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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柱>第三百五十四章 万分诧异
  王美莎红着脸,回答说:“我自然也是要洗澡的。”

  李缙谦让说:“那不如你先洗吧。”

  王美莎连忙摆手:“不,还是你先洗吧,你洗完了我再洗,也不用换水了,我就用你用过的水洗就行了。”

  李缙听闻这话,感觉有点耳熟,他忽然想起了,他前年在南京凤栖班‘嫖’过的那个蒋媛依,当时他要蒋媛依与他一块儿洗澡,蒋媛依就是用同样的话拒绝他的。

  时间过的好快啊,一晃快两年了,也不知道那个蒋媛依现在沦落到了何处,可还安好?

  李缙在心中感叹了一声,同时继续谦让说:“我看还是我用你用过的水洗吧,因为不管怎么瞅,你都要比我干净。”

  王美莎肯定要比李缙干净,因为王美莎是女人,李缙是男人,女人普遍比男人爱干净,身上干净,用过的洗澡水,自然也不会太脏,还是可以用来洗澡的。

  但也不是说,李缙用过的水,就不能再用来洗澡了,他也是很干净的,隔三差五就会洗澡。

  其实不光李缙是这样,很多人都是这样。

  古时候的中国人,是非常注重自我清洁的,人们不仅仅把沐浴单纯地看做是洁身净体的一种手段,还对沐浴有更深层次的理解,视之为隆重礼仪,祀神祭祖之前,都要沐浴净身,而人死之后,也必须剪去手脚指甲,再给其洗一次澡才能丧。

  早在秦汉之际,中国的沐浴习俗便已形成,到了汉代,中国人已有了至少三日一洗头、五日一沐浴的习惯,就算家里招待客人,也要满足客人的这个需求,这比后世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都要讲卫生多了。

  时至明朝,洗澡更是成为了一件高雅的事,澡身可以与赏古玩、名香、诵名言并列。

  总之一句话,那就是古代中国人很爱干净,很重视洗澡这件事,很爱洗澡。

  王美莎再次摆手说:“不,还是你先洗吧。”

  “啊…好吧,那我先洗。”李缙这次倒没有让王美莎跟他一块儿洗澡,因为古代洗澡有个规矩,那就是男女不能一同洗澡,就算是夫妻也不行,甚至不能共用一个浴室,但最主要的还是李缙不知道王美莎今夜有没有献身的打算,所以不便胡来。

  李缙说完就去屏风后洗澡了。

  李缙洗澡很快,他脱光衣服,跨入澡桶,坐下泡了几分钟,而后起身往脸上、身上抹了些澡豆粉,搓洗了一番,用水瓢舀水冲净,这就算洗完了。

  澡豆是中国古代民间洗涤用的粉剂,以豆粉添加药品制成,下至贩夫走卒,上至皇亲国戚,可以说是家家必备,因为它是全能日化用品,可以用来净手、洁面、洗头、浴身、洗衣服,总而言之,一切污渍、油脂,全都能搞定,当然了,用处不同,添加物也会不同。

  李缙洗完了澡,出了澡桶,用布擦干身子,跟着一面穿衣服,一面隔着屏风问王美莎:“我洗完了,接下来我要干嘛啊?”

  王美莎几不可闻地说:“你,你先到床上去吧。”

  “哦。”李缙答应了一声,既然要上床,那就没必要穿外衣了,他将内衣、中衣穿好,光脚出了屏风,上了王美莎的绣床。

  在李缙上床以后,王美莎由另一头进了屏风,然后开始窸窸窣窣脱衣服,洗上了澡。

  李缙也没有偷看王美莎洗澡,他上了床便躺下了,但并不是心如止水,还是有些小激动的,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想一些别的事情,比如说种地,这事儿得赶紧进行了,再耽误下去,可就错过耕种时节了。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王美莎洗好了澡,也穿着中衣上床来了。

  李缙给王美莎让了让道儿:“你睡里边吧。”

  “嗯。”王美莎点了点头,去了床的内侧,仰面躺好,将被子拉过来,盖在了身上。

  王美莎上床这会儿,还不到戌时,也就六点多钟,晚上六点就睡觉,这搁在古代也算是早的了。m.χIùmЬ.CǒM

  这么早,李缙哪能睡得着啊,他倒是想做点啥,可又不清楚王美莎的心意,所以他只能等,等王美莎给他暗示,例如拉他的手,那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开展行动了,但最终能不能得逞就不好说了,兴许人家就只是想拉他的手而已,并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含义。

  一晃,一个时辰过去了,李缙都等傻了,可是啥暗示都没有收到,他不时地会去看王美莎,现王美莎的眼睛始终是睁着的,也没有睡着,但跟睡着了一样,除了眼皮,身子一动不动,话也不说,不知道在想什么。

  晕!这王美莎起码也经历了两个男人了,怎么还这么矜持啊,这是在等我主动吗?亦或是她只是想跟我盖棉被纯睡觉,而不是想要跟我ooxx?

  李缙实在是搞不清王美莎的意图,但也不能再等下去了,最后他决定试探一下,要是王美莎有那个意愿,他就辛苦劳作一番,要是王美莎拒绝了她,那他就踏踏实实地睡觉。

  李缙与王美莎盖的是一条被子,还是较为方便他行事的,他慢慢把手伸过去,轻轻地放在了王美莎置于腹前的手上,揉捏把玩起了王美莎的纤纤玉手,隔了一会儿,他直接将手移到了王美莎的胸上,见王美莎只是扭捏了几下,并没有拒绝,推开他的手,他豁然翻身,吻向了王美莎的红唇,同时身子也压了上去……

  一晃,一个时辰又过去了,李缙从王美莎一丝不挂、白皙的都有些炫目、光滑如锦缎一般的胴体上爬了下来,而后等王美莎呼吸逐渐均匀,他万分诧异的开口问说:“美莎,你怎么是处、子啊!?”

  李缙是在中途现这个事情的,他现的时候很吃惊,他真怀疑王美莎是去做了那个什么xxx修补手术!

  可是在明朝这个时候,哪有那种手术啊,那不然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李缙当时也不好问这个事情,因为王美莎情绪正嗨,一问势必就要冷掉了,所以他就换了一种行事风格,还是照样把事儿给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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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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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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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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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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