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很口渴,只想喝水,但是身体被厚厚的黄沙埋住,骨头受伤,无法动弹,喉咙蠕动,却也只能看着眼前的黄沙。
闭上眼睛,大漠在烈日的蒸烤下气温是越来越高,我也不知道旅游团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想到那黑袍突然劫走金匣子,心中一阵不爽。
“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我低声自语,再次动了动身体,依然是剧痛钻心,这股疼痛好半天才恢复过来。
随后,我就开始内视己身,发现自己身体内的细小伤口就像是这漫天的黄沙一般,密密麻麻,无穷无尽。
我苦笑一声,也幸亏有龙气护体,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受了这么重的伤,早就死几十次了。
接着,我不再犹豫,运转劲气,忍痛开始修复伤势。
劲气运行得慢,而我很快就感觉自己身体的骨头关节开始酸疼起来,没过多久,就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来,这声音,是从自己身上传出来。
就像在火热的锅里炒豆子,身体的关节响个不停,而我头上的汗水也越来越多,流淌的越来越快,响声不绝,痛苦不减。半个小时之后,我脸上汗如雨下,就好像有人往我脑袋上泼了一盆水,就是连头发也已经湿漉漉的。
在那噼里啪啦的骨头响声之中,我脸上浮现出十分痛苦的神色,眉头紧锁,脸上的肌肉抽搐着,在极力忍受。
这要是换了意志薄弱的人,绝不可能忍受得了如此的痛苦,哪怕这是活命的机会,意志薄弱的人也是难以撑下去。
我却是紧咬牙关,拼命支撑,在不灭之体的强大修复能力下,感觉自己体内的骨头就像是活了一样,在血肉之下蠕动着。
时间流逝,我咬牙坚持,终于,骨头的跳动之感从我的脖子处开始消失,慢慢往下延伸,肩头、肋骨、脊椎骨、腰骨、胯骨、大腿骨、小腿骨、脚踝一直到脚趾。那些好像跳动的骨头似乎已经累了,都开始慢慢安分起来。
劲气缓慢,但终究还是还于丹田,运气完成,我已经是气喘吁吁。全身骨头此时还是酸疼无比,我喘着气,大汗淋漓。
身体的水分已是大量流失,我喉咙直冒烟,实在难忍,终于是咬着牙,在黄沙底下往自己的腰间摸过去,看看水囊是否还在。
摸到腰间,我喜出望外,原来水囊还在。我小心翼翼收回手,抬手放在自己眼前,惊喜交加,惊的是水囊已经裂开一条大口子,里面的清水流失了大半。喜的是虽然流失了大半清水,里面却还有一小半,可以应对现在的危急。
兴奋之下,我猛的从沙尘里坐起来,双手小心翼翼捧着水囊,喝了两小口。
清水所剩不多,也不知后面情况怎么样,这一点清水,比黄金还珍贵,自然不能一次喝光。那清水流入喉咙,如同甘霖一般,全身上下竟是一阵舒畅。我不敢多喝,忽然感觉自己的腰间很是嗝人,似乎有什么东西顶在那里。
我小心翼翼放下水囊,两手扒开腰间的尘沙,却看见是剑柄嗝在那里,原来是天月剑!
此时此刻,虽然我已经坐起来,甚至喝水取剑,可是不知不觉中,骨头的酸疼感竟然已是荡然无存。
不得不说,不灭之体的修复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只是我望着四周,天地苍茫,漫漫黄沙,沙丘起伏,苍茫天地之间,我只觉得仅有自己存在,渺小无比。
日照当空,我身上又没有携带指南针指示方向,根本无法辨别东西南北。我记得昨夜追赶的时候,一会儿向西一会儿向北,也不知道翻过了多少道山丘。不要说我已经记不清昨夜的道路,即使能够记住,但是经过大风暴的席卷,地貌已经完全改变,依然无法按照原路返回。
我皱起眉头,即使可以行走,但是如果不能迅速找到队伍,我就是再厉害,也依然要死在沙漠里。
有骆驼客的带领,穿越沙漠也要半个月时间,如今才走了一大半路程,后面道路还远。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不熟沙漠的道路,没有经验丰富熟识沙漠地形的人带领,不要说半个月,甚至几个月也走不出大沙漠。
我手边现在只有小半袋清水,这点水,我甚至三两口就能解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食物。如果就凭这点东西在沙漠行进,哪怕我修为再强,那也坚持不了多久。
我倒是知道,在大沙漠之中,除了指南针,还有两种方法可以辨别方向。如果是在白天有太阳,可以根据落日的方向,确定方向,太阳东起西落,倒是容易判断。如果在夜里,可以根据北斗七星为判断方向,七星所在的方向,就是北部。
但是现在日当正空,根本无法辨别出方向,要想清楚沙漠的方向,就只能等待着半下午的时候,看看太阳落山的方向。
我知道,如果在没有确知方向之前,只能等候,否则如果轻易走动,如果偏离方向,只能越走越远。而且我心中还是有一丝丝希望,希望队伍派人出来找寻自己,我四处走动,队伍即使真的找来,也未必能够找到我。如果现在呆在一处,倒有几分渺茫的希望。
希望是渺茫的,昨夜放马奔驰,追赶的时间不短,而且快马如飞,我估摸着离队伍的距离绝对不近。
我坐了下去,拿起水囊,那口子幸好处在水囊的上方,如果在底部,恐怕滴水不剩,这样拿着,也不适合。随后我拿过天月剑,把皮袋子上面削掉,然后把上面的口子收拢,从身上撕下布条系住。
拿着小半袋子清水,我摇头苦笑,虽然刚才喝了两小口,但是现在依然是口干舌燥,只不过这点清水实在太重要,用不起,重新挂在腰间。xiumb.com
说起来,肚子还有点饿,想到昨夜自己那匹马也被卷入龙卷风,不知到是否也被抛在附近。我整理了一下衣服,这才站起身,周围看了看,前面不远处似乎凹陷下去。我快步过去,不过片刻走了过去,发现前面已经出现了一个斜坡,自己却是在一个沙丘上。
黄沙耀眼,光滑的斜沙坡下,看起来倒是平坦的很,我四处扫视,陡然间发现左方向有一件东西从黄沙中冒出来,乌黑一点。距离有些远,我也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立刻从沙坡上往下去。
到了那里,我已经看清,似乎是一顶斗笠,斗笠竖起来,半边埋在沙子中,露出了一小部分。
我伸手拿起,立刻皱起眉头来,这斗笠上,竟然绣了黑色的纱巾,这纱巾已经残破不堪。只看一眼,我就已经断定,这黑纱斗笠正是甄如诗戴在头上的。
我立刻朝着周围望去,却看不到甄如诗的身影。我知道如果甄如诗躲过龙卷风,这斗笠肯定不可能出现在这儿,这只能说明甄如诗也很可能被龙卷风吸住了。
我无法判断甄如诗是否就在附近。
我被抛出来,并不代表甄如诗也被抛出来,也有可能甄如诗真的被龙卷风带走。那龙卷风速度奇快,转眼之间就能旋出很远,连自己的马匹都已经不见踪迹。此刻周围见不到甄如诗踪迹,看来十有八九也是被卷走。
我对甄如诗自然已经没有什么好感。
这个狐狸般的女子,极其难缠,我落到现在这个处境,虽然责任未必全在甄如诗,但是和她也脱不了关系。
如果此刻甄如诗就在眼前,我绝对会对她不客气,但是此刻不见她的踪迹,我却是皱起眉头来,心中却在寻思那个妖娆多姿的狐狸精是否真的死在龙卷风之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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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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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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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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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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