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你花钱点唱,我卖艺赚钱,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了。”
“好,你要多少银子?”
“你刚刚说要出资买五十本书,这五十本书,好像是五十两银子吧?”ωωω.χΙυΜЬ.Cǒm
五十两银子?唱歌要这么多钱,你是金嘴玉牙啊!
郑严虽然有些肉疼,但为了羞辱李缙,还是硬着头皮从怀中掏出了钱袋,取出几锭银子,当场交给了李缙,他方才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并没有打算买那五十本书,他是料定了李缙会拒绝他的请求,才会那样说的,哪曾想最终却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他的心里在滴血,可是还得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这银子已然给了你了,你打算什么时候上台啊?”
李缙向西侧小舞台那边看了看,扬了扬下巴,对郑严说:“我也不能让郑举人你久等啊,待台上那位清倌人下了台,我就会上台,不知郑举人,你想听什么歌啊?”
“你随便唱上一即可了。”
“好,那我先去和人打声招呼,准备一下,至于你嘛,请自便吧。”
李缙说完就抛下郑严等人,去了尹紫苑那里,春桃就侍立在尹紫苑左右,李缙一来到近前,就打春桃去了他的住处拿乐器,也就是他经常使用的那把阮,而后他把手里拿着的那几锭银子,都给了尹紫苑,尹紫苑问他这是哪里来的银子,他笑着把刚刚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尹紫苑听李缙说完这整件事情,大为光火,这不是羞辱人吗,同样都是士子,我凭什么要唱歌给你听啊,你当我是贱民啊,就是给钱也不行啊,这是更大的侮辱,她马上要李缙把银子送回去,可李缙却说他能够化解这个难堪,跟着就去找琳娘商量上台的事了。
没过多长时间,春桃把阮拿来了,这时李缙已然征得了琳娘的同意,并且正赶上台上那位清倌人唱完了歌,刚好要下台,所以他将阮接过来,即刻向西边那个露天小舞台走了过去,而后本着先下后上的原则,从容地上了台。
在李缙上台的时候,早已同郑严一起来到了舞台前的,郑严的那几个牛B哄哄的跟班,很会抓时机地嚷嚷了起来。
“众位乡亲父老,大家看到现在上台这人了吧,这人就是群芳院今日所售的书籍中,全部歌曲的词曲作者,他的名字叫李缙!”
“告诉大家一个事情,那就是这个李缙不但会写词作曲,还会唱歌呢!”
“听说还唱的挺好的,都快赶上清倌人了!”
“要是他唱的不好,郑举人又怎么会花钱听他唱歌,还是花费了五十两银子!”
“这个李缙一会儿要唱的歌,就是郑举人点的歌!”
“郑举人邀大家一同共赏!”
什么?李缙登台是要卖唱,来给那个什么郑举人唱歌的?这郑举人不惜花费许多银两,请李缙为他献唱一曲,其用意不用问,肯定是想抬高自己,贬低李缙,但只要李缙不接受,他也无可奈何,可李缙偏偏就同意了,作为一个读书人,怎么能这样没有骨气呢,不就区区五十两银子吗,你就折腰了,也太不值钱了!
围观的人们,听郑严的那几个跟班咋呼完,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对李缙整个人的观感都不好了,人们还是比较喜欢有骨气的人的,无论他们自己有没有骨气。
那边的尹紫苑,都快气炸肺了,要不是春桃拉着她,她早冲上去跟那帮人理论了。
而琳娘却稳如泰山,也没有让人去制止那几个在她场子里大呼小叫的家伙,要他们闭嘴,或将他们赶走,她要是那么做了,李缙还哪有表现的机会了。
李缙面不改色、不疾不徐地走到了舞台之上,待台下作践他的那些人把话说完,他刚要开口还击,恰巧在这个时候,竟有不之客到访了。
这不之客,指的是意想不到的客人,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李缙在内,他们谁都没想到,兴王府的两位小郡主,居然会来这里凑热闹!
“哗……”
人们搞清楚了状况,马上就自动闪出了一条道路,任谁也不敢挡在前面不走,不走就是作死,以下犯上,冒犯郡主,那是大不敬的罪过,属于是十恶不赦之罪,要是严办,都有可能会掉脑袋。
在人们把路闪开之后,两位小郡主这才在一众侍卫、太监、婢女的簇拥下,来到了群芳院的门前。
这两位小郡主今天穿的衣服的颜色,还是一红一白,那位穿红色衣服,年纪略小的郡主,也就是朱彩鸢,她在朝这边走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舞台上的李缙,因为那个舞台就只是一方平台,并没有搭什么棚子,这连障碍物都没有,加上李缙又是那么大的一个活人,她要是再看不到,那就只能是她的眼神不好了:“不是说有清倌人唱歌吗,怎么变成男人唱歌了?去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走在朱彩鸢身侧的鲍朝来,也就是昨日李缙在诗文大会上见到的那个老太监,连忙应了一声:“是,郡主殿下。”
他说完就扭身单独走了出来,高声喝喊了一嗓子,把琳娘这个群芳院的老板娘叫了过去,待问明了情况,就去回朱彩鸢的话了。
朱彩鸢听了鲍朝来的回话,与她的姐姐朱彩璃说:“台上这个名叫李缙的书生,他要是很想唱歌,那上去唱歌也无妨,可他的目的,却是为了挣那点银子,连身份都不顾及了,这未免也有点太财迷了吧!”
朱彩璃就站在朱彩鸢的身边,她也听到了鲍朝来的回话,心下感到很奇怪,照理说李缙应该不会缺那五十两银子吧,既然他不缺钱,那为什么还要卖唱呢,他难道不知道这样做,会折损自己的声誉吗,他又不傻,不可能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可知道为什么还要如此做呢,实在是令人费解啊:“你就不要管那么多了,人家财迷也好,不财迷也罢,都不关你的事情,你还是看看我们要坐哪里,然后让人快点把仪仗、椅子搬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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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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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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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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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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