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睿从乱军中好不容易挤到李威近前,声音急迫地说道:“李将軍,现在我军得赶快撤退,再不退,可就要全军覆没了!”顿了一下,他又急道:“李将軍速带中军和后军撤走,我率前军顶住敌兵!”说着话,张睿就要向前冲。
可未等张睿离开,李威突然伸手把他拉住,摇头说道:“此次之危,皆因我的过错,留下来断后的也理应是我!”
张睿还要说话,李威拉着他狠狠向后一甩,说道:“不要再争了,赶快走,再不走,恐怕就来不及了!”说着话,李威提枪上马,带着数十名侍卫,向前方冲去。
以眼前的局势,留下来断后无疑是死路一条。看着李威急冲出去的背影,张睿想叫回他已然不可能了,他狠狠跺了下脚,传令下去,中军和后军后队变前队,立刻撤退。
就算由李威率领前军拖住了大戎军,乐湖军想撤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还有三千人的大戎士卒混在他们之中,在人群里时不时的突下杀手,制造混乱,大大拖慢了白苗军的速度。
张睿也看出有奸细混在己方将士之中,他喝令全军,不得再自相残杀,如有违令者,无须禀报,周围将士可将其立刻处死。
这一招极为有效,也让军心动荡、混乱不堪的白苗军逐渐稳定下来。混在人群里的大戎士卒也不敢再冒然出手,而且想走也走不了,只能硬着头皮随白苗军一起跑。wWW.ΧìǔΜЬ.CǒΜ
张睿率领这一部分乐湖军跑了,但留下来断后的那部分乐湖军可太惨了,他们被数倍于自己的大戎战团团包围,人们拼死作战,但越打人越少,杀到最后,李威几乎已看不到身边还有己方的兄弟,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大戎将士。
“杀——”
李威已经杀红了眼,即便只剩下他一个人,也勇猛的冲向人山人海的敌军之中,银枪连挑带刺,竭尽所能的杀伤敌军。
见状,高俊催马从人群中窜出,快如闪电一般冲到李威的背后,手中的银枪向下一刺,只听扑的一声,李威的左腿被高俊一枪刺穿。
李威痛吼一声,单手挥枪,向后反抡,横砸高俊的战马。
高俊哼笑出声,立枪格挡,当啷啷,两杆银枪碰撞在一起,发出刺耳的金鸣声,迸射出来的火星在黑夜中显得格外醒目。
现在的李威,已经战的筋疲力尽,哪里还能是高俊的对手,两人交战只几个回合,李威的小腹又中了一枪。
高俊似乎有意想戏弄对方,并未下死手,但却把李威疼的叫出声,人也连连后退。
他退出没几步,荀枭又催马而来,开天斧划过李威的后背,在他的背上又撕开一条深可及骨的大口子。
这二人,围着李威,你一枪,我一斧,时间不长,李威已伤的浑身上下都是口子,身上的战铠满目创痍,鲜血淋漓,仿佛血人一般。
周围的大戎士卒见状,纷纷哄笑,在他们的眼中,李威已不是人,而是任凭他们戏弄的玩物。
战至最后,李威实在坚持不住,先是跪坐在地,然后,仰面而倒,再也站不起来了。
高俊和荀枭互相看了一眼,感觉对方已到极限,互使个眼色,而后荀枭催马上前,开天斧高高举起,用尽全力的劈砍下去。
咔嚓!
这一记重斧,把已奄奄一息的李威直接劈成两截,其力道之大,连地面都砍出一条大裂纹。
李威是最早一批追随我的重要战将之一,随我南征北战,所立下的战功不计其数,只可惜,在与大戎军的交战中,仅仅一次的疏忽大意就要了他的性命,使他惨死在大戎军的手上。李威的死,让白苗族不仅又损一员猛将,而且对白苗族的士气也是个沉重的打击。
简城之战,乐湖军一败涂地,最终跟随张睿逃走的兵将都不足三万人。原本十万的乐湖军减员七成多,这在理论上等同于是被敌人全歼了。
这场惨败,固然有李威的过错,但李呈的计谋也是十分高明的。即使不是李威,换成旁人,可能也会上当。
李呈是大戎军中的异类,就算把他放到各部族的全部将领之中,他也属于极为特殊的那一个。
他本身并未修炼过武道,却是大戎族上下公认的猛将,不过勇猛只是他性格的一半,另一边是足智多谋、阴险狡诈,善用谋略,他所统帅的军队,往往能在逆境之中迸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
自入白苗作战以来,大戎军推进迅猛,连战连捷,势如破竹。
偷袭冲城,强攻纺城,而后又在简城打出一场不可思议的战争。李呈先是率领大戎军大破平州郡地方军,斩杀统兵的郡尉苏渊,而后兵不血刃的攻占简城,当乐湖军赶到时,再与乐湖军交战,以疲惫之师硬是击退乐湖军。再往后,李呈用奇谋引乐湖军上当,一举把乐湖军杀的大败,并斩杀的乐湖军的副帅李威。
简城之战大戎军取得大胜,虽然也有死伤,但可战之兵应有八万之众。而后,李呈继续率军北上,进攻封城。
封城这边早已得到了消息,附近的郡县纷纷为封城输送兵力,希望封城能挡住大戎军的推进。
在极短的时间内,封城的兵力竟聚集到十万人左右,这比大戎军可以作战的兵力还多。
在白苗人想来,十万大军驻守封城,足可以抵御疲惫不堪,只剩下八万来人的大戎军。但结果却大出人们的预料。
这东拼西凑的十万人,只是徒有其表罢了,其战斗力连地方军都不如。组成十万大军的人主要都是普通平民,被临时召集起来,许多人连盔甲和武器都没有,只穿着布衣,拿着木棍,去与大戎军作战,哪里能是大戎军的对手?
