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梅,药碗等一会儿再收拾,你先陪我说说话。”
春梅手上的动作一顿,把药碗放在一边,然后才来到窦静姝身边。
“七娘,你有什么吩咐?”
窦静姝对春梅笑了一下,然后才开口说道:
“刚才阿娘在的时候,恍惚提了一句寇小郎君,言语间很是推崇,这个寇小郎君很有名吗?”
春梅原本还以为自家小娘子想说什么,心里面还有点忐忑。
毕竟她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可是自家小娘子好好的就昏过去了,怎么也不可能没有事情。
现在发现自家小娘子只是想打听一下大娘子提到的寇小郎君,顿时就放下心来了。
“七娘是想问寇小郎君啊!也是七娘不爱出门,要不然早就知道寇小郎君了。”
窦静姝心中不由得一喜,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了。
她便开口插话道:“这个寇小郎君做什么事情了,竟然这么有名?”
说起这些八卦来,春梅也忘了主仆有别,开始兴致勃勃的跟窦静姝介绍起来。
“七娘,你可不知道,这个寇小郎君可是难得的才子,不但天资聪明,又勤奋好学。
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诗作流传出来,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精习《春秋》了。
这也就算了,前两年寇小郎君还考中了进士,那个时候寇小郎君年纪也不大,才十九岁。
十九岁的进士!寇小郎君也太厉害了,也难怪放榜的时候,有意榜下择婿的人家都挑中寇小郎君了。”
听了春梅这话以后,窦静姝就能够肯定大娘子朱氏口中的寇小郎君应该就是寇准了。
毕竟十九岁中进士的事情,本来就很少见,还又都姓寇,难道还有第二个人?
又不是人人都是小说主角,十几岁的年纪就能一路考上状元。
更何况就算是科举文,那也只有主角一个人开挂了,可以十几岁就高中状元。
其他人依旧是年纪一大把,还需要和主角同场考试,说不定还得落榜。琇書蛧
连小说中都是这个情况,现实之中只会更残酷,要不然也不会有《范进中举》的事情了。
进士哪里是那么好考的?尤其是那些文风并不算兴盛的地方。
一般情况下,在而立之年能中进士,都能说一声少年英才了。
十几岁就能中进士的人,那更加就是凤毛麟角了,可以称之为人中龙凤了。
哪怕历史上的寇准,算是真正的少年天才,因为十九岁中进士的事情,都还有关于这事的故事流传下去。
正所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以貌取人的情况,很多人都避免不了。
在寇准流传下来的故事中,就说那时候的官家,在录取进士的时候并不喜欢选年轻人。
觉得年轻人还是少年心性,并不算稳重,应该多磨练一下,等稳重一点才能更好的为朝廷办事。
寇准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十九岁的年纪肯定算年轻,不在比较容易被录取的人选里面。
这种情况下,就算寇准再有才华,最后的结果也不好说,便有人劝说他把年龄改大一点。
当然,最后这个提议肯定被寇准拒绝了,说是不能够欺骗陛下。
不过这话被人传出去以后,寇准也没有受到年龄小的影响,不但成为了进士,还十分得官家的看重。
事情是真是假不好说,可是事情既然流传出去了,至少也表示现在少年进士本来就很少。
要不然寇准也不会因为中进士的时候年纪小,就传出这样似真似假的故事来。
还有几乎人人都知道的铡美案,陈世美与秦香莲的那个故事。
写的不就是宋朝年间,陈世美和秦香莲原本是一段恩爱夫妻,父母聚在、儿女双全。
平时陈世美读书,秦香就在家里面侍奉父母,教导子女,维持家里面的生计。
原本一家人的日子过得也和和美美,夫妻和睦,直到陈世美上京赶考。
陈世美一朝高中状元,皇帝看陈世美不但有才华,又长相俊朗,就有意招为女婿。
天上掉馅饼了,肯定没有几个人能拒绝这个诱惑,陈世美也不例外。
直接就隐瞒了在家乡已有妻子,还有一双儿女的事情。
诉说身世的时候,就把自己说成是父母双亡、不曾婚配的孤儿。
既然不曾婚配,皇帝又看好陈世美,婚事自然就成了。
而且父母已经双亡,成亲的时候也就不需要父母到场。
靠着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欺骗了皇帝,陈世美就一朝成为了驸马,过上富贵生活。
把家乡的一切,无论是父母双亲,还是妻子儿女都给抛在了脑后。
待在老家的秦香莲,就没有陈世美这个运气了,不但需要辛苦维持生计,养一家老小,还碰上了灾荒不断。
最后陈世美的双亲在灾荒中离世,秦香莲埋葬好公婆,就带着一双儿女一路乞讨,去京城寻找丈夫。
秦香莲到了京城以后,发现陈世美高中状元,成了驸马,便上门去找陈世美。
陈世美不愿意相认,秦香莲便上开封府告状,包拯铁面无私,哪怕有公主、太后求情,还是铡了陈世美。
当然,这个事情其实是假的,后面根据考据,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是被人故意编造出来污蔑陈世美。
不过是因为陈世美的原型,不愿意寻思舞弊,得罪了前来投靠的同窗,被这人写进故事中污蔑。
可是写故事之人,这个故事背景放在宋朝的时候,实际上也还是有道理的,本来也这种事情在宋朝最容易发生。
放在其他朝代,这种事情压根就没有什么发生的机会。
正常情况下,谁家嫁女儿会什么都不查,只听对方说自己父母双亡、不曾婚配,就把人招为女婿?
不是招上门女婿,本来就很少有人会招父母双亡的人为女婿。
毕竟对方连个家人都没有,就凭一张嘴在说,谁知道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靠不靠得住?
这样的人家,谁家嫁女儿会这么心大,直接就把女儿嫁过去了。
真正疼女儿的人家,选女婿一般都是从知根知底的人家里面挑。
要不然在古代的时候,也不会表兄妹这样的近亲结婚盛行。
不就是图对方知根知底,不用担心对方人不好,女儿嫁过去会受欺负。
普通人家嫁女儿都这样了,皇家公主更加不可能随便找一个人都嫁了。
大多数朝代,公主嫁人都是嫁进去权贵之家,富家尽管比不上皇家,这也绝对不算差。
就算明朝公主嫁人,都是低嫁,不能从达官显贵中选,只能从平民百姓中选,不也得要求驸马身家清白。
只有宋朝比较例外,毕竟这个时候榜下择婿是一道独特的风气,跟所有朝代都不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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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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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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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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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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