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南紧张极了,神情十分地凝重,慌乱的说道。
“不对。有点不一样。”
李问天突地一愣,紧盯着那几张照片,冷声说道:“这个人的气势,比叶轩强大数倍。甚至于说,他的力量比之前拍摄视频时,还要强大几倍。正常人的力量,怎么可能提升的这么快?”
“爸,您到现在,还在意他的力量?能不能,先把这家伙,给解决掉?”
李北南冷着脸,沉声说道。
“北南,你越来越浮躁了。”
李问天紧蹙着眉头,脸色难看无比,又说道:“这家伙,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否则,他的力量,不可能提升这么快。就以他现在的力量的提升速度,不出一年,肯定能超越我。”
“超越您……这怎么可能?”
李北南瞪大了眼睛,一脸错愕的表情,简直不敢相信,质问道。
“没错。他的实力,在华夏境内,如果不算国家秘密供养的那几位老不死之外,应该能排进前十之列!”
李问天脸色沉重,面无表情,沉声说道。
“前十之列,那岂不是,要追上苏叔叔他们了?”
李北南震撼极了,吃惊道。
“不。他距离苏天逸他们,应该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距离我,不远了。”
李问天面色阴翳,赶紧返回房间,将衣服穿起来,又说道:“北南,你立刻启程,坐飞机去华夏国,确认一下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叶轩。如果是,就找你苏叔叔等人,除掉他。如果不是,那就和他交个朋友。”
“好。”
李北南神色一凛,神情严肃无比,认真说道。
……
叶轩离开宴会后,脸色十分地难看,他坐电梯,登上京城大酒店顶层。
京城大酒店,共一百多层,高约四百米。
叶轩站在接近四百米的高空上,四周的风,在疯狂地呼啸着,打乱了他满头银发。这一刻,他的背影,显得那么孤单,而他的神情,显得那么落寞。
“咔嚓”一声,叶轩拿打火机,点了一根烟。
黄果树香烟,在狂风中,不断地燃烧着。
“操!”
叶轩用右手的两根手指,夹住那根香烟,冷冷地抽了一口,破口大骂了一声。
烟在狂风之中,燃烧的很快。
不多时,那一根烟,就烧到了叶轩手指上,但叶轩,却是浑然不觉,像不知道疼痛一样。
他走到酒店天台边沿,四百米的高空,他低下头,向下俯视着。
这座城市,被烈阳烧灼着。车来车往,不断忙碌的行人,就像蚂蚁一样,不知疲惫,在来回走动的。
“离开长白山至今,已经快两年了,但师傅让我找的人,我却还是没找到。我真的是愧对师傅!”
叶轩很无奈地蹲下了身子,“咔嚓”一声,又点了一根烟,冷冷地抽了起来。
他的思绪很乱,就像被狂风来回吹动的烟雾一样,向四周漫无目的发散着。
一根烟,接着一根烟,很快,一盒烟,被他抽的一干二净。
“对了,我现在可以给师傅打电话。如果师傅愿意出手,就凭李问天,根本难挡师傅一怒之威。”
叶轩将手中那根还在燃烧的烟掐灭,随即,他站起身来,满头银发随风而动,身影显得十分地飘逸。
他从兜里,拿出手机,口中默念着,那个被他铭记多年,但却不曾打过一次的手机号码。
对叶轩而言,这个电话号码,就是一张护身符。
叶轩从小接受艰苦训练,十三岁不到,他就独当一面,成为一位铁血铮铮的男子汉。
靠着强横霸道的手段,叶轩在一次次任务中,取得十分优异的成绩。
后来,他多次到金三角、百慕大、罗布泊,这种十分危险的地带,去解救那些被困的国际刑警,过程中,更是击毙数名毒贩,为国家立下赫赫战功。
在这一次次危险任务中,有很多次,叶轩都险些被杀死。
他,曾被一枚金色子弹,沿着太阳穴,擦了过去。若那枚子弹,方向再偏一点,叶轩必死无疑。
他,曾被一把锯齿从后脊背划到腰部,划出一道三十厘米的伤口,鲜血淋漓。如果那把锯齿,再锋利一些,叶轩身体,肯定就被斩成两截。
但,那一次次危险,甚至是生命威胁,叶轩都是选择独自面对。
在他的字典里,从没有“求救”二字!
所以,对他而言,即使是死,他也不会向他师傅、逍遥子求救。
他,堂堂铁血男儿,生亦何欢,死亦何惧?人生在世,说到底,不过一条贱命。死后,不过让大地上多出一堆泥土。活着,不过让人世间,多出一个人呼吸空气。
因此,叶轩从不畏惧死亡!
但他不能容忍,他身边的人,因他而死。
为保护住唐小柔等人的安危,叶轩这一次,不敢不给他师傅打电话求救。尽管,他师傅,早已多年不问世事。但叶轩没得选择。
“呼!”
叶轩那只拿着手机的手,在剧烈地颤抖着,他缓慢地按下那个手机号码。
“嘟嘟”几声。
电话被拨打出去。
在遥远的星辰瀚海之上,一道强烈的电子信号,传入卫星,并通过卫星转接,射向华夏国边疆的一座山林中。xǐυmь.℃òm
这道信号,进入山区后,就变得十分地微弱。
一位正在烈日下耕地的老农,头上戴着一个手工编织的草帽,身上穿着一件破旧汗衫,和一条麻布做的短裤,短裤上,满是补丁,可以看出老农生活的确很艰苦。
在老农的右手中,拿着一把刚被打磨过的锄头,左手上拿着一个水壶,正在“咕噜噜”的喝着新鲜而又冰凉的泉水。
突然,在老农兜里装着的手机,“嘟嘟”几声,响了起来。
老农将右手的锄头,扔在地上,拿起手机,接通电话。
没等叶轩说话,老农就赶紧说道:“小轩,你个臭小子,在外面待了那么多天,还不知道回来吗?”
“那么多天……师傅,我都离开两年了。”
叶轩一脸无奈地表情,他离开长白山两年,在师傅眼里,居然是按‘天’算的。
但他转念一想,他的师傅,很可能是一位活了两千多年的先秦修真者,对时间,并没太大的概念,他倒是有些释怀。
“两年,很久吗?”
老农一脸茫然,很困惑的摇了摇头,对他而言,岁月只是一个词汇而言。
他摘下头上的草帽,露出那张瘦削的脸庞,那双凌厉的眼睛,就像刀子一样,冷锐极了,让人不敢直视。
他的头发很长,是那种披散着的长发。在他脸上,并没太多皱纹。而他的面容,也没想象中那么苍老。从相貌看起来,这老农,也就是逍遥子,只是六十多岁的模样。
他个子不高,只一米七多,但他不弯腰驼背,这让他看起来,并不算多矮。
他拿着水壶,一边把水壶里的水,倒出来一些,洗洗脸上的汗水,一边给叶轩打电话。
“小轩,你什么时候回来?”
逍遥子疑惑道。
“师傅,对不起,我不能回去。您让我找的人,我还没能找到。”
叶轩压低了声音,感到很羞愧,说道。
“没事。若有缘,早晚会找到。若无缘,何必苛求?”
逍遥子淡淡地笑了笑,安慰叶轩道。
“师傅,徒儿这一次打电话,实则是有事求您。”
站在高耸入云的天台上,叶轩俯瞰着这座城市,低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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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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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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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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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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