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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红云大道>第一百六十三章庄周游,墨家昌
  “此花乃是花果山之上的一株奇花,能够在那种环境下生长,与我有缘便是取了回来,想来用不了多长的时间就会化形,我准备收其为弟子。”大禹面色微笑的道。

  也不知道怎么了,大禹看到这个紫兰花时候,就感觉到了这紫兰花与那块奇石有渊源,而那块奇石和大禹的话,也有着说不清的瓜葛,就算是为了那块奇石,大禹也要将这紫兰花收为弟子。

  “那就恭喜师兄喜得佳徒了。”杨戬看着大禹恭喜道,大禹收徒这可以说,大禹已经完全走出了阴影,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再说了蓬莱一脉收徒,都是只得庆祝的。

  自从红云上一次说过之后,蓬莱一脉的弟子,都是对于收徒重视了起来,免得以后蓬莱一脉在发生了什么大事情,还是像上一次那样,连门面都撑不起来,那就是有的苦头吃了。

  “这紫兰花也算是先天灵根,虽然只是下品先天灵根,但是能够大禹师弟收为弟子的话,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我也锦上添花一番,此为七彩葫芦藤上的先天元气,便給这紫兰花吧!”敖神说着便是一指紫兰花,顿时一道七彩气体出现,然后进入了紫兰花。

  大禹心中大喜,他可是知晓面前的这个大师兄赐下的先天元气有多珍贵,这可是十大先天灵根之一七彩葫芦藤上的先天元气,被紫兰花吸收了,定然可以晋升一个层次。www.xiumb.com

  在还是本体的情况下晋升,这可是在提升跟脚,从下品先天灵根生生的提升到了中品先天灵根,但由于有着七彩葫芦藤的先天元气,其跟脚完全不下于上品先天灵根。

  “大禹代小徒多谢大师兄了。”大禹连忙便是对着敖神感谢了一番,毕竟这先天元气很是珍贵。

  敖神嘻嘻哈哈笑了一下,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七彩葫芦藤的事情,红云可是说了以后要赐予敖神的,所以一丝先天元气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当初红云之所以这么说,也正是看中了敖神这一点,赐给敖神就跟让敖神保管一样,因为敖神绝对不会将自己的宝物私藏起来,基本上就是蓬莱岛谁需要,他都会拿出来。

  “我记得那花果山之上还有一块奇石,大禹师兄怎么不一并将那奇石也带来?”张桂芳想到了那块九窍奇石。

  大禹笑了笑,他最开始也是准备带来的,但是菩提老祖过去了,说这奇石与他有师徒之缘,所以大禹也就没有在打那奇石的主意,毕竟菩提老祖也算是一个名师。

  大禹将菩提老祖前往花果山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张桂芳三人才点了点头,对于菩提老祖他们算不上反感,因为能为一教牺牲如此大的,洪荒还真不多,虽然有些不要面皮,但却是真性情。

  敖神与杨戬不知道那奇石如何,但是听大禹与张桂芳的话,显然,那个奇石有不同之处,也正是因为如此,敖神与杨戬都按耐不住了,与大禹和张桂芳道别,然后便是离开了蓬莱岛。

  他们两个出行,自然少不了六耳猕猴,先是拐了个弯子去了五庄观,叫上了六耳,然后他们才向花果山飞去。

  ...................

  仙神的时间,数十年也就是眨眼即过,但是对于凡间却是不一样了,尤其是南瞻部洲,自从王禅羽化升仙之后,南瞻部洲的诸国再次大乱了起来。

  人族真正灿烂文明在这一刻上演了,百家学说都是昌盛一时,有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但是毫无例外,一旦新的学说兴起,都会有混元大罗金仙出世。

  短短五十年的时间,战国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数十位混元大罗金仙,每一个混元大罗金仙都是一个学说的缔造者。

  虽然有的学说只是兴盛了几年便没落了,但是却造就了一个混元大罗金仙,这可是将那些仙神给羡慕的不要,都是向重生人族,开创学说,毕竟这已经成为了混元大罗金仙的捷径。

  但是现在已经晚了,就算是转世人族,也赶不上这一场大劫,诸子百家。

  久盛不衰的学说也就儒教,经历了一百多年还没有真正的衰败,其次便是纵横学,虽然纵横学没有弟子,但是纵横十三说却被世人奉为经典,纵横学永不衰败。

  最近五十年兴起的学说,至今没有衰败的也有,但是这些新兴学说,都是与纵横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法家,还有兵家,都是王禅的那些学生创建的。

