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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壶中仙>第十一章 十载时光悠悠过,造字功成传天下
  洪荒之间不记年,日月匆匆转眼变。不知不觉间,自仲昊立下誓言,已过了十载时光,这十年时光中,世事变化如沧海桑田一般。

  太昊与仲昊两兄弟都成长了起来,如今算来年纪已经有十三岁了,二者来历不凡,此时的身量更是如成人一般高大,让人不敢小觑。

  太昊已然视为华胥部落第二领,华胥氏已经将绝大部分部落事物都交到了他的手上。只待再过两年,华胥氏便可将族长之位传下,从此脱离樊笼,开始踏上求仙问道之路。而华胥部落也愈的繁盛起来,甚至吞并了周遭的几个小部落,极大的扩大了势力范围,隐隐有人族第一部落的风范。

  或许,这也与部落中有仲昊这个玄仙修为的仙师在有关,太昊与仲昊皆为太清门人的消息在十年间已经几乎传遍了人族,太清老子乃人教教主,负责人族教化,他的门人在人族中还是有几分欢迎度的。

  现在的仲昊,虽是身穿兽皮制成的衣物,但却又一分别样的风采。其人眉作剑形,眸如皓星,通身气度似白玉一般,面容亦是十分之清朗,身材高大比之一般的成人也是不怯。因仙道法门的缘故,更有一股缥缈出尘之气,隐隐从他的身上透出,人若见之,必叹其不凡。

  而在这十年之中,仲昊一直在做一件事,甚至不再修行,不再想着继续做其他功德之事提升修为。不过,如果这一件事做成了,也无需其他功德来锦上添花了。

  造字,仲昊决定提前将人族文字创造出来,借此让人族的文化得以传承下去,不再因为一次天灾人祸,便会断了传承,不会再有像矛爷爷一般的老人,临死之前仍然在为传承部落的种种而挣扎奔波。www.xiumb.com

  可此时的人族与后世可谓天差地别,后世的简体汉字自然不能搬到现在来用,故而仲昊便整整花了十载时光,用后世的简体汉字来逆推洪荒之时的种种古文,一一结合人族的种种,印证出最适合现在人族的文字来。

  文字者,能解释天地万物,故而也有说造字乃是泄尽天地玄机之事,有大功德亦有大因果。仲昊在造字之时却没有感受到这道因果的存在,人族大兴文字功不可没,因其传达了诸多大道之秘,使人族实力飞提升,故而人族普遍实力大增。

  可若是说,大兴人族便是因果,又或者说大兴人族后,人族会压榨其他种族生存空间故而有因果,那无论是人族天地人三皇哪一个都要大因果缠身了。就没有这种道理的事!

  太昊伏羲创八卦,让人族知祸福,这样其他种族要杀人族该多难?这算不算压榨其他种族的生存空间?人族连杀都杀不了哇!神农尝百草始传医药之道,让人族避免被疾病、伤痛夺去生命,这算不算压榨其他种族的生存空间?人族这样连死都难了啊!轩辕就更不用说了,杀伐证道,后世有王神之称,皇座之下白骨累累,又有多少其他种族的鲜血浸染?

  人族大兴,其他种族必然会被压榨生存空间,要说文字有罪,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后世之人胡编乱造尔,怪只怪人族得天地所钟,得圣人庇佑。若是换做其他种族成为天地主角,也不一定会比人族做的更好。想那巫妖二族称霸天地之时,又何时有过其他种族的活路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已。种族之争,本就是拿命来填的胜利,人族多少先辈以己身尸骨换来的大兴,还能因为那些异族的生死而就这么放弃了?便纵是有那些因果存在,仲昊也一样会造字大兴人族。

  后世有一伟人说的好,屁股决定脑袋,仲昊生而为人,自然要为人族打算。至于其他种族,自有他们的族人为之拼搏,又何须自己费心费力,再不济,还有那代天牧养众生的天道圣人在呢,哪里轮到自己操心了。

  “耗费十载时光,总算是推算出来了!”看着面前那块沙地上写下的一个个字体,仲昊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创出来这些文字了,当时他许下那般誓言,虽是有些把握才会如此,但之后花费的时光渐渐增多,心中便也有些毛,现在终于功成,顿时一块大石落了地般的轻松起来。“来人,将领与少领请来!”

  仲昊待华胥氏与太昊一起到来后,才对天一拜道:“天道在上,今人族华胥部落仲昊,创三千人文,大兴我人族,使人族传承有序!望天道鉴之!”

