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刑先是摇头又是点头,最后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有时候他也不得不佩服大王的头脑。平日里,大王看上去无所事事,随性而为,经常做出一些超过常理的举动,而实际上,他的脑袋里还不知道在算计着什么鬼主意呢!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他沉思半晌,仿佛下定了决心似的,抬头正色问道:“大王真的就那么在乎公主殿下?”
我深吸口气,目光幽深,缓缓握紧拳头,说道:“她有可能就是我之前的恋人,我一定要得到她,哪怕与全世界为敌,我也不在乎!”
韦刑心中震撼,能感受到我强烈的,即便对白苗族的王位我也没表现出如此强烈的占有欲。
韦刑暗暗叹口气,他很清楚我要这么做是不对的,会引发战争,会害死很多很多的人,但是我不仅是他的族王,更是他的朋友、他的知己、他的兄弟,为了我,他也宁愿豁出一切,哪怕是留下骂名,被后世所唾弃。
他咬了咬嘴唇,让心绪平缓一些,然后含笑说道:“大王英明贤德,聪慧过人,希望大王也能站在整个白苗族的立场上作出考虑,权衡其中的利弊,只要大王认为是可行的,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和项吉一定会坚定不移的站在大王这一边,纵然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听闻他这话,项吉也重重点下头,正色说道:“韦相的话,也正是臣的心里话。”
我眼中射两道出亮的吓人的精光。
这才是我最想听到的,我要抢下夏熏,无疑是要和整个皇族为敌,这只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得到下面管事、将士们的全力支持。现在管事之首的项吉和武将之首的韦刑都表明立场,愿意站在我这一边,这就像是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也让我的信心倍增。
我抓紧韦刑的胳膊,另只手又抓住项吉的胳膊,连连点头,动容地说道:“不愧是我的兄弟!”m.χIùmЬ.CǒM
我借着立夫人为借口,把韦刑和项吉找来,说出我夺取河东地区的真正意图,本以为说服二人要颇费一番口舌,没想到韦刑和项吉几乎未做什么考虑,便表明立场,愿意全力支持我的决定。
有了他二人的支持,我再无顾虑,也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干了。
我现在是大王,册封夫人,不是简简单单下一封诏书就完事的,还需要举办繁琐又隆重的册封典礼。只是现在我的心思都花在增兵和对九黎战争的事情上,没那么多的精力去搞大型的册封典礼,我的意思是一切从简。
这正和下面管事的心意,现在白苗族族库空虚,百废待兴,真要去举办大型的册封仪式,所花的银两也定然不少,再者说,一切从简也会让平民们看到一个节俭又体谅族情的族王,更能赢得平民们的敬爱和尊重。
册封的册文由史府撰写,册封的仪式由右相项吉主持,在册封的前一天,我特意带上伍媚儿、洛冰、萧玉霜三人前往大风山,祭天、祭地、祭祖上。
大风山位于王城西北十里外的地方,算是白苗族的神圣之地。山上原本建有先王的祖庙,闻仲篡位之后,把先王的祖庙拆了个干净,重新建了闻氏祖庙。而闻仲战败之后,闻氏的祖庙又被推倒,建起王氏祖庙。祖庙之内,祭奠的都是族王的各代祖宗,但我并不是白苗人,所以让人在祖庙之内直接塑造一座狼的雕像。我崇尚狼,也希望白苗族能像狼一样,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无与伦比的攻击力。
族王是一个部族的象征,族王的意志就是族家的意志,族王的崇尚也很快会在全族流行开来,日后,狼道基本就成为了白苗族的族道,本就尚武的白苗族也变的更加具有攻击性。
祭奠完成之后,我带着三女以及文武管事们返回王城王宫,又与伍媚儿、洛冰、萧玉霜在宫中的奉先殿行礼。这时候,伍媚儿、洛冰、萧玉霜就已算是我的合法妻妾了。
第二天,册封典礼正式开始。
按照宫中礼仪,在册封的前一天晚,伍媚儿、洛冰、萧玉霜三女要各回家中。伍媚儿和洛冰当然没有问题,她俩的家也都在王城,但萧玉霜的家却不在这里,这时候,伍媚儿倒是主动邀请她到伍府暂住一晚。
此时伍媚儿已开始有了拉拢萧玉霜之意。萧玉霜自然没有异议,欣然接受。
等二天,王宫派出大批的宫女和护卫,分别去往伍府和洛府,将三女接出家门,前往王宫。她们去往王宫时坐的只是普通的马车,而到了王宫大门这里后,早有仪驾等候,三女下了马车,坐上仪驾。
其实族王这时候只需在宫中等候即可,我倒是亲自迎出宫门,到了宫门外,我举目一瞧,心中也是一惊。我没有派人特意去组织什么,但宫外所聚集的平民极多,称得上是人山人海,无边无沿,分不清个数。
骑在马上的我反应很快,几乎没有停顿,含笑向四周的平民们分别挥了挥手。
“大王――”
一时间,呼声如排山倒海一般,所聚集的平民无不下跪,高呼大王。
我深吸口气,强压心中的激动,脸上依旧带着似有似无的微笑。
看着三女的仪驾向自己这边缓缓而来,我策马走了过去。
我先是来到伍媚儿的仪驾前,低头向里面看了看,伍媚儿穿着一身大红的衣裙,脸上也画有浓艳靓丽的妆彩,使整个人看上去更加艳丽迷人,妩媚入骨。
“紧张吗?”我没有忽视她握的紧紧的小拳头,弯下腰身,靠近仪驾中的伍媚儿,轻声问道。
伍媚儿看到我,暗暗松了口气,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衣袖,问道:“外面来了好多人吗?”
我一笑,淡然说道:“是不少。”
“你进来陪我一起坐吧!”伍媚儿左右宽敞的空间说道。
仪驾是很大,我也很想进去陪她,但是哪有族王也坐进仪驾里的道理?我苦笑,轻轻拍下伍媚儿的手背,说道:“没事的,很快就进宫了。”
“好吧!”伍媚儿嘟了嘟红艳欲滴的小嘴。
我有低头吻下去的冲动,不过还是强忍住了,众目睽睽之下,身为族王,我也不敢太过失礼和放纵。
别过伍媚儿,我又来到洛冰所在的仪驾旁。相对于伍媚儿,洛冰要相对轻松自在一些。平日里,洛冰是不怎么上妆的,打扮也非常简单随性,现在她经过精心细致的浓妆艳抹,少了几分英气,多了几分女人的柔媚,更具女人的韵味。
再看萧玉霜,她是三女中最从容的一个,装扮也仅仅是比平日里隆重了一些而已,看上去仪容典雅、高贵,举手抬足之间,自信又成熟,让人看后,不由得为之心折。
三女各不相同,各有特点,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都是美艳倾城、万里挑一的绝色佳人。
此时我心中也是感慨万千,若在以前,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能拥有三位像伍媚儿、洛冰、萧玉霜这样的红粉。当然,如果夏熏也在这里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甩甩脑袋,深吸口气,让自己不再去想夏熏,拨转马头,伴着仪驾,进入王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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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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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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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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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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