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王乐乐之前也去过不少的地方,去过不少的景区,但是那些地方大多数人为痕迹很明显,少了临海市的这种自然美。
品尝着别具特色的美食,看着让人流连忘返的山水美景,王乐乐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不过也有一件事情却让她感到很不舒服。在北京土生土长的她,第一次看到了农家人养猪。猪圈的肮脏和异味儿让王乐乐决定以后再也不吃猪肉了。
陈子杨笑着跟她说:“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现在我才发现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原来真的有人以前没见过猪!都说这里乡土气息浓厚,什么叫乡土气息?猪圈的异味儿也算是其中的一种。”
玩够了之后,王乐乐便和陈子杨商量起正事来。因为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一座海拔将近3000米的高峰,那里常年积雪,山路要到五六月份积雪融化之后才能打开。
而且夏季雨水过多,山脚下便会遍布沼泽,也没有办法前行,只有等到秋天的时候才能够进到山里。所以王乐乐告诉陈子杨他们的行动时间大概是在10月份左右。
陈子杨也给王乐乐讲起血尸和头灵的炼制方法,让王乐乐想办法收集一些能够对付这两种邪灵的东西。
“血尸起源于古代的一种刑罚,这种刑罚叫做‘活跳皮’。便是把一个人埋进沙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再在他的头皮之上划一道口子,向伤口里面灌入水银。因为水银比较重,而且是液体的,便会顺着伤口向下流,在水银的作用下,人的皮肤与肌肉就会分离。”
“水银入体,奇痛无比,奇痒无比,所以接受刑罚的人便会不由自主地扭动自己的身体。而这个人的扭动,便会加速水银的流速。扭得越快,水银向下流的也就越快。随着水银的不断灌入,直到最后,整个人的皮肤完全和这个人的身体分开,这个人在剧痛的作用下便会从沙子中跳出来,可是却把一整张人皮留在了沙子堆里。”
“没有了皮的人从沙子中蹦出来的时候当时还是活着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皮已经被完整的扒下去了,在剧痛的作用下,这个人会漫无目的的向前奔跑,在奔跑的时候,他才会发现自己的皮已经没有了,在恐惧的作用下,这个人过不了多久便会死去。”
听到这里,王乐乐打了个冷战,摸了摸胳膊上起的鸡皮疙瘩。Χiυmъ.cοΜ
“后来有人发现,这样死的人怨气极重。如果在这个人临死之前,用尸油涂抹他的全身,便会把这些怨气封在他的体内,从而变成血尸。”
“血尸长有利爪,行动迅速。虽然没有灵智,但是它体内的怨气驱使他们看到活人便会冲上去,把这个人的人皮用利爪扒下来,贴在自己的身上,这可以说是血尸的本能。更厉害的,百年以上的血尸还会在体表产生尸毒,活人只要沾上一星半点儿,便会被尸毒入体,腐烂死去。”
看到王乐乐惊讶的表情,陈子杨接着说道:“录像画面中,那个绿色的光点比血尸还要厉害得多。那东西叫做头灵,这是我师傅的叫法,他也没有见过,这东西是不是有别的名称,我也不知道!”
“血尸最起码有实体,它在你的面前,你看得见,可是这个头灵就像鬼魂一样,是实打实的一团怨气。而且飘忽不定,时隐时现,有可能他会突然间凭空出现在你的面前,等你发现它出现的时候,你的灵魂已经被它带走了。”
“头灵的炼制就更加残忍了,头灵其实是一种副产物,炼制头灵的女性婴孩儿,在一生下来还没有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用特制的头套把她的头套住,这个头套完全的密不透光,只是在头套中伸出一根管子,插进婴儿的嘴里。”
“这样这个婴儿的一生也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也没有一丝的阳光照到她的头上,这个人只能靠从管子中吸食流食而活着,有些婴儿适应不了这种喂食的方式,没过多久就会死掉,能够活到成年的人,100个人里也未必能有一个。”
“这种方法起源于南北朝的时期,据说是从夏朝的巫术中转变而来的,目的便是培养能够通灵的女巫。这样的人成年之后,因为她的眼睛从来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所以在摘下头套之后,能够直接看到人的灵魂,而她的头因为从来没有受到阳光的照射,所以阴性很重,可以直接与阴间的人沟通。”
“但是有许多这样的女巫在成年之前,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变疯掉了,但是在她们疯掉之前,因为她们已经长大了,知道很多外面世界的事情,知道她们被套上了头套,看不见外面的世界,所以她们最渴望的事情就是看看世间万物。”
“这些快要成年的女巫死后,她们的灵魂便会化为这种头灵,她们就像鬼魂一样时隐时现,专门用人的灵魂作为食物,据说头灵在每吞噬一个人的灵魂的时候,便能够看到这个人生前见到的一切,他们以灵魂为食,就是为了吞入别人的灵魂时那一瞬间的光明。”
“为什么人类会这么样残忍?太可怕了,这些邪术太可怕了。”王乐乐听完陈子杨的讲述,感觉到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说这些并不是想让你打退堂鼓,是让你有个心理准备,这可能是一场恶仗,所以除了我之外,你们最好多找一些能人异士,这些东西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对付得了的。”
在给王乐乐列了一张他所需要的东西的单子之后,陈子杨就送走了王乐乐,看着远去的客车,陈子杨的心里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便答应了这么危险的事,真的是为了圆老道师傅的遗愿?还是为了赢得美人心?还是为了自己的好奇心?或者是为了钱?
这些想不明白的陈子杨只知道,他的面前有一条异常凶险的道路,在等待着自己去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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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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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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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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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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