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北,隔壁那些风干纹裂的石柱子也不再出现,而且那股子热意越来越浓,从前方吹过来的风,带着热浪。
出发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穿着棉衣,现在却都脱了下来。天地之间的颜色,也由浅黄开始变的深黄。
钟永昌调转马头来到我这边,道:“王先生,前面几里地,就是沙漠的边缘,咱们要进沙漠了。这沙漠的气候与外面不一样,白天只要有阳光,沙子就会发热,热得很。不过到了晚上,沙子也凉的快,到时候就会变得很冷。”
我问道:“钟当家,你是说这股股热浪,是沙漠传过来的?”
钟永昌点头道:“不错。不过还没有进沙漠,进去了,就会更热。”他顿了顿,扫了长长的队伍一眼,皱眉道:“就怕你们中间有人撑不下去!”
其他人撑不撑的下去我不知道,也不关心,只要我们三人能撑住就行。这几天的相处中,从旅游团众人偷偷摸摸的交谈中,我也是弄清楚了他们的身份。
原来,这不是什么旅欧团,而是一伙盗墓的。至于这金谷兰大沙漠中有谁的大墓,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看他们来了这么多人手,想必那墓穴的规模不会小了!
此时,钟永昌笑了笑,对旁边的刘洪说道:“刘先生,进了沙漠,让你们的人下马。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要轻易骑马。”
刘洪点头,叫过来一名青年,让他挨个通知下去。
往前行了几里,日照当空,已经到了中午,前面热浪涌来,还没有风。不少人已经开始出汗了,隐隐感觉前面金色耀眼,地上已经出现了细细的软沙。
队伍继续行进,很快就见到前面一片金黄,黄沙像是细细的金沙一般,沙丘起伏,与平坦的戈壁完全不同。
光芒耀眼,队伍慢慢跟上来,都纷纷下马,看见眼前那一片金色的世界,没有见过沙漠的人们都是颇为震惊。
猛一看去,这片沙漠让人惊艳,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已经有人蹲下去,抓了一把细沙在手中,竟然有些烫手。
许多人呆呆的望着这片沙漠,惊艳之余,却又有些紧张,谁都知道,眼前就是浩瀚的金谷兰大沙漠,这一脚踩上去,是否能够安然的穿越这危险地带,谁也不清楚。
黄沙漫天,在阳光下灼灼生辉。
钟永昌向我们拱了拱手,道:“王先生,刘先生,咱们从现在开始进入沙漠,一路艰难,还望我们能够同舟共济!”
“这是自然!”我微笑着点头。
吴家骆驼客一路上也不与旅游团接触,就好像是同道而行的陌生人一样,这时骆驼客们都已经下了马,给马匹喂水。
在金谷兰大沙漠边缘休息了一会,钟永昌就牵着马,第一个走在前面,队伍立刻行进,跟着钟永昌缓缓进入了沙漠之中。
钟永昌并没有说错,先前感受到的那股热意,只是小菜一碟,等到大家真正进入沙漠之后,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酷热。
阳光照射在金色的沙子上,热气从沙子中蒸发出来,空气飘荡着热浪,只走了一小会,许多人就恨不得把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下来。
踩在沙子上,感觉与走戈壁大不相同,软软的,许多人一开始都并不适应。
初见沙漠,还有惊艳之感,不少人甚至在心里赞叹沙漠另有一番风光,但是没过多久,这种念头就烟消云散。这里除了沙子,还是沙子,四面八方没有任何其他的景色,只有或高或低的沙丘,翻过一道沙丘,后面又是一道。一道一道连绵起伏,不到黄昏,不少人已经是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呼吸急促。
夕阳照射在沙子上,热气没有消失,体质稍弱的几人几次想停下来休息,但是出发之前有过约定,钟永昌不说停,就不能停。他们无奈,只能找了几根木棍,撑着往前走。
我额头也是冒出汗来,但是这点艰苦,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忽然想到甄如诗,这一个弱女子能顶住的住沙漠的艰苦么。
我不由望过去,只见到甄如诗身上的棉衣已经脱掉,只穿了那件青色长衫。她牵着骏马,在队伍侧面缓缓行进,时不时地抬手擦着额头,显然也是酷热难耐。
水勇此时叫苦不迭。
他为了甄如诗,一拍胸跟着进了沙漠,一路之上也曾多次暗示。可是甄如诗这条狐狸精虽然魅惑诱人,但却比泥鳅还滑,别说被水勇占便宜,就是连手也没能摸上一下。
他本以为甄如诗对自己真的动心,所以想着着能够将这尤物揽入怀中,只是一路行来,却发现甄如诗似乎跟木头走的极近,几次见到这两人避着自己说着什么,显然是将自己当成外人。
水勇心中也几次上火,有时候就想着找个机会将甄如诗强办了,但是那木头阴气森森的,水勇对他还有几分忌惮。他又想一走了之,却又舍不得这样的滋味,每当犹豫之时,甄如诗只是随意撩拨几句,又把水勇撩的神魂颠倒,死心塌的跟着。
他走在甄如诗身后,望着甄如诗婀娜的背影,打量着那被腰带束缚的细腰。细腰若柳,走路的时候轻轻摆动,被长衫紧紧包裹的翘臀绷紧,不由得喉咙发干。天气本来就十分炎热,再加上甄如诗带来的诱惑,让水勇身上汗流浃背。
天色渐渐暗下来,夕阳落下去,四面就变得灰暗起来,阳光虽然落了下去,但是沙子中的热气还残存着,而且迅速地向外蒸发。
队伍仍然像在隔壁一样,分成几处搭建帐篷。不过相比于戈壁,在沙漠中安营要耗费更多的精力,时间也长了很多。好不容易扎好帐篷,沙漠之中又开始刮风,寒风卷起沙尘,寒风吹在脸上如同刀割般,而那细细的沙子打在脸上也是生疼。这风来的快,去的也不慢,一阵一阵,刮刮停停。
夜越深,寒气就越重,而且沙漠里也找不到柴火,没办法烤火。大家都带的有手电筒等一些照明设备,在营地里亮了灯。
钟永昌很快就跑过来,提醒夜里最好还是不要亮灯,沙漠中有好几股沙匪,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出现。为了避免沙匪发现,晚上不要亮灯。xǐυmь.℃òm
按照钟永昌的说法,沙漠之中的沙匪就像一阵风,往往等到你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出现在你面前向你挥刀,当你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或许早已经骑马远去。
沙匪未必都有很高的本领,但是他们对沙漠的气候环境却是了若指掌,而且在这恶劣的环境中行动自若,迅速无比。
不少人都是暗暗担心,我却是淡定自若,如果那些沙匪不想活了,那就尽管来找上我。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暗夜无风,营地里一片寂静,今天大家耗费体力极大,不少人第一次进入沙漠,大感不适应。就是那些久经训练的骆驼客,也有不少心中叫苦,一天下来,疲惫不堪,吃了晚饭,除了执勤的人,其他人都早早的休息了。
我仍是是值守上半夜,只是不多久就听到一个帐篷传来惊叫声,随即听见有人汉道:“不好了,快来人啊,不好了,快来人啊!”
那声音惊恐,似乎遇到了十分可怕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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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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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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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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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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