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缙‘钦佩’地说:“他倒是蛮有勇气的嘛。”
陈莆坏笑了两声:“嘿嘿,谁说不是呢。”
“那夏溪是怎回他的啊?”
“夏溪姑娘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告诉他,自己已心有所属了,之后就没怎么和他说话了。”
“他没问夏溪的心上人是谁?”
“问了,夏溪姑娘没有告诉他,他不知道这个人就是大人您,以至于会错了意,还以为夏溪姑娘爱慕的人是杨翰林,真是笑掉我的大牙了。”
“杨慎这么有才华,夏溪为什么不爱慕他啊?”
“这个下官就不甚清楚了,或许是因为夏溪姑娘钦慕黄娥的缘故吧。”
“黄娥?你说的是杨慎的妻子吗?”
“是的,下官说的就是她,她是京中有名的才女,怎么,大人你也知道她?”
李缙当然知道黄娥了,古代蜀中有四大才女,分别是卓文君、薛涛、花蕊夫人和黄娥,这个蜀中四大才女之一的黄娥,就是杨慎的妻子。
黄娥是明代的一个女文学家,她是四川人(杨慎也是),生在书香门第,父母都具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其父叫黄珂,是个进士,后累官至尚书,其母也是名门闺秀,所以她从小就饱读诗书,不仅博通经史,还能诗文,擅书札,这样的一个女子,若是没有成为京中有名的才女,那反倒有些奇怪了。
后来其父黄珂,为黄娥选了婆家,在黄峨二十一岁的时候(李缙被送来明朝那年,两年半之前),将其嫁给了与他同朝为臣的杨廷和的儿子杨慎。
杨慎跟黄娥成婚以后,感情非常融洽,二人卿卿我我,生活的十分幸福美满,可是春光明媚的日子没过多久(五年多),急风暴雨就来了,杨慎因哭宫获了罪,而黄娥对杨慎不仅毫无怨言,还曲意劝慰,殷勤照顾,不辞风霜之苦,千里跋涉,亲自护送杨慎去了云南。
可还没走到地方,杨慎看到黄娥风尘满面,疲惫不堪,就不忍让黄娥再向前护送下去了,力劝黄娥回四川新都老家,于是黄峨便和杨慎分开了,回了杨慎的老家料理家务,虽然后来黄娥也曾越山涉水,到云南探望过杨慎,但在其后的三十年里,杨慎和黄娥他们这对苦命夫妻,大多数时间都是活在分离和思念的状态中。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这些都是原来会生的事情,现在已然不会再生了,杨慎没事儿了,他和黄娥自然不会分开了,李缙着实是救了不少人,影响了太多太多人的人生。
李缙对陈莆的话有些不甚了了:“知道,可是我不太明白你刚刚那话的意思,你为什么揣测说,夏溪不爱慕杨慎,是因为钦佩黄娥的缘故啊?”
陈莆好像知道些什么,他煞有介事地说:“因为夏溪姑娘不想破坏黄娥和杨翰林之间的感情。”
不想破坏黄娥和杨慎的感情?这是啥意思啊?是说她要是嫁给了杨慎,杨慎便会因宠她,而冷落了黄娥吗?
夏溪是顶级美女,想来应该是要比黄娥长的漂亮,她能有这份自信也不奇怪。
可是别忘了,杨慎是才子,他应该还是喜欢能与自己谈论诗文的女子,也就是才女。
黄娥就是才女,她的才,要比夏溪的貌,更吸引杨慎,所以夏溪就算是嫁给了杨慎,也不一定就能破坏得了黄娥和杨慎的感情。
夏溪那么聪明,她能不明白这些吗?
陈莆说夏溪不想破坏黄娥和杨慎的感情,他说的言之凿凿,一定是听夏溪说过这话,而夏溪说这话应该是托词才对,她多半不喜欢杨慎,不然她才不会管这么多,什么钦慕啊,全是扯淡!
李缙迟愣一下:“就为了这个?”
陈莆蹙眉说:“我只知道这个原因,至于这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原因,我就不清楚了,李大人,你不会因为夏溪姑娘跟杨翰林是朋友,就猜忌什么吧,夏溪姑娘的事情,我最清楚了,我可以对天誓,他们两个人绝对是清白的,虽然夏溪姑娘可能会有爱慕杨翰林之心,但是…”
“行了,你别再说下去了,反倒越描越黑了,你这是在帮夏溪,还是在害夏溪啊。”
“……”
“到了吧,是这里吗?”
“是这里,大人您前几天不是来过吗,不记得了?”
“你这里跟迷宫似的,院子都长得一个样,我哪能认得出来啊。”
“那是大人您没仔细看,其实这每处院子还是略有不同的,因为住在这里的姑娘们,她们的喜好各不相同,喜欢花的,院子里就会有花圃,喜欢鱼的,院子里就会有水缸,你看夏溪姑娘这里就有水缸,她就喜欢鱼,不过总是撑不到过冬,鱼就已经被她给养死了。”
“没想到她还是个宠物杀手。”
“宠物杀手?”
“对,就是很喜欢小动物,喜欢到不要不要的,可是却养不活小动物的人,此种人大部分为生活白痴,他们连自己都养不好,更别说小动物了。”
李缙在说这话的同时,向院中正房走去,而后拨开厚实的棉门帘,迈步进了夏溪住的屋子。
李缙进屋之时,夏溪和林文泉两个人正在说话,实际上是夏溪在听,林文泉在说,他絮絮叨叨的,也知道在跟夏溪絮叨什么,当看见了李缙,他立时停住了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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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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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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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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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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