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馨儿睡前还惦记着孟清泉。
为什么王家不让王亨娶孟清泉呢?
他们才门当户对,不是吗!
孟清泉为什么再也没来过王家?
一觉醒来,迷迷糊糊才睁眼,王亨便凑上来,对着她腮颊就亲了一口。
林馨儿怨气就上来了:这破小孩太淘了!不是亲她,就是偷看她洗澡,还要跟她一块洗。wWW.ΧìǔΜЬ.CǒΜ
这偷香的行为太可恶了!
小小年纪不学好。
虽然她是他妻子,也只能算童养媳。
说起来,这也是她最怀疑王家的一点:王家可是当世一等一的世家大族、书香门第、簪缨豪门。就算娶林馨儿的理由再堂皇,在她和王亨成年之前,也不该让他们同床共枕。这不符合世家规矩,更不符合世情礼法。
她便质问王亨。
王亨振振有词地回道:“这算什么!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岁进宫,比你还小两岁呢。当时,汉昭帝十二岁。我们既为夫妻,睡一床怎么了?”
他还引用起历史典故来!
林馨儿无语极了。
她拿淘气的王少爷没办法,两人每天同床共枕,防又不胜防。她鼓着腮怒视他一会,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也凑近他脸颊,在他红艳艳的嘴唇上用力亲了一口。
王亨瞪大眼睛,一手捂住嘴儿,一手指她道:“你……你还没漱口就亲我嘴?”
林馨儿掐着小腰得意地笑。
与其生气,不如亲回来!
这时,王夫人命人送来了新制的藕粉桃花糕及其他应季的小点心,每样只有两块,防止他们贪吃过量。
林馨儿喝了一小碗杏仁露,吃了几块小点心。
王亨不肯喝杏仁露,说不喜欢那个味儿。
林馨儿趁机问若彤:“你家少爷小时候是不是特别难带?脾气古怪,只有孟家那一汪清泉才能泡软他。”
若彤本能就想摇头,可是又不知怎么说。
王亨忍不住笑道:“馨儿,你问她,她也不知道。若彤若兰她们是一年前才选上来的。在她们之前,我已经换过两次丫鬟和小厮了。他们都不知道我小时候的事。”
言下之意,你要问还是问我本人吧。
林馨儿吃了一惊,问:“为什么老换人?”
王亨不在意道:“犯了错呗。被母亲打发了。”
林馨儿道:“怎么个个都犯错?没一个好的?”
王亨道:“不是个个都犯错。别的人是被连累的。”
林馨儿更觉蹊跷:一人犯错,连累全部的人都被撤换,这也未免太过严苛了。再者,王亨才八岁,短短几年内就换了两次近身伺候的人,若彤她们是第三批了,平均每两年就换一批人,要说这中间没有猫腻,打死她也不相信!
她疑惑地问道:“犯了什么错那么严重?贴身伺候的人不是要熟悉才好吗?打小跟着伺候过来的才知道脾气。老是换人不好吧?”——这你都没想过?
王亨之前从未细想过这事,现在经林馨儿一提,心头困惑一闪而逝,随即强辩道:“母亲既打发了他们,自然有她的道理。难道母亲还会害我?”
林馨儿心想:就因为你母亲不会害你,所以才蹊跷!
不过,这次她没有追根究底。
显然,这触及了王家隐秘。
她还是小心谨慎些才好。
依她对王亨的了解,即便她不追问,他回去也一定会问王夫人这个问题的。
果然,晚上吃饭时,王亨问了王夫人。
王夫人慈爱地摩挲着他头脸,道:“娘打发他们,倒也不全是因为他们犯错的缘故。只因你天资聪明,从小就与众不同,娘也不愿用些规矩来束缚你,一切都随你的兴趣来。若是派些大人在你身边伺候,免不了要啰嗦,不许你干这个,不许你干那个,倒招你烦恼厌恶。娘想着,小孩子容易说上话,也不敢聒噪你,所以才派小孩子跟着你。不过是伺候穿衣和端茶倒水,再跑跑腿传话。若是你进山或者出远门,娘就另外派婆子和护院跟随。”
王亨欢喜道:“还是娘最疼我。”
他得意地朝林馨儿一抬下巴,意思说“怎么样?我就说娘这样做必定有她的道理。”
林馨儿却不信王夫人的话,叹息地想:到底是孩子,再聪明也是孩子,三两句话就被糊弄住了。
若只有这一件事反常,王夫人的话或者可以相信,但从林馨儿嫁进王家这件事开始,何止一桩事反常?汇集在一起,这每两年便换一批丫鬟和小厮的行为,大大不正常!
可是她没有表露,在长辈面前,她一向谨慎的很。
不论如何,王家对她还不错。
不管她将来是否留在王家和王亨做夫妻,她都不想带坏人家的儿子,所以她总和王亨比拼读书,激发他上进心,引导他往正路上走,不因溺爱而长歪了。
她觉得王亨的天分奇高,将来必成大器,便撺掇道:“我觉得你很厉害了,可以考秀才了。”
王亨道:“我才八岁呢。”
林馨儿想想八岁是太小了,不能拔苗助长,便道:“也对。那就再等几年。把根基打稳了,从秀才一路考到状元,让天下人都看看,什么叫‘天纵奇才’!”
王亨被她说得眉开眼笑,用力点着小脑袋,道:“好!我将来要做忠臣良相,光宗耀祖、为国效力!”
林馨儿道:“不,不!不能做忠臣!你看历史上,忠臣都活不长。要做就做奸臣!”
王亨两眼瞪得滴溜圆。
……
外面传来“呱”一声老鸹叫,将梁心铭从回忆中惊醒。
那嘶哑难听的声音提醒她:这别苑不仅有她的欢笑,也有她的眼泪。就像看小说不愿看虐心的情节一样,她也不肯回忆和正视那段锥心蚀骨的往事,就此中断。
※
从西客院离开后,王亨匆匆和洪飞道别,回到第四进院子自己房中。
在灯下,他掏出那血玉鸳鸯仔细观看。
这一看才发现:那玉鸳鸯之前在狗嘴里被含了一阵子,沾了狗的口水,再被他用手帕子擦试过,表面的灰尘都擦干净了,但是鸳鸯翅膀刻有极细密的羽毛纹路,那纹路里满是乌黑的泥痕。
这说明:玉鸳鸯应该在荒野埋了很久才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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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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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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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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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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