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云老脸一红,却大言不惭道:“我在观察你伤口的复原情况,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一边还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宁雨昔嫣红的脸蛋儿之上笼罩了一层冰霜,一双美眸中闪着寒芒,极其不善地盯着李青云。她才不信李青云的这套说辞,这厮刚才眼中就差冒绿光了,观察伤口?鬼才会信!
“咳咳……”李青云干咳两声化解尴尬,再说下去,宁小妞就该杀人了。
宁雨昔伤口的恢复速度大大超出了李青云的预期,难倒习武之人除了体质强健外,连恢复能力也超出常人许多?
熟练给宁雨昔换好了药,李青云拍拍手上的药粉道:“好了。”
本以为对方会说声谢谢,却不料宁雨昔道:“既然好了,你还不下去?”
李青云暗恨:又是卸磨杀驴?
让你欺负小爷,哪天非下药把你给办了不可!这厮心内狠狠意淫着,但脚下却不敢耽误,灰溜溜得下了马车。
宁雨昔望着他手脚并用爬下马车的笨拙样子,俏脸之上浮现出一抹笑容,这么笨还敢出手阻挡那几个彪悍的士兵,也真是难为他了。
宁雨昔被心中冒出的念头吓了一跳,我怎么替这个无耻之徒着想了?呸呸呸!
几人长途跋涉,终于抵达了笼城的城门,出了这道城墙就进入大漠的范围了,也就是正式出塞了。
李青云勒住马头,抬头仰望笼城雄伟壮阔的城楼,城门楼上石匾横刻两个大字“笼城”,因为年代久远,“笼”字的上半截被风沙侵蚀而变得有些模糊,乍一看有些像“龙城”,更凸显出一种肃穆雄霸的气息。
城楼两侧是绵延曲折,一望无际的城墙,笼城乃是古长城的一段,后来为了抵御匈奴、突厥等游牧民族的入侵,又不断地加固、拓宽,现在的城墙足有三四十米之厚,所以格外坚固。城墙之上上遍布的箭矢、刀剑创痕,记载了这座古城的历史沧桑和悠悠岁月。
望着满目疮痍的城墙,遥想当年汉军和匈奴在此展开无数大战,李青云仿佛又置身于那个烈焰冲天、硝烟弥漫的年代,多少边军将士为了保护家园,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最后埋骨他乡。
李青云一时心潮澎湃,脱口而出道:“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宁雨昔的马车刚好路过他的身旁,听他神色肃穆地吟出了这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身躯猛地一震,一双美目震惊地看向李青云。
宁雨昔从小在边关长大,见惯了将士们浴血杀敌、马革裹尸的悲壮,所以当李青云吟出那句诗的时候,深深地触动了她。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是何等的霸气与豪迈,她感觉自己的血在燃烧,战意无限激昂。
更难得的是,笼城、龙城又嵌接得如此巧妙,堪称千古绝句!
歌以咏志,他还有这等气概和胸怀?
“你……这是你作的诗?”宁雨昔罕见地没有凶他,面色平静地与他交谈。
李青云从那种肃杀的意境中走出来,笑笑道:“你说呢?”
宁雨昔听他反问自己,说道:“文采如此出众的诗,若是你作的,早就开始吹嘘了,所以我说不是你作的。”
李青云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道:“好吧,那就不是我作的吧。”说完一夹马腹,朝前走去。
“喂……”宁雨昔有些气恼,这人不等她说完就走了,真是好没礼貌。她家学渊源,按说此诗也是极为难得的佳句,应该早已流传于世才对,可她竟然没有听过。
宁雨昔本身对诗词歌赋也有一定的研究,她判断这是一首七绝诗,李青云只吟了一半,应该还有另一半。父亲戎马一生,镇守边关,半生都在与胡人作战,若是将这首诗献给父亲,他一定非常高兴。
想到这,她让马车赶到李青云马旁,掀开门帘对他道:“这首七绝的上半部呢?”
李青云咧嘴笑道:“我只听人吟了下半部,上两句我也不知道。”
宁雨昔闻言,心中一阵失落,这么好的诗却是残品,真是可惜了。
李青云瞧她神情落寞,有心逗她,于是又道:“不过若是好好想想,也未必就想不起来。”
宁雨昔一喜,忙道:“那你好好想想。”Χiυmъ.cοΜ
李青云却皱眉摇头道:“唉,这塞外的风沙太大,吹的我头昏脑涨,根本不能集中注意去想。”
宁雨昔俏脸一寒,这厮又在打鬼主意,他这么说岂不就是想进马车?她气得一把放下门帘,不再理他。
李青云无奈叹了口气,路途实在是太过无聊,罗大田几人品味太低,与他们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这几个货一路谈论的全是谁家婆娘屁股大,谁家婆娘又偷人这样的话题,搞的李青云直接插不进嘴。
这不罗大田又说到隔壁王家的婆娘偷人偷到了自己公公那里,又引得其他三人一阵大笑。
唉,格调太高也是一种寂寞啊。
李青云正打算策马狂奔,抒发心中憋闷,却听马车中宁雨昔冷声道:“你要是进来了,却没想起来,我就把打得永远也想不起来!”
李青云大喜,看不出宁小妞还是个文艺爱好者,那可就好办了,今日非让她崇拜地爱上自己不可!
长长旅途,寂寞难耐,逗逗美女还是不错的消遣。
李青云进了马车,宁雨昔鄙视地说道:“一个大男人吹点风沙就受不了了。”
李青云一本正经道:“我这不是为了能专心思考嘛。”
“想好了没有?”
“再等等。”
“到底好了没有,想不起来,可别本姑娘不客气。”宁雨昔已经开始活动手腕。
李青云本想再拿捏一番,见她已经没了耐心,忙道:“有了有了。”
稍微酝酿了一下情绪,李青云慢慢吟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宁雨昔听他吟完全诗,心中的震撼无以言表,她沉默了半响,方才说道:“好诗。”
李青云心道:能不是好诗吗?后人可是将这首《出塞》称之为唐人七绝之首,论意境之雄浑,格调之高昂,唐诗中无出其右。
“这首诗叫什么名字?”宁雨昔问道。
李青云道:“还没想好。”他这么一说,等于是间接地承认了这是他作的诗。
宁雨昔早就怀疑此诗出自他手,听他这么一说更加坚定了猜测。只是这人的言谈气质,完全跟风流才子搭不上边,怎么看都是个没有正形的人。
诗者,志之所在。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诗歌最能反映一个人的胸怀抱负,像李青云这样的无耻之徒怎么可能做出意境如此开阔的诗?难倒是自己误会他了?
“宁姑娘,不如你来拟一个诗名吧。”李青云突然发出邀请。论起泡妞,这厮绝对算是一把好手。
宁雨昔有些受宠若惊,心中激动,却还是客气道:“这不太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的,反正我也没想好。”这厮惯会不动声色地装逼,刚才还说不是他作的,现在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向宁雨昔暗示:这就是我作的诗!
宁雨昔不再推辞,秀眉微蹙想了半天道:“你这诗是在出笼城时有感而发作的,而过了笼城就是塞外了,不如就叫《出塞》吧。”
李青云吃惊地看着她,不会吧?王昌龄这首诗的名字就叫《出塞》,宁小妞居然蒙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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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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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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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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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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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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