏待你。寻常女子嫁人,也有不尽如人意的。有些上有恶婆婆,下有刁钻小姑,男人也不好,过的日子都不如猪狗……”

  林馨儿木然听着,那声音逐渐飘渺。

  若她真是八岁的孩子,自然被老太太打动。

  可是,她已经二十八岁了!

  让一个美好的小女孩嫁给一个长不大的侏儒,还把话说得这么好听,这真是那个慈祥的老太太吗?想来在她们心中,她这个穷家小户的女儿,还不抵王亨一个笑容来得重要。

  林馨儿为原主感到悲哀。

  但她是林心儿。

  林心儿可不会逆来顺受!

  她不知什么时候离开的瑞明堂,回到自己的屋子。哦,就是她和王亨的新房。蹬掉绣花鞋,往床上一钻,把大红百子千孙帐往下一放,再往后一倒,四仰八叉。

  看着这帐子,她觉得很讽刺。

  百子千孙?

  这真是痴心妄想了!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停下,隔了一会又悄悄退了出去。林馨儿知道,定是丫鬟进来察看她动静。

  她嗤笑一声,难道她还能逃跑?

  眼下这情形,王家肯定会防着她逃跑,她怎会打草惊蛇呢。一旦打草惊蛇,下次再想逃就不容易了。

  再说,她太小了,才八岁,出去往哪跑?

  她想怎么也得等个一两年,甚至两三年,等风平浪静了,王家对她的防备松懈了,她也准备充分了,再跑!

  至于王亨么?她也想过了。

  没了她林馨儿,王家照样能为他找来张馨儿、李馨儿,时间长了就把林馨儿忘了,一样过逍遥日子。

  她没有资格怜悯他,先顾好自己吧。

  既然决定要逃跑,她便开始算计。

  该做哪些准备、带什么东西?

  她可不是什么品格高尚的人,才不学电视里的女主,离开男主时一样值钱东西都不带,让男主感动又心疼。

  她是一定要带上金银财宝的。

  卷包袱跑路么,当然得卷,要把包袱装得大大的!

  王家这么有钱,不拿白不拿;拿了王亨才会恨她,觉得她是个卑鄙小人,这样忘记她更快。

  忘记她了,才容易开始新生活。

  所以,她是为了王亨好!

  林馨儿在脑海中模拟打包:

  第一,要把王亨送她的魔方宝盒带着。那里面都是她攒的珠宝,有长辈赏的,有王亨送的。送给她了就是她的,她当然要带走。这个万万不能丢下!

  第二,要把血玉鸳鸯带着。想了一想,还是拆开带一只吧。全部都拿的话理由不充分,带一只就能说通了,表示她从此后和王亨天各一方、鸳鸯分离。——单只也很值钱的!

  第三,散碎金银。她来王家已经半年了,每个月的月钱也有二两呢。王亨的也归她保管。这些银子她都要带走。她也有理由的:她这几个月陪着王亨,陪吃、陪喝、陪睡、陪玩、陪读书,收些报酬不过分吧?虽然王家已经给她爹娘银子了,但那是卖身银子,和这个是两码事,不能相提并论。

  林馨儿觉得自己很讲道理,不该她的她不拿。

  她不停地畅想该带的东西,脑海中的包袱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而她的思路已经延伸进入王家库房去了。

  忽然她一惊,仿若从梦中惊醒。

  她想起一个问题:包袱这么重,她能带得出去吗?

  以两年为期限,两年后她十岁,十岁逃跑,光脚跑路还嫌不够利索呢,何况还背这样大一个包袱!

  林馨儿犹豫了,觉得这包袱得减重,有些东西不能拿,比如那个魔方宝盒。背不动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得考虑王家人的心情和感受。若她自己跑了,王家未必会大张旗鼓地派人捉拿她,与其这样费神还不如重新再帮王亨娶一个呢;可她若是卷走了王家重要的东西,王家能不管吗?

  林馨儿将心比心,觉得王家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她只好肉痛地从包袱中一样一样往外拿东西。

  ——当然也是模拟的!

  减到最后,只剩下她自己的月例银子。

  为了小命着想,只能舍弃那些贵重珠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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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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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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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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