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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柱>第四十四章 表演
  赵清萘在把琴放好以后,就坐在那里不动了,因为抚琴需要有安静的环境,更需要有安静的心境,她是在沉淀心境,待台下的人们都沉寂下来,她也沉淀好了自己的心境,在某个绝妙的瞬间,她纤手向外一挥,拨动琴弦,即刻开始了她的表演。

  她的表演用八个就能够形容,那就是——琴声悠悠,歌声绕梁。xiumb.com

  人们听到她所弹所唱之音,脑中一片空明,随即躁心渐雪,不平之气尽去,内心倍感祥和,甚至连心灵都升华了几分!

  说简单点就是,她演绎的十分有意境,给人们带来了美好的艺术享受,因此在她一曲唱罢、奏完尾奏、收住琴弦、人们在意识到表演已然结束了以后,都大声称赞叫起好来。

  赵清萘在这些称赞叫好声中,起身绕过琴桌,向前走了几步,同台下的人们说:“在我未上台之时,菲儿姑娘就已经同大家说过了我所要弹唱的曲目的名字,而我刚刚弹唱的这首曲目,便是她口中所说的那首《青花词》了,可是菲儿姑娘只说了这曲目的名字,却没有说这首尤为好听的歌曲是何人所作,现在我告诉大家,它的词曲作者名叫李缙,这李缙是外省的一位学子,为访友来了安陆,就在诗文大会举行之际,因此他也慕名参加了今年的安陆诗文大会,他此时就在台上,是闯这第三关赋关的闯关者之一,我上台之时在走过他身旁的时候,曾短暂驻足了片刻,大家要是留意到了我的举动,相信现在应该知道他谁了。”

  原来这清萘姑娘真的认识李缙啊,可是听话音儿,他们两个人好像刚认识没多长时间,既然刚认识不久,那这关系恐怕就没那么亲密了,说不定只是泛泛之交而已。

  台下的人们,尤其是一些男人,在想到有这种可能性以后,心里舒服多了,男人就是这么自私,自己喜欢的美女,就算得不到,也不想让别的男人染指,除非那个男人无论在哪个方面都能得到他的认可。

  赵清萘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这位参加诗文大会的李缙公子,不但诗文作的好,还精于作曲,他为我们群芳院作了二十几首新词新曲,这些新词新曲全部都与我方才弹唱的那首曲目一般动听,每一首都可以说是绝世之作,因此我们群芳院把这些新词新曲刊印成了书籍,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那些喜爱音律之人能更好的去鉴赏这些词曲,而这书籍的发售之日,就定在了明日,发售地点,就在我们群芳院门前,届时还会举办签书会……”

  别看赵清萘平时寡言少语的,好像不太能说,但实际上她却挺能说的,她滔滔不绝地打起了广告,唯一的缺憾就是,她没有把那本书带来,要是手中再拿着商品,那就更直观了。

  而后,等把预先准备好要说的那些东西全部都说完,赵清萘这才抱着琴离开了舞台。

  赵清萘前脚刚离开,董菲儿后脚就从一边走了过来,她来到舞台中央,先不吝言词地夸赞了赵清萘一通,说赵清萘的琴技唱功有多么多么的了得,弹唱的那首歌又如何如何的让人陶醉入迷,说完这些她又开始报幕了,接着第九位清倌人,也就是最后一位要上台表演的清倌人登台了,这位清倌人就是张俏鹫。

  张俏鹫同样是要献唱一曲,并且她也没有带乐队,她也是一个人上台来的,怀中也抱着一把乐器,要是她抱着的这把乐器是古琴,再换件白色的衣裙,那就与赵清萘上台时一模一样了,只是她穿的不是白色的衣裙,而是蓝色的衣裙,另外她怀里抱着的也不是古琴,而是一把胡琴。

  胡琴,即二胡。

  二胡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拉弦乐器,始于唐朝,一开始叫奚琴,后来有人把这种奚琴与嵇琴、轧筝融合在了一起,创制出了新颖的胡琴,这胡琴便是后世的二胡了,只是这个时候还不叫那个名字。

  李缙看到张俏鹫怀里抱着的是把二胡,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还真是能别出心裁啊,无怪乎她能名列安陆名妓排行榜第一,看来除了容貌气质讨男人喜欢之外,怕是跟她这么有想法,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张俏鹫上了赛台,也是有路不好好走,非得择路而行,她顺着李缙所坐的这一趟桌椅与其他人所坐的一趟桌椅之间的过道,摇曳生姿地走到了李缙的身边,然后她也停了下来,往李缙的卷纸上瞧了瞧,跟着才又向前行去,去了前边的那座凉亭。

  她进了凉亭,没有在道具组为她准备好的那个绣墩上落座,而是直接走到了舞台边,对着台下的人们,先说了一通话:“奴家便是张俏鹫了,今天我也打算为大家献唱一曲,而我所唱的这首曲目,同样是李缙所作,刚刚我在来时,所驻足之处,那里坐着的那位闯关者便是李缙了,这位李缙李公子,他所作的所谓的歌曲,每一首均能堪称是精品,说是旷世之作也不为过,不信大家就听听我这首《江南》,要是觉得动听,大家明天就快去群芳院买书吧,那本书中可是有二十几首李缙所作的歌曲呢!”

  我去,这张俏鹫挺会做人啊,竟然帮群芳院打起了广告,这是在回报琳娘肯让自己给她写歌的情谊吗?

  李缙喜欢这种懂得人情世故的女人,或者说是情商比较高的女人,他不喜欢做事不知进退毫无分寸的傻白甜。

  张俏鹫说完她想要说的话,转身走到摆放在舞台中央的那个绣墩边,优雅的坐下,之后摆了个架势,静止了片刻,方才“咿咿呀呀”地拉起了二胡。

  嗯,不错,没想到用这二胡拉《江南》的调子,竟然这样好听,很有中国风的味道,古色古香的,真是韵味十足啊。

  坐在舞台后方观看演出的李缙,一边听张俏鹫拉二胡,一边不住地点头,可是刚听了几声,连前奏都没有听完,评审就向他走了过来,他迫不得已只能起身去应付评审,这样一来,也就无暇再欣赏什么表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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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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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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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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