号称十万人的封城城防,在大戎军的强攻下,防线一击即溃,仅仅用了半天的时间,八万大戎军就突破封城城防,杀入城内,已经红了眼的大戎士卒们如同恶魔一般,见人就杀,攻城战也演变成了大规模的屠城。
城中的平民吓的纷纷向城外逃,对逃走的平民,大戎军并不追杀,但留在城内的白苗人,大戎军是一个不放过,只要发现,立即砍杀。偌大的封城,到处都有火光,到处都有杀戮,大街小巷,地上躺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
封城沦陷的消息很快也传到了王城,听闻此事,别说以天子夏墟为首的皇廷一片惊恐,就连白苗族朝廷也是又惊又骇。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这批大戎军怎么如此厉害,据说兵力并不多,怎么就是没人能抵挡得住呢?!就连乐湖军都被杀败了,中将軍李威也战死了。
消息传回的当日,白苗族的大臣们齐齐聚于王府。我不在王城,主持朝议的是项吉。此时朝议的时间早已经过了,但是情况太紧急,人们必须得商议出应对之策。
在朝堂之上,人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整个王府的大堂乱哄哄的一团。
这时,治粟内史张鑫对项吉说道:“项丞相,现在大戎军已经攻占封城,接下来就要打到白宛城了,不知项丞相有何对策?”
听闻他的问话,人们停止交谈,目光一齐落到项吉的脸上。
项吉和平时一样,平静、安稳,但他的心里也同样焦急,怎么办?他又不是韦刑,不懂军事,哪里知道该怎么办?他眨眨眼睛,沉默未语,而是转目看向徐悠。
众臣之中,只有徐悠最善谋略,当初我起兵反闻仲的时候,徐悠可是我的三大谋士之一,现在所能倚仗的也只有徐悠了。
徐悠有瞧到项吉在看自己,也明白他希望自己站出来说个应敌之策,但徐悠却假装没看到,把脑袋扭到别处。他和项吉之间并无矛盾,关键是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现在的形势太危机,王城已没有能战之兵,有的几万人都是没有战斗力的新卒,指望着他们去和能争惯战的大戎军打仗,等于是让这数万的新卒去送死。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徐悠再精明、再善谋,也得有兵才能退敌。
见徐悠都不敢站出来说句话,项吉的心里顿是一沉,眉头慢慢皱起。
张鑫叹道:“看来,项丞相也没有退敌之策了,既然如此,我们……就只能迁都了。”
“什么?”项吉一惊,举目看想张鑫。
张鑫说道:“迁都!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了。大戎人来势汹汹,我军根本抵挡不住,与其留在王城等死,还不如迁都先避敌军锋芒!”
项吉摇头说道:“不可!白苗族自建族以来,王城一直都在这里,到现在,王城在人们的心目中已不仅仅是白苗中心,它还是白苗族的标志,岂能说迁就迁?”
“若是不迁都,大戎人杀来了,我们拿什么来抵御人家?”
张鑫提出迁都的意见,得到许多大臣的支持,看到人们虽未说话,却连连点头,他的底气足了许多,语气也开始强硬起来。
其实严格来算,张鑫属旁系,并非我的嫡系重臣,按理说他只是职位大,但在朝堂上的地位并不会太高,不过他为人圆滑,能说会道,出手也大方,与许多我的嫡系大臣私交甚厚,渐渐的,也有了他自己的势力,依附于他的人也不在少数。
项吉面色阴沉,冷冷说道:“如果敌人兵临城下,我等即使亲自上城,也要与敌军血战到底,何况现在迁都大事,怎能不禀报大王……”
张鑫接道:“大王远在锦阳,若是去通禀大王,一去一回之间,至少得有大半个月,那时大戎人早就打到王城了,我们再想迁都也晚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现在君在外,我们也只能随机应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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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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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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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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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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