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因为孩子总是可爱的,单纯天真,有的时候还会对我们问出一些傻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回答了,孩子就会相信,哪怕不会一直记得,但至少在我们解答他们疑问的时候,她们会记得了,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就是从孩子长大的不是吗?”师羽瞳点了点头,回答道。
“是啊,孩童时代,总是最轻松和最愉快的,也是最能够让父母不操心的时候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不管父母多忙,都一定会在我们的身边,直到我们稍稍懂事了,要上幼儿园了,也有园里的老师带着了,就不会像在父母身边的时候那么无忧无虑了。”邱璇说道。尽管她已经作为一个母亲快三十年了,但想起她的孩童时代,也是很开心的。
“是啊,不过尽管那个时候是最快乐的时候,但是我们能够记住的事情却没有几件,因为记忆曲线的原因,所以小时候的事情都没有能够想起来几件了。”应懿铭也赞同的说道。这个话题也很不错,不过不知道邱璇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总之既然她把话题的重点从孩子转移到了孩提时代这一边,那他就顺着话题说下去好了,这样也比只能听着她们说话,自己却什么话都插不上的要好。ωωω.χΙυΜЬ.Cǒm
十多分钟之后,应懿铭的车就开到了商场的车库了,停好车之后,三人当然就朝着电梯走去,因为男装是在五层,所以坐电梯到五层就好了。
“好了,懿铭,你今天就乖乖的当试衣模特就好,尽管买男人衣服是比较简单的,但也要买到大小适合穿着舒适的才好。”邱璇看着眼前的一大片男装说道。
“好,妈妈,我今天一定会乖乖听你摆布的。还有羽瞳,你也要给我挑上几件衣服,我想你的眼光一定很好,一定可以帮我挑上一套不错的衣服了。”应懿铭笑着应道,因为他知道妈妈很喜欢给爸爸买衣服,现在爸爸不在了,当然就是他来满足妈妈的爱好了。
“好啊,我一定会和伯母好好挑选的,到时候应大哥你就好好的试穿衣服好了,一定会把你打扮的帅帅的,和平时穿西装是不同的样子。”师羽瞳俏皮一笑,说道。
“好了,我们就先到第一个专柜去看看了,我知道懿铭你都喜欢穿黑色和灰色的西装,不过买T恤衫的话,就不能买这两种颜色的了,得买白色、蓝色、黄色,或者是米色和紫色等等的颜色,样子倒是不用特别挑选了,因为相差都不是太大。”邱璇一左一右的带着两人,朝着‘飞一般的感觉’专柜走去。
正如她所说的,其实买男人的衣服,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只要选到对的衣服,然后对方穿着合适了,那基本上第一件试穿的衣服,就可以买下来了。否则如果一直都看不到合适的,那就要一直找下去,花费的时间当然也就会多一些了。
“那么懿铭,你去把这几件衣服都试穿一下,有的是款式相同,但是颜色不同的衣服,有的是颜色相同,但是款式却不同的衣服。虽然说你的肩宽臂长,还有身高比例什么的,都可以说是天生的衣架子,但也要穿上最合适的衣服,才不会给你的帅气打折啊!”邱璇把手上拿着的五件衣服递给了应懿铭,示意他去‘更衣室’一一的换上了。
对于应懿铭这个儿子,邱璇是骄傲的,不仅仅是因为他是自己和心爱之人的孩子,也是因为应懿铭从小到大几没有让太操过太多的心。应懿铭从小到大就非常用心,一些事情上也是非常的有天分,即使不是属于天才类型的,但是智商也绝对是在110以上,属于高才能的人。
而且除了他本身的天分之外,他也是一个肯努力的人,所以除了他父亲教他的东西之外,其他的,不管是课本上的,还是一些跟公司管理的专业知识等,他也都是能够根据自己的理解,准确的把握个六七分了。现在这个一直让她觉得骄傲的儿子也有了喜欢的女孩,尽管邱璇的心里会觉得有些失落的,但也知道儿子的感情世界不是自己能够插手和多说什么的。
更何况师羽瞳也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也是第一个补不为应懿铭的外表和家世所迷惑,在他表达了心意之后,还是明确了拒绝了她,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邱璇的心里是抱着期待的!期待儿子和师羽瞳之间能够有进一步的发展,她能够尽快的有一个懂事乖巧,又聪慧有分寸的儿媳妇了!
【PS:根据《斯坦福-比奈量表》,在大量美国儿童中实测的结果,推孟进行了分类:智商140以上者接近极高才能(国外常把这种人称为“天才”),120~140者为很高才能,110~120为高才能,90~110为正常才能,80~90为次正常才能,70~80为临界正常才能,60~70为轻度智力孱弱,50~60为深度智力孱弱,25~60为亚白痴,25以下者为白痴。推孟认为,正常智力的界限为智商90~110。】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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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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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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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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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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