  “此为,人!”说着,仲昊便将那一个个文字凭空书写出来,打在天穹之上,而天穹之中也降下道道金色雷霆打在那字之上,借此检验那字是否能流传于人族之中,借此传承人族文化,使人族大兴。

  三千人文乃是仲昊精炼之后的结果,许多后世之事物尚未诞生,仲昊删减之后便只剩下了这些,后世若有需要,则可以再行造化,当然也可以借此初始的三千人文来演化出来,不同人文组合在一起,便又是一个全新的文字了。

  金色雷霆不断降下,不断的洗礼着那些文字,让它们从仲昊打出的一道灵气转变实物,化作一枚枚似金子铸造的人文,漂浮在虚空之中。三千之数缓缓而过,那三千个化作实体的文字在一道凭空出现的功德之气的作用下,转化成一本淡黄色的书册,飘落在仲昊的手心。

  而其余的功德,原本要将于仲昊之身,却不知为何,竟消失在空中,鸿飞冥冥了。仲昊也不去管他,能从天道手里抢东西的人洪荒里也没几个,犯不着和自己来过不去,估计是有什么别的原因,该降下时,自然就会降下了。微微一笑,仲昊摇头将此事放下,不再纠结。目光也落在了自己手中那卷书册之上。

  在这书卷出现之时,天穹之上三道惊雷闪过,仲昊只觉自己身上的枷锁立时消散了三分之一,却是天道承认自己完成了三分之一的誓言了,从此人族传承有序,法度有承!”

  “此为人文书,可以此记录人族种种!”仲昊见之一喜,此物乃是一件上品功德灵宝,因是自己造化而出,略略催动法力便能炼化,此时感应一番便知此物威能,因是人族三千人文所成,可自动记录人族种种自创法门及生的种种大事,乃是一桩具有别样作用的异宝,正和仲昊的心思。

  “弟弟,这三千人文,你终于造出了!”太昊见状也是欣喜无比,这些年仲昊不再与以前幼时跟在自己身边,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到造字大业之中,他也因为愈来愈多的部落事物而没有空去帮他,兄弟二人竟是已经有许久未见了。此时造字功成,更是欣喜不矣。

  现在,弟弟可以来帮自己了吧,俺们兄弟齐心,定能将华胥部落再扩大一番,真真正正成为人族第一部落!当然,也还能让娘亲放心,早些让自己成为华胥部落的领,去修行仙道,长生不老,多好?

  太昊自己倒是不想着修仙了,他早就试过了,况且要是能修仙,老子收他为徒时便传下修行之法了,那里还会要他自己找法子。现在他只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大兴华胥部落,成为犹如自家燧人老祖宗一般的伟大人族领!

  “耗费十载光阴,幸不辱命!”仲昊微微一笑,将人文书递与华胥氏之手道,“还需娘亲将这三千人文传至整个部落,再派族人传至整个人族,借此孩儿的誓愿也能完成一部分,吾华胥部落更能借此增强自己的实力,扬名于人族!”

  “好,好,好,真不愧是娘的好儿子!”华胥氏简直高兴的没法说,这满洪荒算算,谁能像她这般辣么有福气,有这般棒的两个好儿子!当初,华胥氏以女身执掌一方人族部落,又未婚生子,可是被不少人暗地里说三道四呢!

  但现在,华胥氏只想对那些人痛痛快快的吼上那么一句:辣鸡!有本事你也去踩脚印玩啊,有本事你也生个这么棒的儿子出来啊,我都不要你生个仲昊这样的,仲昊这样的算是欺负你,有本事你就生个太昊这样的,这样我都服气!

  可你们能吗,呵呵,能吗,辣鸡!华胥氏现在各种高贵冷艳的笑容充斥在那张保养的极好的脸上,大有藐视一切宵小的女王风范。仲昊默契地与太昊对视一眼,兄弟两人携手离开,去处理部落中的各种事物去了,顺便叙一叙兄弟之情。

  至于华胥氏,便让她先沉浸在这喜悦中吧,反正在这华胥部落中,也没人敢对她出手,至于威信什么的,没听说过母凭子贵吗?有自己兄弟二人在,谁敢不尊重这位老祖宗!

  所以说,女人前半辈子靠的是父母还有丈夫,下半辈子靠的是自己的孩子,这句话绝对是没错哒。华胥氏因这两个孩子年轻时可是受了不少气,还曾被赶出部落,但现在又有那个人不长眼,敢在她面前犯刺?

  太昊少族长和仲昊大仙可不是吃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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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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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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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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