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缙听后,随口又问:“令妹可是已许配了人家,或是有了什么心上人?”
“都没有。”
“那怎么会没看上那个窦海元呢,我看他长得也不错啊,难道是不想给人做妾吗,可是就算给他做妾,好像也要比给一般人做正室妻子要强上不少吧?”
“这,这我就不知道了,总之就是小妹没看上他,是以我们全家人就三番五次地回绝了窦海元差来提亲的那些个媒婆。”
“是吗,没想到你们家里还挺民主的,令妹的婚事还可以自己说了算,这倒是挺稀罕的。”
古代儿女的婚事,须由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即私自与人谈恋爱、苟合,那全家人都会遭人轻贱。
也就是说,古代人们的婚姻,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影响下,都是由父母决定的,自己没有选择权。
这是一种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尤其是女子,选择父母做为自己婚姻大事的代理人,这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在古代,女子抛头露面的机会很少,基本上接触不到什么男子,所以让父母为其选择丈夫,这是可取的,毕竟父母的人生阅历较多,最重要的是,普天下的父母,没有一个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将来能过的幸福,是以都会往好的方面促进婚事,而这样促成的婚事,只要男女双方,不是性格相差太大,或者有一方太过强硬,一般都能在磕磕绊绊中把各自的棱角磨平,使婚姻得以长久维系,也是能把婚姻经营好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就是每个人的喜好和性格,父母不一定会完全了解,有时听从父母的话,按照父母的意愿,去选择婚姻,也会酿成爱情悲剧,比如说唐朝女子步非烟吧,她才貌双全,依照父母之命,嫁给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为妻,这个武公业为人性情耿直,粗犷躁烈,只晓得舞刀弄斧,步非烟的才情,到了他那儿,完全是对牛弹琴,尽管他对步非烟宠爱有加,可步非烟最后还是红杏出墙了,事情败露后,步非烟被武公业活活鞭打致死,由此可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婚姻制度,终究有它的弊端。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还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由恋爱比较好,处上一段时间,合得来就结婚,合不来就散,可在古代,是没这个条件的,也不支持这种思想,不过有些人家的父母,在为自己的儿女选择婚事的时候,也会征询儿女的意见,但完全听从儿女意见的人家却极少,李缙没想到廖家居然是这样的人家,这让他感到很新奇。
廖铁臣苦着脸说:“不怕李大人笑话,我有啥说啥,其实我们全家人也想帮她做这个主,可是做不了啊,你别看我这个妹妹长得挺文静的,但性子却十分刚烈,要是硬逼着她嫁给一个不合她心意的夫婿,那到时候上花轿的就只能是她的尸身了。”
李缙不禁惊叹了一句:“哇,那还真是够刚烈的!”
“是啊…好了李大人,咱们别说这事儿了,还是说说你要种菜的事情吧,你想让我们一家人为你种菜,是打算以此让我们来偿还,你帮我们垫付给窦海元的那一千两银子吗?”
“你不用担心那一千两银子的事情,要是你们菜种的好,一个冬天就能把所有银子还清了。”
“一个冬天?”
“对。”
“……”
“你们今冬都种了哪些菜啊?”
“啊,有黄瓜、韭菜和葱蒜等。”
“在地窖之中?”
“是的。”
“地窖在哪里啊?”
“入口在屋后。”
“屋后?还能进人吗?”
“能,那些番子并没有将其弄塌。”
“哦,那带我去地窖看看。”
“好,你随我来吧。”
廖铁臣一面说,一面转身由房子的一侧向后院走去,李缙和廖家的其他人紧随其后,一块儿跟了过去。
在廖家屋后,也就是后院,有一个大坑,有斜着的土梯能直达坑内,坑内立面有一扇破烂的木门,木门之内就是地窖了,大体上就跟陵寝一样。
廖铁臣领着李缙来到坑边,简单介绍了两句,然后带李缙入了坑,进了地窖。
李缙一进地窖就皱起了眉头,因为里面马粪遍布,气味实在是难闻。
马粪是热性肥料,比鸡、猪、牛、羊粪产生的热量都要高,发酵时能产生高温,地窖就靠其恒温。
哦买嘎,好臭啊,天天被这么熏着,这种出来的菜会不会有毒啊,还能吃吗?
李缙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冤枉了那个窦海元,没准人家的小妾还真是因为吃了这菜而患了病,因为他感觉在这种环境下种出来的菜,好像是不可以吃的。
尽管地窖内的气味十分难闻,但李缙还是坚持着看了一下,这地窖还算大,面积大约有一、二百平米,空间高度大概在两米五左右,其间有不少立柱支撑,地窖‘棚顶’开有一些用于照明的洞孔,不过光比较暗,勉强能视物。
李缙就着昏暗的光线,在地窖内走了一圈,随便瞧了瞧,这地窖之内,就跟一个农家小院一样,种了不少蔬菜,只不过这时,那些蔬菜都被东厂的番子给毁坏了,但大致还是能看出来那些蔬菜的长势,那些蔬菜的长势都不是很好,因为不见风日,无法进行光合作用。
十来分钟以后,李缙出了地窖,对廖铁臣说:“这地窖式温室不行,想要种菜,还是得在地上建大棚。”
廖铁臣琢磨了一下,而后问李缙:“李大人,你说的这个大棚,是三面有挡风墙,一面有油漆纸窗的那类温室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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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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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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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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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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