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石壁下,群龙会老大谢重明握紧拳头大吼。他手掌一挥,“嗖”的便是一道风刃飞出,击在石壁之上,留下深深的一道痕迹。
他手掌连连挥动,一道又一道的风刃划破空气,发出凄厉的啸声,将十数丈远的那道石壁斩得碎石乱飞,在什么留下一道又一道深深的划痕。
他耍得性起,突然间大吼一声,双脚离地,跃起十余丈高,对准石壁上一棵碗口粗的树一口气发出十几道风刃,只听得“咔咔”声起,那棵树瞬间便被他斩成了十多截。
“老大威武!”
“老大必胜!”
群龙会的小弟们一阵呐喊助威。
谢重明威风凛凛的降落在地,一股豪气横生胸臆,只觉天下之大,尽在掌中。
他握紧拳头:“这一次,我可不会让第一从我手中溜走!”
当初叫了一大帮人去英华楼观看他荣升大师兄的典礼,结果被商白抢在前头,他着实丢了个大脸,以至于两年多来一直不能释怀。
他一直在等待一个一雪前耻的机会,现在小比即将开始,他的机会也终于来临了。
他要在小比之时,将商白狠狠的打倒在地,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第一人的荣誉!
为了这一天,他日练夜练,没日没夜的苦苦修炼。他不计成本,不计后果,疯狂的提升境界。终于在这一天,修炼到了练气大圆满。而修炼的术法风魔刃也终于大成,随手一刀,便可杀人于数十丈外。
“商白不过楚国来的乡巴佬,我就不信他有那个条件修炼到我的境界!”谢重明信心满满。
这回,终于轮到我风光了吧!
“哈哈哈哈,新手村终于要进入我的时代了!”离混元剑道山门七百多里的一个山洞中,一个浑身是血的红衣少年躺在地下,手中握住一枚朱果,发出颠狂的大笑。
他叫李红袍,也是商白这一届的外门弟子,但是没有加入过任何社团,他一直都是一个人。他没有家族支持,修炼完全靠自己。能修炼到现在的练气中期,那是靠拼命才做到的。
别人出去寻找资源,都不敢离山门太远。他不怕,只要有好东西,千里之外他都去过。一开始不能施展术法制敌,全凭手中铁剑硬拼,好多次死里逃生,终于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他在新手村里也是一个传奇——没根没底,又没加入任何社团,却那么快的进入了练气中期。
这一次,他历尽艰辛,浴血苦斗,终于击杀了一头一阶妖兽,取得了那妖兽守护的这枚朱果。
朱果。
这枚果子的名字就叫朱果。
此果虽然只有鸡蛋大小,但是要拿出去卖个几万灵石,绝对有的是人抢着要。
这世界一直不乏凡夫俗子吃到朱果而踏入仙途的故事。故事虽然夸张,但是朱果的确可以使人修为大增,一直是修真界豪门巨族馈赠晚辈的好东西。
李红袍没想过把这朱果卖出去。这么值钱的东西,他有命卖,怕是没命花那个钱。而且,就算有命花,他也不愿卖出去。
灵石什么的都是虚的,只有修为才是真的。
商白凭什么以一介草民在新手村混得风生水起?还不是因为他是这一届第一个晋入练气境的人,因为他是大师兄,因为他修为最高?
“但是很快,新手村修为最高的人就是我了!”李红袍喃喃自语着,伸出血淋淋的手掌将那枚朱果塞入嘴中,一口吞下。
朱果才一入腹,便化作火一般灼热的气息窜向他四肢百骸,整个人都好像要燃烧起来一般,极为痛苦。可是李红袍一点都不在意,反而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呵呵,就是这个味儿!”
