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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红云大道>第二百一十一章圣人与混元
  燧人氏三人在红云消失之后,便带着这六千人族便行动了起来,缁衣氏最为三人之中的女子,便由她带领三千女人在这周围寻找住的地方,而燧人氏与有巢氏则是带领三千男人向森林的深处慢慢抹去。

  这一片森林之中已经没有什么妖族了,只要有法力的妖族都被红云用大神通移走了,只留下那些没有法力没有开启灵智的野兽,单单就是这些野兽,也不是人族现在可以轻易对付的。

  燧人氏与有巢氏带这三千人族,在森林之中捕猎,因为是缓慢的进行,遇到一些小的野兽还行,起码没有受到伤害,但是一次碰到了一个猛虎,却是让人族损失了十几个人,才将这个猛虎猎到。

  红云的神识一直在监视在这些打猎的人族,当看到这些人族竟然徒手去搏杀猛虎之际,差点没暴走,这不是典型的送菜吗?但是红云还是安耐住的激动的心,继续关注,到了最后有些人在竟然知晓捡起地书的石块砸猛虎,这才经过一番搏斗进猛虎拿下。

  夜色逐渐降临,他们猎到两只猛虎,三只野猪,还有十几只野兔,这些人族在燧人氏与有巢氏的带领下,返回了出发的地方,而这时,那些女性人族已经将居住的山洞找好了。

  夜色覆盖了整个森林,人族一个个都感觉到了饥饿,随即便开始分刮猎到的食物,但是毕竟只猎到了那么一点,六千人族怎么够分,一只猛虎在人族之中轮流这吃,一人一口。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红云便不在关注了,来到后山峰上,挥手建了一个茅屋,便在入定了。

  而人族过了一天之后,都感到自己的腹中更加饥饿,毕竟那些食物每人能吃到一口,已经算是不错了,燧人氏与有巢氏缁衣氏商量了一番,有了昨天的启发。

  这一次,人族学精了,不在与猛虎野猪之类的凶猛野兽进行肉搏战了,而是在地上捡了一些碎石块,每人带上几块,然后再去打猎,而那些女人则是寻找尖锐的石块,等待下一次捕猎用。Χiυmъ.cοΜ

  这一次人族捕猎归来之后,果然比上一次要强了许多,带回来了一头大象,还有十几头野猪,其他的小野兽若干。

  虽然这次的收货不少,但是还是挡不住人族的人多,不过还好,起码每人能吃上个几口,从此以后人族的男性,就负责打猎,而女性则是负责寻找打猎的石块。

  随着时间的挪移,人族也出现了石制兵器,用一些尖锐的长石快,用麻藤绑在木棍之上,用这猎杀野兽会更加减少伤亡,也能猎到更多的食物。

  红云在山峰之上看着人族逐渐的成长,落出欣慰的笑容,只是这生食野兽,让红云有些无奈,心中叹道什么时候燧人氏才能领悟,红云摇了摇头。

  这时天空划过一道光芒,突然出现在红云面前三人,正是敖良辰,孔宣,蚊道人。

  “拜见师尊(主人)。”

  红云看了一眼三人,淡淡的说道:“以后你们三个在此处轮班守护人族,只要不是出现妖族,你们便不用管人族的死活,若是有那个种族,敢来骚扰人族,不管是那一族,都给贫道斩杀。”

  三人看向人族,心中有些疑惑,难道这就是女娲娘娘创造的种族吗?好弱啊!仿佛一碰就会破碎一样,又疑惑为什么红云会这么看重人族,但是看着红云那严肃的神情,都将疑问压下。

  “是,师尊(主人)。”敖良辰等人忙即说道。

  红云看着三人点了点头,随即又是一想,说道:“辰儿与我会蓬莱岛,由宣儿先再次守护,一定要记住为师的话,一定不要擅自帮助人族。”

  红云说罢,便直接带起敖良辰向蓬莱岛飞去,留下目目相视的孔宣与蚊道人,他们心中都知道红云将敖良辰叫走,恐怕是因为女娲娘娘成圣的事情。

  红云与敖良辰来到蓬莱岛之后,便直接进入了红云宫之中的秘境,红云看着敖良辰问道:“此番前去感触如何?”

  敖良辰知晓红云问的是什么,想了一下旋即说道:“弟子感受到女娲娘娘仿佛与她身边的空间都融为了一体,那种浩瀚的气息,让弟子产生不了一丝战意,甚至弟子有一种感觉,就算用出全部实力,也进不了女娲娘娘的周身。”

  想到先前见到女娲的恐怖,敖良辰心中有些不快,因为在女娲没有证道之前,敖良辰自问要想战胜女娲,也并非难事,可是现在,他连战意都提不出来。

  “圣人之下皆蝼蚁,你有这种念头并不奇怪,除非你将水火法则领悟道六层,要不然在女娲的身边,就算任何一个圣人面前都提不出战意,这是天道赐给圣人的一种特有的威势。”

  “就算在混沌之中,光凭圣人的威压,也将你的修为压制了一两成。”

  敖良辰听到红云的话,深深的感受到圣人的威能,但是有一点敖良辰却不明白,向红云问道:“师尊,你曾说过杨眉老祖是混元大罗金仙,而女娲娘娘却还是圣人,不知这圣人与混元大罗金仙那个更强一些。”

  “哈哈...”红云大笑,敖良辰竟然那女娲与杨眉老祖相比,这没有什么可比性,但是这混元大罗金仙与圣人,红云却是给敖良辰解释了一番。

  “其实圣人也是混元大罗金仙,但是他们却有天道赐下的鸿蒙紫气,这便是让他们在洪荒之中有了特殊的能力,那边是不死不灭,故混元大罗金仙是一种境界,而圣人却是一种道果,两者不可日语。”

  “但非要分出个高下,这圣人有着天道的加持,便有着无穷无尽的法力,永不枯竭,而混元大罗金仙虽然法力无穷,但总归有用完的时候,所以在某些方面,圣人要比混元大罗金仙高上一筹。”

  “噢!那既然如此,这鸿蒙紫气师尊来用不是更好吗。”敖良辰说着欲将鸿蒙紫气取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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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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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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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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