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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红云大道>第四十二章妖族立,红云出蓬莱
  太阳星之上,一座宏伟的宫殿坐落在太阳星的中央,无尽的太阳真火将其环绕,这座宫殿正是帝俊太一的道场,日天殿。

  帝俊震惊的看着太一,他发现自己这个弟弟他越来越琢磨不透,出去了短短千年,竟然将一切都算计的那么周密,连一些洪荒中富有天赋大能,都的如此了解,可见太一对于洪荒万族的心思,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并且心思极其缜密。www.xiumb.com

  “好,那就按照二弟你说的,咱们先去将那白泽收服。”帝俊见到太一将一切都想的如此缜密,一切都布置的头头是道,惊讶之余,帝俊又有些兴奋,这毕竟是对他们兄弟两个是有利的。

  “不,大哥你去将穷奇收服,我去将白泽收服,他们都是大罗金仙初期,还用不着咱们兄弟两个一起出马,兵分两路,咱们要速战速决。”太一不紧不慢的说道,每一句都都是一针见底。

  帝俊大罗金仙后期的修为,加上两大极品先天灵宝河图洛书,收服穷奇一个大罗金仙自然是手到擒来,而太一更是轻松,手中有着先天至宝混沌钟,防御无双,攻击无敌,对付一个战斗天赋不强的白泽,还是很容易。

  帝俊想了一下感觉也是,不过大罗金仙初期,还用不到他们兄弟二人一起出动,况且他们的确要加快速度,毕竟这些事情要瞒着洪荒中的诸位大能。

  帝俊与太一约定好了,在收服穷奇与白泽之后,不周山回合,然后在会太阳星,谋划其他。

  在洪荒中的大能都在潜修参悟大道之际,帝俊与太一展开了他们的惊天计划,转眼之间,千年的时间已过,帝俊与太一的计划成功的大半。

  在这千年之中,帝俊太一收服了洪荒万族中的一大半种族,帝俊将其统称为妖族,帝俊为妖族之皇,称为妖皇帝俊,而太一为帝俊之弟,封为东皇。

  自此,洪荒万族的大半都掌握在了帝俊太一的手中,并且在他们之下,又有十大妖圣,都是大罗金仙的修为。

  分别是:妖圣计蒙,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本相人身龙首,隐居于漳渊,所行必有狂风暴雨。一身法力,多在这风雨之中。现出人身,相貌颇威武,手中一柄三叉的闹海钢叉,身披一身龙鳞铠甲。

  妖圣英招,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本相人面马身,身有虎纹,生鸟翼,声音如榴。现出人身,相貌凶恶,手持一根混铁棍,上面密密麻麻的刻满了符咒,身穿一件虎皮衣服,颇显凶悍之意。

  妖圣白泽,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通过去,晓未来。天生能人言。他人形之时,却是一派仙风道骨,颇显儒雅风范。他手中一把羽毛扇,不紧不慢的在那里摇着,也不知道打的是什么主意。被帝俊太一奉为妖族的军师。

  妖圣飞诞,大罗金仙初期乃,是羽族得道,本相似鼠,赤足。现出人形,相貌略显委琐,两撇鼠须,倒增添了几分滑稽。

  妖圣飞廉,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本相鹿身,头如雀,有角,蛇尾豹文。他也是一身兽皮,颇显豪迈之色,手中一柄六尺余长的扇子,上面饰满了各种属性的宝石,看上去华丽非常,倒和传说中的芭蕉扇极为相似。

  妖圣九婴,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有九头,乃水火之怪,似他这般双属性的生灵,着实少有。她静静的站在一旁,手中拿了两件半月形状的武器,却是她采集日、月精华,耗费数万年的功夫,方才凝炼而成的独门兵器日精轮、月精轮,上带水火属性,端的是威力无穷。

  妖圣呲铁,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本相丑恶,形似水牛,但有巨角,皮毛漆黑,以铁为食。排泄物利如刚。

  妖圣商羊,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本体却是青色的一足之鸟,据说和凤凰一族,颇有源源,她相貌极其美丽穿了一身淡青色的丝织长袍。

  妖圣钦原,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亦是羽族得道,本相似蜂,和鸳鸯差不多大小。她的人形,也是罕见的美女一身五彩衣服,尽用先天灵禽的羽翼织就。她手中常拈了一根绣花针,端是了得。

  妖圣鬼车,大罗金仙后期修为,却是大名鼎鼎,别名九头鸟。色赤,似鸭,现出原形,翼广百丈许,昼盲夜了,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一杆上品先天灵宝方天画戟,硬是与太一大战了三天三夜,才被收服。

  另外,妖族中的高手数不胜数,大罗金仙有百名,太乙金仙千名,全被帝俊太一二人用天地异宝炼妖壶,将这些高手的一丝元神炼入其中,稍稍催动,就能让其灰飞烟灭,这也是众多高手,被帝俊太一二人收服后,生不起反叛的心理。

  现在帝俊太一二人可谓是意气风发,在建立妖族之时,天道降下功德,将帝俊太一的修为催升至大罗金仙巅峰。

  在如今的洪荒之中,这二人可谓是当之无愧的枭雄,论势力没有能出其左右的,就在帝俊太一立妖族之时,天将功德将洪荒中的大能都惊动了。

  一些只是感慨,一些对帝俊太一的做法嗤之以鼻,还有一些则是也学着帝俊太一,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就如同东王公,便是这些势力中的佼佼者,仅在妖族势力之下。

  而然洪荒中发生的一切,都瞒不过蓬莱岛的红云,对此,红云也没有阻拦,而是静静的观察着洪荒中的一切。

  千年的时间,红云、镇元子、敖良辰论道早已结束,此次论道让镇元子与敖良辰法则领悟更进一步,而敖良辰也突破到了大罗金仙后期。

  红云好似遇到了瓶颈,境界、法则、就连肉身都没有任何突破,这让红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所谓的屏障。

  这让红云心中燃起了,出蓬莱岛在洪荒大地中游历,企图突破这所谓的屏障,况且洪荒之大,红云现在也没有走过一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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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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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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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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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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