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庄看起来很寂静,现在是上午十点,村里大多都是下田务农,或者上山砍柴还未归来的农民,还有一部分人到了外地打工,村里留下的人并不是很多。
“李笔,我们真的要上这儿来吗?怎么看,都觉得这儿阴森森的。”林刚站在村口,看着在自己前面的李笔,他总觉自己地步伐前进得很艰难。
李笔今天一大早就想通了一些事情,最后他还是决定来一趟大洼村,比较这个王大仁曾经见过嫌疑犯,或许从他的嘴巴里,他可以得到更多的线索,李笔认为和王大仁沟通一番,或许会比自己大海捞针地找线索好,所以他们早上就出发了。
这个大洼村距离元和村并不是很远,不到一公里的距离,他们是走路过去的,再加上不认识路,所以才浪费了时间找路了,直到现在上午十点才到了大洼村。
但是大洼村就是一个土生土长地农村,很落后,甚至是路标、小商贩都没有,路上偶尔会遇到行走的农民,已经在外面活动的当地小孩,留守老人,所以他们找起路来格外的困难。
如今他们到了这个大洼村,早已经是汗流浃背,林刚不仅觉得疲惫,而且这个地方偏僻、寂静也让林刚感觉到不自在,在这样子的情况下,他甚至是选择了退缩。
李笔此时额头上也布满了小汗珠,他听了林刚的话,回头,就知道林刚最容易反应,他朝他招手说到:“林刚,我们已经到大洼村了,再坚持一会,很快就到了!”琇書蛧
李笔已经进入了村庄,他认为,现在他们只要见到一个村民,询问王大仁的住处,那么一定能够很快地找到他,但是事实就是,这个大洼村里并没有多少人在,寂静得让人感觉这是一处空城。
林刚擦了一把汗,他知道自己拗不过李笔,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情,即使是破天也要坚持去做,只是这个村庄还真是是奇怪,这一进来就让他感觉到毛骨悚然。
村口的石壁上刻着凶猛的野兽,张牙舞爪,他也看不出是什么,而且在村庄的门口还看到一架牛的骷髅,再加上这村庄看上去就是一个人也没有,更是让他感觉到恐惧了。
林刚叹了一口气,他闭着眼睛,进入了村庄的牌坊,经过那个骇人的石壁和牛骷髅,因为他完全相信,如果自己再不走,这李笔就会将他一个人遗漏在这里,在权衡之后,他还决定跟上这个李笔。
李笔已经听到了背后的林刚快步跑过来的脚步声,他咧嘴一笑,摇摇头,这个林刚从来都是想象力丰富,又是如此害怕鬼怪。
“等等……”林刚在后面跑着。
李笔很显然是放慢了脚步,再看看这个地方,大山包围了这个村庄,放眼望去,能看见稀稀拉拉的红砖房,大多都是一两层楼,李笔朝距离最近的房子,但是房子却一直都关着,房门经闭,仿佛屋子里的主人都不在家一般。
李笔远远地眺望这些房子,他深吸了一口气,若是一家一家找,也不知道哪一家才是有人的,这王大仁的家又是在哪里?
林刚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他也望着远处,撑着腰环顾四周,“这里还真的是世外桃源啊。”
“诶,快看啊!那屋子的上方还冒着烟,而且烟还只是集中从一个地方冒出来的,天啊,这不会是传说中的妖人出没的地方吧,太诡异!”林刚一惊一乍地说着,他从小就在城里长大,也没有来过这农村多少回,见到这农村的一切事物都让他感觉到很不自在。
李笔一听,他蒙的一回头,往像林刚所指地地方,他兴奋地说到:“林刚,你真是天才!”
林刚听了李笔的话,他是有些吃不消了,试想这个李笔有多少次夸赞过他,现在夸得他是一头雾水,他楞在原地,对于李笔的赞许,他除了惊喜还有惊讶,甚至都忘了要去反应了。
李笔兴奋地说了一句话之后,他就眯着眼睛开始仔细地观察那冒着烟的屋子。
“诶,李笔,你也觉得这儿有妖魔鬼怪吗?”半晌,林刚总算是反应过来,他认为李笔一定是认同了自己的说法,所以他感觉前去查问,却没有想到,这个李笔听了他的话,回头就拍了一下他的脑袋。
“那是烟囱,农家烧火做饭时就会将烟顺着烟囱排到了上面!”李笔白了他一眼,这小子还真是什么也不懂。
“哦……这样子啊!”林刚摸着自己的脑袋,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耍了一般,竟然让没有说对,为什么李笔还说他聪明,“我还以为你认同我的说法呢,就都说我聪明了。”
“你看看那有烟囱的地方,代表就是有人在生火啊,有人在里面,我们只要到那家去就可以找到人了,也就不同一家一家的敲门了!”李笔指着那有烟囱的地方,耐性的解释到。
这下林刚是完全明白了,李笔说他聪明是因为他发现了这烟囱,他们也就可以省去了找路的时间的。
天气是又闷又热,那烟雾距离他们不是很远,他们此时就要是看着烟雾走去就好,那烟雾成了他们的向导。
接下来他们一前一后地朝烟雾走,同时也是朝那房屋走去。
进过了十分钟的路程,他们已经到了这一处烟囱冒烟的人家,这一处屋子并不是很大,还是上世纪的那种黄土瓦砖老屋。
李笔站在门口观察了一会,老屋的大门虽然是关着的,但是门外却晾着一些腊肉,门前还有一些家禽在活动,很显然这里是有人居住的,而且是不折不扣的农舍。
“有人在吗?”李笔敲响了大门,随即就是大声叫唤是否有人在。
林刚站在他的身后,这样子的场景,以前和李笔出来探案的时候也有经历过,他环顾四周,到处都是群山环绕,再加上门外的生机勃勃的景象,看到这么一户人家之后,他内心里的恐惧也少了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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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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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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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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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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