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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望族权后>第407章 穿越非万能
  总之一番努力,的确大有收获。

  谢莹甚至从堂哥口里得知了祖父与太后之间的暧昧情谊,越发理解祖母的气愤疏远,妒嫉嘛,女人的通病,有时候拎不清也是正常,更何况还有嫡庶之别这条铁律,祖母心有不甘才更科学。

  “咱们谢氏一族,全靠叔祖父,与太后幼时情谊不提,当年先帝登基之初,裴郑二族怀有异心,欲惑先帝不敬太后,多得叔祖鼎力相助,才能铲除二族拨乱反正,谢氏自此成为京都显望,如今太后临朝,对叔祖愈加器重,五妹,并非为兄不敬尊长,实在是因叔祖母过于狭隘,太后对五妹何等疼惜,然五妹却听信叔祖母一面之辞,辜负太后慈爱,从前大不应当。”

  有了这位隔房堂哥细诉发家史,谢莹当然明白将来理应如何,彻底明确应该牢牢抱住太后的大腿不放,未来才有望真正达到权势顶峰为所欲为,再也不会受任何限制,在这没有空调没有哈根达斯的“恶劣”社会环境下,生活得更加舒坦。

  初战告捷,谢莹野心备增,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那么科学了。

  据谢莹的仔细观察,这个历史上并不存在的朝代仿佛不像小说里的描述,女人们非但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被男人摸了个小手就必须非死必嫁,其开放程度简直闻所未闻——就说那强抢民女的堂叔吧,其实早已娶妻,不过因为好色,长期留连妓坊,纨绔子弟嘛,又是在封建社会,小说里倒也常见不值得大惊小怪,可他那老婆也不是凡人,一点不会吃醋,倒不是因为贤惠,堂婶居然也养了个小白脸,还是光明正大养在夫家,时常勾肩搭背毫不在意众人侧目,家中长辈也仿佛集体瞎了眼,不闻不问一点没有干涉,甚至某回堂叔冷不丁地回家,正遇小白脸衣冠不整从堂婶寝卧往外,却嬉皮笑脸一抱拳,当着众多婢女面前致歉:“哎哟,是我回得不巧。”

  谢莹从婢女口中得知此事大为惊诧,居然打破了不向仆婢“请教”原则,颇有技巧试探:“婶母也太不识体统。”

  婢女吓得双膝跪地:“小娘子千万莫要说穿,这一类事,若是传扬,郎君可得受不少嘲笑,都怪婢子多嘴,小娘子千万体谅。”

  怎么是男人会受嘲笑?难道不是女人被率先浸了猪笼,连带着娘家侄女们都颜面扫地嫁不出去?

  谢莹心头大诧,甚至以为她那婶母大有来头,搞不好是个公主郡主之类。

  哪知委婉向堂哥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婶母的爹不过是个六品武将,还是不带兵的那种。

  谢家不是权倾朝野么,区区武将之女也敢公然不守妇道,太不科学!

  经堂哥一番解释后,谢莹终于明白,诸如堂婶养小白脸的事情在这个时代的贵族之家已经不算新闻了,只要家丑不外扬,老公为求后院和睦不以为意,其余人都是睁眼闭眼,谁管闲事反而会被认为不懂规矩,就算堂婶的亲婆婆看不下去,威胁要下休书,这当然也是礼法倡导,然而反而会被强大的舆论闹得灰头土脸,只要堂婶娘家不以为然,堂婶拿了休书回家,也是养尊处优甚至可以再嫁,当婆婆的反而会被贵妇们私下谴责——自家儿子风流,香臭不忌都往家引,媳妇贤惠,从不妒悍,夫妻和睦相敬如宾,还嫌不足?非要闹得满城风雨议论鼎沸,跟那些市井泼妇一般,岂不可笑?”

  到头来,可能反而是堂叔再难娶得望族闺秀,堂婶却会赢得舆论支持,搞不好还有某个大意娶了妒妇闹得家宅不宁的纨绔,得闻此事后悔不当初,立即和离迎娶堂婶也是情理当中。

  就算在21世纪,红杏出墙的女人也会受到谴责好不?舆论不是始终偏向男人的么?真爱万岁或者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真理”难道不是同情男人的辩词?

  不科学,太不科学!

  但身为女子的谢莹,纵然对大周这一潜规则感到匪夷所思,还不至于抵触埋怨,甚至更生饶幸——哼,这是命中注定姐姐要大展雄风丫!

