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昆怎么还没醒?”
许洋有些耐不住了,昨夜2、3点住店,现在都下午快5点了,14个小时了,这家伙晚上干什么去了?
元兴瀚已经出去逛街了,涂萱萱也跟着走了出去。
上一次开团的时候,秦昆要求,无论何时跟着自己,不要乱跑,而昨夜来到桑榆城时,秦昆专门提过,这座城里很安全。
两人去采风,霍奇、武森然、许洋三人在打牌。
吐槽完,许洋目光转向霍奇问道:“霍大夫,你平时也信这个?”
信?
读了书的人,一般不会信鬼神,但是随着书读的越多,一些对世界的考虑从脑海深处滋生出来,几乎所有哲学家都曾扪心自问:世界真的是这样的世界吗?
真的没有鬼神、没有阴间等其他奇异的世界吗?
霍奇是医学博士,欧洲毕业,精神科医生S级从业资格证。涉猎精神科、心理学、同时也是哲学硕士,要说他信世界上有鬼,也不全对。
不过,他认为,世界上还有一个隐世界,死去的人,会在那个世界中继续活着,直至所谓的轮回,活着烟消云散。m.xiumb.com
“信,也不全信。总之上学的那会,我是无神论者,去欧洲留学后,有些改观,再以后,见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我就迷茫了。”
比起医生,霍奇更像个搞科研的,圆形眼镜,头发有些微乱,自来卷的头发蓬在头顶,他抽眼时会带着一种思考的迷离。
烟叼在嘴上,从不用手拿,任凭烟灰掉在自己的白大褂上,霍奇说过,这是他的放松方式。
许洋和武森然曾经讨论过,这个霍大夫绝对不正常,八成是读书读傻了。
许洋干咳一声:“霍大夫,讲讲鬼故事呗。看样子,你见过不少?”
武森然也打起精神,他嘴巴笨,脑子直,不过最喜欢听别人讲故事。
霍奇头一次认识二人,看到二人期待地望着自己,也不矫情,稍微思索了一下,又在嘴边扎了根烟,回忆起来。
“其实说是鬼故事,也不算,我确实见过一些比较奇怪的事情。”
“10年前,那时我21岁,刚去欧洲留学,在河畔租了一间房子。那边的城里比较偏僻,人口稀少,房东是个船员,经常出海在外。我在房子住了一个月后,感觉周围声音很吵,一对夫妇带着孩子,每天动静很大,影响我的学习。而且阁楼还有脚步声。
后来又过了三个月,房东出海回来,我告诉他房子有老鼠,而且潮气重、隔音差,我要退租。
房东还算开明,同意后,说是招待一下我再走。
当天下午房东开车去超市买东西,有的同事过来找他,见到我后说了一句话,你一个人住在这不怕吗?”
“我当时不太理解,后来问了他才知道,房东的房子就租给了我一个,我白天一直在学校,晚上才会回来,房子是类似中阶的机构给我找的,也不清楚这里有没有住人。当时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出疹子一样冒了出来,吓得当时提着行李就走了。”
霍奇嘴巴动了动,掸掉了烟灰:“我跟那一家三口生活了四个月,还抱过他们的孩子。记得有一天我病了,那一家三口还待在我房子坐了一晚上,就和灵车里见过的那些人一个姿势,说是照顾我,后来想想,估计……是吸阳气来的。”
许洋头皮一麻,想起灵车里那群人,正襟危坐,双眼发直瞪着前方,秦昆说过,人身三盏阳灯,点两肩天灵,游魂野鬼不近,但生病的时候最为虚弱,很容易受邪气侵袭。
古人说过‘病来如山倒’就是这样,如果精神头好,病情就恢复的很快,如果精神也受到侵袭,估计就是大病一场了。
而且……这种模样在房间里坐一晚上,想想都有些发冷。
别说是同住一个屋檐下,哪怕他去公司上厕所,发现一个拖地大妈,有人告诉他当天保洁员请假,他也会担惊受怕好几天。
霍奇看到武森然没什么反应,好像半信不信的,许洋则表情有些不对,他问道:“还有几个怪事,我从业后遇到的,要听吗?”
“不听了。”武森然和许洋异口同声。
武森然觉得,瞎扯淡,除了和秦昆在一起他见过鬼,其他时候就没遇到过这种怪事,他是觉得没意思。
许洋则不想听了,他昨晚就觉得,酒店怪怪的。再听下去,今晚还让人睡不睡了。
“我去叫秦昆起来,这货八成晚上和那个服务生小妹没做好事!”
许洋说罢,脑壳一痛。
“谁打我?!”
许洋回头,发现是秦昆。
“你受伤了?”许洋眼尖,见到秦昆胸口缠着纱布,“和妹子待了一晚上,怎么伤到气管了,这体位不对啊!”
我去你大爷!
秦昆白了许洋一眼,我这是被钥匙插的,你特么真龌龊!
即便血王丹可以恢复伤势,身上的疤痕还在,血王丹只能提供恢复伤势的能量,要想全部恢复,还是得靠自己调养。
“元老哥和萱萱呢?”秦昆问道。
“采风去了,我们今天去哪?”
“白龙寺。”
……
桑榆城,黄河以北一座普通的三线城市。
节奏缓慢,城内也不怎么繁华,是华夏国普通城市,这几年旅游业的兴起,让桑榆城焕发了第二春。
白龙寺、牛首山、阴阳祠等等地方,古韵浓厚,虽不出名,但置身其中,仿佛踏古寻幽一样,别有一番滋味。
平安宾馆附近,一条殡葬老街,元兴瀚走累了,买了瓶水,这里离白龙寺不远,没想到这里一条街都是花圈寿衣店。
“宁老板,哈哈哈,我这个月的花圈黄纸可卖完了,土娃走后,我看你店里清明的存货还在呢吧?”
一个戴着老花镜,叼着旱烟的老头在鞋底磕了磕烟头,重新捏上烟丝:“董老财,花圈黄纸卖的多是你的本事,但赚死人钱赚的这么开心,会折寿的。”
刚刚挺着大肚腩的老板,脸上一黑:“宁老头,你不积口德,死后没人埋你知不知道?!”
叼着旱烟的老头抬着眼皮看着董老财:“我有徒弟管着,你操什么心。你那上门女婿把你女儿都拐跑了,孙子都改回他爸的姓了,我看你死了才没人管。”
董老板咬牙切齿:“宁老头,早晚有一天我会把你店地皮买下了!让你喝西北风去!”
“开那么多花圈寿衣店也损阴德。下辈子当牛做马咯,把你的好烟给我抽一根,卯不准下辈子老汉我还是给你喂饲料的。”
宁老头咧着嘴,满脸的皱纹,笑的跟花一样,另一旁是恨不得把他嘴巴撕烂的董老板。
元兴瀚看着这两个上了年纪的白事店老板在斗嘴,心里微微一笑:有点意思。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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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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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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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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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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