  尤其是法家,可谓是将纵横学的霸道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而兵家则是纵横学之中的阴谋一面,还有变幻一面,总的来说却是不如法家的强悍。

  这五十年之中,又出现两个绝世人物,一个名为庄周,另一个名为墨翟,这两个都是近五十年出现的绝代人物,可以与孔丘王禅貌美,被当世传为战国四子。

  庄周乃是道家弟子,即老子之后,再一次将道家学发扬光大,而且还立下了一书,名为《庄子》,可谓是道家一大宝典,让战国的百姓道士都是无比的尊崇。

  虽为道家,但是他的哲学却是不分学说,尤其是对于战争之上,更是有着不可疏忽的贡献,被一些大国的国公都是奉为上宾,要知道能有这个地位的,只有四人,分别是老子,孔子,鬼谷子,墨子,再加上庄周的话,就是五人。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庄子无论是对于道家,还是战国的政治方面都有着杰出的贡献,不过大器晚成,庄子成名的时候已经八十多岁的高寿了,现已经羽化飞升。

  凡人以为庄子入了轮回,但是庄子却明悟了前身,并且修为得到了巨大的提升,直接成为了混元无极大罗金仙后期。

  而墨翟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族百姓,他以机关道文明,他做的贡献不是为战国,而是为了整个人族都做出了大贡献,为人族立下了机关学,将人族的整体文明推进了一大步。

  并且立下了一代传世佳作,名为《墨子》,这也为墨家留下了传世的气运,虽是书籍,但是却可以镇压墨家的气运。

  并且墨子的机关学被战国的阴谋家利用,化作了战场之上的利器,一个个机关流传于战场之上,化作了绞肉机,收割者一个个的生命。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幕,墨子在五年前不忍看到自己所创的机关学让人族互残,便自断气脉,坐化在了自己家中。

  但是墨子对于人族做出了如此大的贡献,又岂会这么轻易的死去,当他气绝之后他的灵魂便是被庞大的天道功德所包裹,在短短的时间内成为了混元无极大罗金仙后期。

  起初墨子创立机关学也只是为了更好的耕种,让百姓有更好的收入,还有就是让百姓在家布置机关,可以在战争之中自保,但是事非人愿,却被利用在了战场之上。

  墨子为人族大能,羽化飞升之后,便是前往了蓬莱岛,由地皇烈山氏接引,当然也正是有着烈山氏,墨子才甘愿进入蓬莱岛,毕竟烈山氏乃是人族先贤,又是太古时期的共主,威望很高。

  但是墨子的离去不代表那些阴谋家就会罢手,尤其是秦国,更是派出了大军攻打墨家祖地,想要夺得墨家宝典《墨子》,因为这本宝典已经被神化了,只要参悟了之后,便可以一统诸国。

  付出了五万大军牺牲的代价,都没有攻破墨家祖地,秦国公不得已只好作罢,但是因为没有了五万铁骑,却是让秦国在战场之上,接连失利,无法与赵国抗衡。

  最后秦国公抑郁而终,王位却是被敌国逃出的秦国王子嬴政继位,而嬴政一登基,第一件事便是废除了先王的一些规定,还有就是派出了大军,继续攻打墨家。

  嬴政的手腕比之先王更加的强硬,而且也更加的灵活,对于战术的运用,比之久战沙场的老将,都强横许多。

  在被软禁的日子里,嬴政平日里除了习武,便是拜读纵横十三说,还有法家要点,以及兵家的战术。

  耗时三年,嬴政将墨家的祖地攻破,逼迫墨家为他效力,将墨家的老弱妇孺都是囚禁,只要是墨家的男丁不为他效力,便斩杀那些老弱妇孺,这一招狠,但是很有效果。

  墨家的弟子不得不为嬴政效力,并且还是全心全意,有了墨家的相助,再加上嬴政的策略,很快便在战场之上取得了大的战果。

  但是也因为得到了墨家,让诸国都是联合了起来,攻打秦国,毕竟都害怕那个传说成为真的,得墨家宝典,便可得天下。

  所谓能者便有大贤来投,嬴政的雄才大略得到了许多大贤的投靠,比如李斯,商鞅,等一些谋士,还有一些带兵大家,比如白起,王贲,蒙氏兄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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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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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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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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