  据她看来,时下“悍妇”虽多,女性地位没有她起初预料那般低下,然而稍有地位的女子,比如“本身”的祖母与娘亲,许是过于矜持,依然大显乏味,再说小说里不是都是那样写么,穿越女因为“时代优势”,往往不废吹灰之力就能彰显不俗,总有那些厌烦了庸脂俗粉千篇一律的王公贵族,往往尽是大权在握才貌双全,见到“非同一般”于是“眼前一亮”,从此携手“大杀四方”,创造一个美满人生。

  就此论断,越是开放的社会风气,说不定越是大有所为。

  既然心有“宏图”,谢莹立即行为。

  她在家族已是集齐万千宠爱于一身,宅斗的戏码可以省却,那么就直接挽回顶级“垫脚”太后的大腿吧!

  不过谢莹起初对十一娘并不以为然,而是自信于全凭自己就能回天争宠,这也是基于诸多小说的原则。

  好容易盼到国丧终结,总算有机会“名扬京都”。

  就谢莹看来,大周风俗虽然稀罕,给予了女人红杏出墙不受舆论谴责的权利,然而毕竟这时女性,远远不如将来九零后的见识风骚,比如“本身”诸多亲长,依然不能逆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可不想好比堂婶一样,嫁的是个纨绔子弟,却还必须容忍老公三妻四妾,无奈之下采取养小白脸的策略聊以自/慰,谢莹追求的是婚姻自主为所欲为,最好是将来老公对她一生一世一双人,而她却能左拥右抱,时常与风流才子谱写一段韵事佳话。

  这就必须有前提条件——首先,老公不能是迂腐之人,口口声声礼教约束,以为他自己一心一意,老婆就必须贤良淑德。而往往这类不羁世俗男子,都有非凡见识权重势大,那么时下世族纨绔就不在考虑之内,此类不过是富二代官二代而已,和前男友一样,都是父母的应声虫;其次,老公必须年富力强潇洒倜傥,老男人丑八怪之流都是捞女的猎物,如同自己这般大家闺秀,可不能只重富贵,除非对方是皇帝,但显然事实现状已经排除了这个可能。

  据谢莹从诸多小说汲取的经验,仅有出身还不能一帆风顺,尤其封建社会,往往父母之命都不能尽如人意。

  再说她也相当不信任“本身”祖母与娘亲的见识。

  往往大家闺秀,还不能缺失与众不同的才华,方足以吸引真命天子的注意。

  虽说已经体会“本身”能诗善赋,谢莹也不以为然,因为在爷爷的强行教导下,她相比多少“纨绔子弟”,对于古代诗词还能背诵不少,尤其唐诗宋词,大可借用抄袭。

  真真没想到,国丧之后第一次亮相,就遭遇了许多不科学的挫折!

  首先,影视剧中万无一失的“小姐”、“大人”两个称呼,就险些让谢莹沦为“摧枯拉朽”的传奇笑柄,这科学么?

  她在家中,听闻婢女称谓“小娘子”还不尽愁怅,总觉怪异,可只以为是婢女没有文化造成,影视剧里称谓贵族千金不都是“小姐”么?又不是像后世,这一称谓是针对特殊职业,她总不能称谓对方为“女士”罢?

  “大人”就更不用说了,谢莹哪曾料到这是对父母的专称?影视剧中敬称官员,“大人”可是万无一失!

  还有杜甫那首春夜喜雨,唐朝都不存在,怎么世人皆知这一首诗?

  大觉无语的谢莹,再次询问表哥,用“床前明月光”试探,表哥却分明不知为李白所作,但杜甫却在这个时空罕见出现,只是诸如“朱门酒肉臭”等诗句却未被杜甫所作……谢莹顿时陷入了无尽迷惘。www.xiumb.com

  其实如果十一娘是归来者,这时大约可以为谢莹解惑——

  原来历史,两晋之后就因一人大相径庭,可君帝朝代虽变,少数与政局无关者却依然“延续”,杜甫之前,公孙大娘便是一例,又如杜甫,因未遇见原定轨迹中李林甫这个克星及唐玄宗这一昏主,没有经历安史之乱国家由盛转衰的过程,在大周之治,恰遇明君,故一帆风顺并未流离失所,“朱门酒肉臭”的怨愤之作当然没有由他写出,可因为才华不改,也曾如原定般往蜀郡任职,所以依然保持春夜喜雨这首诗作。

  但不学无术的谢莹显然不能理解这些,不过因为挫折更添谨慎而已,于是接下来,她再次遭遇了许多的不科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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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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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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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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