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周公子一定是听错了,以为那是可汗,其实他当说的那是个女子。
不过无论怎么样,他的任务就是保护好合周公子。只能不要命的跟上去。但也真为胯下的这匹骆驼身上捏上一把汗。
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简直是神一样的速度。
但等他赶到的时候还是看到合周公子已经抱起了那女子。
因为想起从前,听到的关于和周公子的那些传说,他很自然的向那合周公子怀中的女子脸上看过去,然而他怀中的女子并没有传说中的甜美样子。勉强能算作是蔽体的衣服上全是血迹。那张据说。倾国倾城的脸上除了血迹,还有泥沙点缀,他于是有些不由自主的开始想象,如果将她那张脸弄干净,会是什么样子呢。
“她受了很重的伤吗?”女子虽然还有呼吸,但是在合周的拥抱之中却一直保持着一动不动。
“我不确定!”合周公子一开口就咬到了他自己的舌头。
大阏氏的侍卫在合周回答这个问题的语声里,听到了难以置信的颤抖音调。他可以肯定合周在害怕。恐惧什么的,的确不适合这么月白风清的公子哥,不过他还从来没有看见过合周害怕!这可以算作是一种补偿。他一直以为。中原来的谋士都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他们只会玩弄权术,要在风沙之地吃尽穿绝。也因此没有弱点。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脊背突然升起凉意。那些谋臣从来不会让人看见他们的弱点。
于是他硬生生的逼着自己扭开了目光,假装很是机警的让手下人,在四下里再寻找一下,还有没有别的人迹,等到合周公子基本上已经收拾好情绪之后,才重新提问,“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吗?”
那女子在他的余光之中动了一下。
然后合周公子很自然的错过了他的问题,动作轻而又轻的揽住那女子,生怕弄疼她身上的任何一处伤痕,“无忧你还好吗?”
女子只说了一声水。就努力的喘了几口气。合周公子立即解下自己身上带着的水壶,轻轻的送到她唇边。看到女子并不算干涸的嘴唇,大阏氏的侍卫猜想到,合周在之前一定已经喂过她水了,不过那是在她还没有醒来的时候,显然并没有尽兴,喂进去的量也很少,现在她应该是缓过来一些了。开始需要大量的饮水。
果然,她已经有力气抱起水壶,咕咚咕咚的喝下去好多清水。精神似乎也随着那清水的滋润一道复活起来,然后大阏氏的侍卫也就着那道精神看出了之前他没有看出来的东西,这女子果然生得很美。
即使是那些血痕与泥沙,仍然胡乱混迹在那张脸上,但是能睁开眼睛的她,似乎用她的眼神一下子照亮了她自己面部上所有的轮廓。每一个部位都那么恰到好处的精致。褴褛的衣袖之下有纤细柔嫩的手臂,连举起那只水壶的动作也优美异常。即使不是因为猜测到她与合周公子的关系,仅凭这些动作,他也能够猜测到她应该是汉人的女子。那种在行止之间透露出来的高贵优雅,无论在上面铺陈多少风餐露宿的遮挡来,也这样,纤毫毕现在人眼前,引入沉醉赞赏。
他已经几乎能猜出女子的身份,她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那个让合周公子一直神魂颠倒,为之抛弃一切,远渡千山万水,来到沙漠之上的红颜祸水。
从前只是听说她是个美人,却没有想到会美得如此惊心动魄。
这样想想另一个携妻带子也从汉地赶来,服侍可汗的谋臣就没有眼力的很。那人的妻子粗鄙高大看样子简直像个下等奴隶家的女儿,比起合周怀中抱着的这个可差得远了。
等他在心中暗自做完这些比较的时候,已经听到女子在说前面冒出滚滚浓烟的事情,不过她说来说去都没有太提到大汗,反而一直是在让合周公子去救沙木。
大阏氏的侍卫对这样的结果真是失望,他的失望不仅在心里,连表情上也透露出来,“但是我们是来救可汗的!”他想合周公子一定很清楚,现在自己到底肩负什么样的重任,不过他一下子就被那女子说服了,而且还坚称可汗一定在前面。琇書蛧
大阏氏的侍卫无奈同往!
看到无忧身上并没有什么大伤。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安然无恙,合周终于抛落了心中的千斤巨石。那种感觉简直连迎面吹进嘴巴里的寒风都要深深亲吻,致以最高的敬意。
而且虽然无忧说她不确定可汗到底在不在前面,那时他们只是发现了浓烟,而沙木赶了过去。他也已经可以断定,可汗就在那里。没有来追无忧的沙木就是最好的证据。
因为有了无忧的出现,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更换行进路线到可汗的路线上面去,也因此看到了不少近卫被狼人啃咬的只剩一半的尸体。
“他们不是西突厥最好的侍卫么,就算再怎么骄奢淫逸也应该武艺超群!最起码应该比沙木带的那些人强劲才是,可是他们却这么的不堪一击。”最开始沙木对她说这些近卫一无是处的时候,无忧还以为他是在为自己的手下抱不平。不过现在看来,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合周将他们带着的干粮递给无忧,“正是因为他们是真的近卫,才会如此不堪一击,他们也确有他们做的最好的事,可却不是在战场上。”
“估计他们的嗓子,他们的舌头要比他们手中的家伙事儿更婉转,所以才能说出让大汗喜欢的话来。这些还只是他们的一点点不堪。如果让对手抓到他们的话,比被咬死这种,更不堪的事情他们也会做得出来。”嘲笑这些窝囊废一向是大阏氏侍卫的乐趣,所以一直记得要谨言慎行的那个侍卫,忍不住高昂的兴致,也插嘴进来。因为在从前的那些日子里,他也受够了那些近卫们的傲慢。本来一直在想,有机会要教训他们。现在看来是让这些狼人们抢先。但是怎么说呢,抢得不错。
无忧顾不上吞掉手中的干粮,就已经着急发问,“你是说大汗真的在这种季节来漠北围猎吗?这难道没有人觉得于情理上说不通吗?怎会是在这种季节?”
大阏氏的侍卫也觉得在初冬的季节里,来漠北围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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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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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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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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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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