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书价,相对于其他东西来说,简直都贵到没边了,每部纹银一两的书籍,这都不是最贵的,还有每部纹银好几两一本的书籍,当然了,也有便宜一些的书籍,但也便宜不到哪里去,而这一本书的价钱,能买好多的米和肉,所以说卖书在明朝这会儿,绝对能算得上是一个暴利行业了,但能不能挣到钱,还要看书能不能卖出去,卖不出去说什么都是扯淡。
明代书商无所不印,什么经史子集、道藏佛典、医书农书、时人诗文,乃至科举作文精选他们都印,但最好卖的,还是普罗大众喜闻乐见的各种通俗小说,即‘卖古书不如卖时文,印时文不如印小说’,这就是书商赚钱的秘诀,你要是不知道这个秘诀,指定是赚不到钱的,比如说印了一些没人看的书,非但赚不到钱,还会赔钱。
所以关键还是在于书,只要能搞到好书,就一定能赚到钱,《三国演义》这些书,一直以来都是畅销书,可是从明初开始,再版了一遍又一遍,卖的时间长了,谁人都买过了,也就卖不动了,书商想赚钱,就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出新书。www.xiumb.com
到了嘉靖年间,书商们对新书的渴求,已经到达了巅峰,可是去哪找新书啊,能出的书,都已然被搜刮殆尽了,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这都不是事,书商们自有办法,什么办法呢?那就是在士林里,找有文化、有才气的人自己写,可士林之人均视小说为小道,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写,人家还读书考科举呢,哪有功夫给你写小说啊,是以能真正找到好的作者,自己写书的书商不多。
那剩下的书商怎么办呢?他们绞尽脑汁,后来又想出来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比较奇葩了,那就是翻译史书,即把史书用白话文翻译出来,改史成文,将其转化为历史题材的通俗小说,如《唐书志传通俗演义》等,虽然这些书水平不高,质量堪忧,但销量都不错,可见读者已经饥渴到了什么地步。
等《西游记》这部神书横空出世的时候,书商们都疯了,因为没见过这么牛逼的小说,不仅情节有趣,文笔也极好,作者绝对是文人中的高手,跟原来那些粗制滥造的小说,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书商们立刻跟风搞起了原创,《北游记》,还有《南游记》,很快就面世了。
虽然书商们找到了一条原创之路,可是因为他们的水准太低,搞出来的小说品质太过低劣,使得读者很快便不买他们的账了,所以这小说,还是得找专业的人来写。
是时,科举之路越来越艰难了,使才不如使钱,读书人举官无望,只能另谋出路,由于士林和商贾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文人言商渐渐不再是什么丢人的事了,以文生财,变得稀松平常,随处可见。
从嘉靖、万历以降,文人们开始悄然介入小说创作,虽然文人们觉得此系小道,但家中贫寒,仕途无亮,为了过活,就算不情愿,也不得不卖文,有才气的文人,写本小说,卖给书商,能赚不少钱,而书商则是开始四处弄稿,或是从文人手里购买,或是约书,或是干脆养人写,然后不断推出新的小说,让小说这种文学形式,充分显示出了它的社会作用和文学价值,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可在李缙身处的这个年代,也就是嘉靖初年,还没有那么多文人介入小说创作,正是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期,要是有一部神书问世,绝对能卖翻了。
不过李缙却不清楚这些事情,他不是因为这个才写小说的,他是因为没事可做,为了打时间,才想到要写小说的,他只知道现在有小说这种文学形式,有人写小说,有人看小说,多余的他就不知道了,但他预估自己写小说能挣到钱,却不是盲目预估的,因为《蜀山剑侠传》真的是一本好书,他相信有人会喜欢这本小说的,尤其是他改版续写完成后的《蜀山剑侠传》。
朱彩璃对李缙写的这本小说,即《蜀山剑侠传》,也挺有信心的,她有信心,是因为她看了,她是《蜀山剑侠传》的第一位读者:“你这本小说,写的挺好的,内容很有意思,我想会有人喜欢,买来看的,你应该能挣到很多钱。”
李缙忽地想起了群芳院出的那两本词曲集:“就怕有人会盗版。”
朱彩璃不明所以地问了一句:“盗版?你怕有人会偷盗你刻书的雕版吗?”
朱彩璃还真说对了,说对了什么呢?她说对了盗版一词的由来,明末清初,有个作家叫李渔,即《***》的作者,因为他小说写的太好了,所以每次新书一面世,市面上很快就会出现翻刻品,有一次不知道是谁,竟把他刻书的雕版给盗走了,用盗走的雕版刻书来书,于是乎就有了盗版,以及盗版书这些专有词汇。
但那是在明末清初的时候,现在还没有这些词儿,是以朱彩璃不明白盗版一词是啥意思,这也情有可原。
李缙点了点头:“虽不中,亦不远矣,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我是怕有人会翻刻我的书,要是他们再卖的便宜一些,那我这个正主刻的书,还能卖出去了吗,除非…”
朱彩璃还挺愿意跟李缙聊一些事情的:“除非什么?”
“除非别出心裁,将我刻的这正版书,弄的与众不同一些,能跟盗版书区分开来,强调出其意义,只有与众不同,又兼具意义,读者才会选择买正版书,但最关键的还是价钱,价钱不能过高,要比盗版书贵一点,但不能贵太多。”
“书价可以斟酌,这个事情倒是好说,可是想把书弄得与众不同,强调出其意义就难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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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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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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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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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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