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含笑看向韦刑和郑适,说道:“边城御敌,韦副将和郑参谋功劳最大!”
众人没有意见,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只有郑适听完心里不舒服,可以说从头到尾抵抗蛮兵都是他一手指挥的,如果不是他接过指挥权,让韦刑继续指挥的话,蛮兵早就破城而入了。
我只看郑适脸上不以为然的表情,马上明白了他的心思。我微微笑了笑,说道:“郑参谋对我的话可有异议?”
“不!属下不敢!”郑适野心再大,脸皮再厚,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明面争功。
郑适在边城接过韦刑的指挥权,指挥守军抵御住蛮兵的强攻,我也听说这件事了。
我幽幽说道:“郑参谋,如果是你身为主将,在与敌对战之时,有才华的下属突然向你要指挥权,你可会让权?”
“这……”
郑适语塞,支支吾吾。
我笑道:“别说是你,就连我也做不到这一点,不过,韦副将却做到了。在最关键的时刻,能信任你,并放权于你,无论胸襟还是气魄,韦副将都令人钦佩。也正是因为韦副将的当机立断以及郑参谋你的才能和经验才保住边城不失,所以说你二人功劳最大,这话应该并不为过。郑参谋,你说呢?”
郑适打个激灵,急忙站起身形,躬身施礼道:“大统领教训的极是!”说着话,他又看向韦刑,正色道:“韦副将的气度,也着实令属下佩服至极!”
这就是所谓的见风转舵。不管郑适心里服不服气,至少表明上是表现出心悦诚服的样子。
我不再就此事多说,郑适的野心,我当然看得出来,郑适的争强好胜,我当然也感觉得到。不过我认为这是好事,没有野心就等于没有好胜心,没有争强好胜就等于没有尽心尽力。失去了这两点,无论能力多强,多有才华,都难成大器。
这时,韦刑向郑适笑道:“郑参谋客气了!”说着,他话锋一转,对我说道:“大统领,现在你应立刻给王族传送喜报,说明我们在边城大胜蛮兵,杀敌无数,以此向王族邀功!”
我眼珠转了转,问道:“王族如果知道了,会给什么奖赏?该不会要把我调离平原镇吧?”
现在,即使王族派人来请我离开,我也不肯了。
在平原镇担任镇守,我越做越顺手,也越做越舒畅,最主要的是我可以在这里肆无忌惮的培养自己的势力,又可以不时的上战场杀敌增进修为。整个白苗,甚至整个十万大山,再没有什么地方比平原镇子更适合我的了。
韦刑追随我时间最长,自然也最明白我的心思。他呵呵一笑,摇头说道:“不会!正因为大统领打了胜仗,巩固了边界,王族才越加不会把大统领调离。反过来讲,如果是大统领在平原镇毫无作为,或者连吃败仗,那王族倒是有可能把大统领调回王城。”
“哦!”我应了一声,悠悠而笑,说道:“好,就按照你的意思,帮我写一份报告,上交给王族!”
“是!大统领!”韦刑应声道。
接下来,我又将边城的事务详细安排了一番,并将第一营队重新调回边城布防,第四、第五营队则拉回平原镇整顿。
这一仗,第四、第五两个营队阵亡有八百人,伤者也有一千左右,人员损失大半,需要继续征人,收纳有生力量。
就在晚上我处理完事情准备休息的时候,云筝忽然送来了一封信,告诉我是山外的熟人送来的,至于是谁云筝并不知道。
我打开信封看到上面一行娟秀的文字时,顿时呆若木鸡,整个人傻在了那里。
这是姐姐的字迹!
我怔怔的看了半天,姐姐的字迹我当然不会认错,这确实是出于王鸥之手!
信纸上只有简单的两句话:
“龙家已知你在十万大山,准备在那里动手!”
“龙家已经控制东夷蛮族,两个目的,一是寻找段氏皇家宝藏,二是借助东夷蛮族之手杀掉你!”
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句话,但是却透露出很多的信息。第一说明段氏宝藏就在十万大山之中。第二,龙家杀我之心不死,这次准备借助东夷蛮族之手灭掉我!
虽然不知道龙家是怎么控制住东夷蛮族的,但这是姐姐传来的消息,她是龙家的长公主,消息不会有错!
一整夜,我拿着信,难以入眠。
……
……
第二天,我平静如常,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等第一营队抵达边城之后,我这才率众回往平原镇。
临离开前,韦刑见我仍穿一身锦衣,大摇其头,连称不妥。
我不解,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问道:“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韦刑笑道:“如果在平时大统领身穿绫罗绸缎当然不会不妥,但现在不行,在外人看来,大统领这身行头根本不像是去带兵打仗的,更像是去游山玩水的。平民们自然会把胜利的功劳记在白苗战士战士身上,而不会记在大统领头上。”
我乐了,耸肩说道:“记在谁的头上都无所谓,我总不该与去下面的战士们抢风头吧!”
韦刑连连摇头,说道:“大统领,你错了,现在平原镇最需要的是什么?是民众的信心!但信心要如何建立,这就需要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充当英雄,带给民众希望,让民众有安全感,甚至让民众去崇拜!大统领当然就是这个人,而这个人也只能是大统领,只有这样,民众才能产生凝聚力、向心力,为平原镇的重建奠定基础。这样,也可以更加巩固大统领的地位!”
原来如此!我还真没有韦刑想的那么深远,仔细琢磨,觉得他说的大有道理。我点点头,连声应道:“有道理,我应该穿盔甲?”
“正是!”
“好!就听你的!”
我换上狼首乌金甲,骑上战马,率众回平原镇。
路上无话,天至正午,抵达目的地。琇書網
没等进镇,我就觉察到镇内的气氛不太对劲,平原镇内平日里即使称不上热闹,也是人来人往。可现在,镇内却声息皆无,鸦雀无声。
正在我心生疑惑的时候,出来迎接的项吉、韩奋等人纷纷快步上前,一个个笑容满面,拱手施礼道:“恭喜大统领,凯旋而归!”
“恩!”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然后看向镇子,问道:“镇内……”
我话还没说完,项吉已抢先说道:“大统领,里面请!”说着话,他侧身闪到一旁。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又瞧瞧韩奋等人,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没有继续追问,我催马进入。
刚进来,我就被镇内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主街之上,人山人海站满了白苗平民,自我就任以来,还从没有在镇子里见过这么多人,估计得到十万之众,放眼眼望去,黑压压的一大片。
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这时,街上民众也看到了我,突然之间,欢呼声响起,掌声雷动,与此同时,无数鲜红的花瓣从天而降。
我骑在马上,缓缓扬头,原来街道两侧的阁楼上也聚满了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人们手提花篮,不时将其中的花瓣挥洒出来,成千上千的花瓣在空中飘荡,仿佛鲜红的雪花。
我伸出手掌,接住一片花瓣,随后慢慢收缩五指,握紧拳头。
民众们对我的欢迎令我由衷的感动,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白苗平民,性情爽直又随性,对我的欢迎并非是由官方组织的,而是民众自发的。话说回来,如果官方可以组织的话,那么我就任的第一天就该看到此番场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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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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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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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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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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