传说中的朱果,就是这么霸道。
朱果的作用不是提升练气境的修为,而是炼血洗髓,让人脱胎换骨,直接晋入筑基境。
练气境是吸纳灵气扩展经脉,熔炼法力。筑基境则是强化血肉脱胎换骨,筑就成道之基。
朱果不能帮人扩展经脉穴道,不能帮人积蓄法力,但是能强化身体,让人提前进入筑基境。也就是说,服用朱果之后,李红袍法力修为还是练气中期,但是他的肉身已经是筑基期的了。
当然,这只能算是伪筑基。
真正的筑基境,是在练气大圆满后,体内法力充盈,时时滋养肉身,强化体魄,使血肉脏腑皆能积蓄法力,从而脱胎换骨筑就道基。它不仅表现在体魄强健上,便是法力也因为积蓄容器的加大而成倍增长。只有筑基境的体魄而无相匹配的法力,只能算是世俗武林中修成“金刚不坏神功”的绝顶高手。
朱果强横的药力在李红袍的体内施虐了三天三夜。等药力平复下来,李红袍身上的伤口都已痊愈,一点伤疤都没有。不仅新伤没有留下伤疤,便是以前多次受伤留下的疤痕都消失无踪,身体前所未有的健康。
只不过他体内排出的废渣太多,皮肤上凝结着一层黑乎乎的污垢,气味极其难闻。他也不以为意,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人生实在太过美妙。琇書網
李红袍站起身来,走出洞去,刺目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整个人一片灿烂。
“今天之后,新手村将不同以往了。”少年握紧了拳头,内心一片火热。
现在,他终于也迈入了这一届的强者之林。
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小比快要开始了啊!”背着火枪,带着一大帮小弟在山门外打猎的天龙会老大龙剑吟突然感慨道:“这一段时间玩得疯了点,修为没什么增涨,不知道能不能挤进这次小比前一百名去。”
他小弟瞠目结舌:“不是吧老大?你的目标不应该是争第一名吗?”
“傻子才争那第一名呢!”龙剑吟哂笑,“我争那第一名有什么好处?奖励吗?我会缺?明师吗?我会缺?既然什么都不缺,我争那个第一名干嘛?要不要怕家里难看,前一百名我都没兴趣。”
他是内门长老返虚大修士龙飞的族人,确实什么都不缺,也就没有那个争雄的兴趣。
他的小弟崇拜的看着他,赞道:“龙少淡泊名利,是我辈修士的楷模。”心中却在狂吼:“你不争可以资助我争啊!我有兴趣啊!我缺啊!”
龙剑吟微笑:“都是些蝼蚁,我们且安坐一边,看他们怎么为了那蝇头小利争个死去活来。”
“就是这个范儿!”小弟狂拍马屁,“这种云淡风轻的范儿才是修道人应该有的样子。那些人急急慌慌的争这争那,真让人看不上。”
龙剑吟大悦道:“知我者,囊中书,杯中酒,与贤弟共三数也。”
小比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眼看着即将来临,很多人都开始心慌起来。
小比就是一场摸底考试,大家要在这场小比中交上自己的答卷。名次的排定,很有可能影响到日后的前程,由不得人不心慌。
不是每个人都叫龙剑吟。
不是每个人都有个返虚期的内门长老作靠山。
凤鸣社的潘雪儿也有些心慌。
她是这一届的十大弟子之一,是女弟子里面第一个进入练气境的,是这一届的大师姐,还是凤鸣社的老大。可是她没有靠山,资源不够,境界的提升不是很快。虽然已经是练气中期的修为,可是这三年时间里进入练气中期的人也有两三百了。她不说能不能保住十大弟子的名头,就是能不能挤进前百名,都在两可之中。
如果她在这次小比中名次太低,连前一百名都没挤进去的话,她的凤鸣社可是要垮了。
所以,她找上了商白,不为别的,就是想找他借一笔灵石,打算狠狠的提升一下自己。
这两年天机学社的经济状况还是不错的,虽然还是继续向野禅坊借钱,但那是为了让会员们有更多的资源修炼,不然就可以盈利了。和野禅坊的枪支分成协议,让他们赚了很多灵石,比自己在飞仙城卖枪赚得更多。现在他们一年用在修炼上的灵石有二三十万,可是一年也只欠上野禅坊几万块的灵石。
潘雪儿不知道天机学社的经营情况,只觉得他们和自己的凤鸣社比起来,简直富得流油。所以一打算借灵石,首先想到的便是天机学社。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和商白的关系还算不错,她相信商白不会拒绝。
果然,听到潘雪儿借灵石的请求后,商白没有拒绝,只是问她:“你要借多少?”
“我想要借两千块。”潘雪儿感觉找人借钱很不好意思,有些脸红:“我以前用的破邪针只是下品法器,现在已经不适合我的境界了。我想换一件上品的飞针,飞仙城那里有卖,大概是要八百灵石。另外我想买的能增进修为的丹药,太贵的就不想了,就买那种便宜点的化灵丹。一个月时间,大概需要一千五百灵石,虽然不足以突破到练气后期,但是应该可以将我现在的法力提升一倍吧。”
一个月时间。
再过一个月,小比就要开始了。
商白稍微恍惚了一下,然后笑道:“化灵丹济得什么用?要买就买归真液,虽然贵了三倍,但是效果却好了一倍。师妹也可趁此时机奋力一搏。灵石方面你不用担心,我借你一万就是了。”
“大师兄,太感谢你了!”潘雪儿连忙道谢,心下又有点遗憾——可惜大师兄是个正人君子,不近女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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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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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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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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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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