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喂完马了?”听到身后有声响,我料想是喂完马回来的黑子。
“呃——我没有去喂马。”
我转头一看,发现站在我身后的竟是那位吐得一塌糊涂的黑衣男子。
我起身想要行礼,他摆手微笑道:“坐着吧,小心摔下去。”
“贵人好些了吗?”我问。
“我这会儿上来,就是想和小童道谢的。多亏了你的药,这一路总算没遭什么罪。”黑衣男子用手扶着青瓦在我身边坐下。
“幸好贵人没事,不然巫士肯定饶不了我。”wWW.ΧìǔΜЬ.CǒΜ
“明夷就爱大惊小怪,你不要理会他。对了,你的眸色为何与白日里不同?”黑衣男子指了指我的眼睛好奇道。
“生来就这样,贵人若是觉得古怪,我就把脸转过去。”我瞬间收了笑容,把脸朝旁边侧了侧。
“实是不必,我是晋人,在晋国没人会觉得你古怪。”
“为什么?”我吃惊道。
“小儿听说过晋国文公吗?”
“自然听过,他是两百年前带领晋国称霸天下的有识君主。”
“对,就是他。传说,文公的生母是狐氏一族的族女,和你一样有一双月下碧眸。便是文公自己,虽名唤重耳,实则却是重瞳之人。”
“重瞳?”
“是啊,就是一颗眼珠子里有两颗瞳仁。”
我先是一愣,转而笑道:“贵人胡说,拿我逗乐呢!”
“小儿不信?我可是相信的。”黑衣男子笑着站起身,拍了拍手,“好了,我也该下去了。待久了,恐怕又要犯晕。”
“贵人要怎么下去?”我看他脚步虚晃,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从屋顶上倒栽下去。
“我慢慢爬下去就好了……”
黑衣公子话音未落,只听得屋檐底下传来明夷无奈的声音:“你们把他给我弄下来。”
“明夷,无妨,我行的。”黑衣男子冲屋檐底下喊了一声,兴冲冲地撩起下摆,可还没等他迈出一步,两个青衣卫士就纵身跃上了屋顶,一边一个把他架了起来。
“我刚刚就是自己爬上来的,你们别,我……”两个卫士完全无视黑衣男子的挣扎,二话不说就托着他跳了下去。
晋文公的生母?我宛然一笑,直觉这体弱多病的男子是个有趣的人。
第二日清晨,我们的车队离开了泾阳城,继续往西走。这样又倒腾了大半个月,终于在五月初到达了雍城,住进了临近秦宫的馆驿。
“刚才我在楼下听人说,这里住的都是诸国来贺的使臣。巫士,咱们这回算是哪一国的啊?”我把明夷的包袱放好后,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晋国。”明夷喝了一口水,“这一路上我都在等你问这个问题,熬到现在才问,小儿的定力果然不错。”
“劳巫士大驾,还让天枢送了那么多女乐,是哪家的贵卿有这么大的手笔?”我走到案几前跪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我此番来,是因为当年欠别人一份情,与天枢无干。”明夷轻抬眼睑看了我一眼,放下手中的水杯。
“巫士与晋国赵氏是旧相识?”
“你猜的?”
“不是。咱们路上遇到的那位贵人说他自己是晋人,而他身上的佩玉又隐约刻了赵字。”
“小小秦女竟也识得晋国文字。”明夷侧目看了我一眼,又道,“这次,你我是赵氏祝宴的巫士,女乐是赵氏从天枢采买的贺礼。”
宫和商是天枢目前最好的两个女乐,她们这次一起被送给公子利,可见天枢对公子利的重视。只是,不知这份厚礼背后,打公子利主意的是天枢,还是赵氏。
“宴会之后,巫士就会遵守诺言放我走吗?”
“自然,如果你想留在秦国的话。”明夷眸光一闪,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什么意思?”我挑眉疑问。
“如果你不愿意留在秦国也可以和我回天枢,或者去任何一个你想去的地方。”明夷歪着脑袋,伸出两根玉葱般的手指,在案几上行走起来。
我清了清嗓子沉声道:“巫士莫要食言。”
“明夷自问从不食言。”他侧眼看着我,冷傲地回了一句。
我屈膝行了一礼,重新戴上面具从明夷房里退了出来。
也许真的是我想太多了,并不是每件事情的背后都另有阴谋。
我暗叹了一声准备回房,一转身却撞上了一个硬邦邦的胸膛。
“大胆!”我被人拎着脖颈猛地往后一拉,下一刻齐刷刷五六把剑一下子全都架到了我肩上。
“收了吧!你们吓到他了。”一个头戴黑纱斗笠的男子喝止了出剑的侍卫,他走到我跟前轻声问道,“你可是巫士明夷的童子?”
听到这个声音,我的心猛地缩成了一团。
公子利!他怎么会在这?!
我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现在又不是祭祀,戴什么面具,还不快摘了!”符舒伸手来抓我脸上的面具。
我惊惧万分,忙用手死死地按住面具,心砰地一声跳到了嗓子眼。
“小童可是惊扰了各位?”紧急关头,明夷打开了门。
“符舒!”公子利看了手下一眼,他们齐齐收了剑退到了身后。
“公子请吧!赵世子应该也快到了。”明夷把公子利让了进去,对我挥了挥手,我行了一礼慌忙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幸好,幸好没被发现……
我抚着心口坐了很久,一呼一吸之间仿佛还能闻到公子利身上熟悉的兰草香。
明夷说,公子利是要来见赵世子的,没想到那病怏怏的黑衣男子居然是晋国正卿赵鞅的嫡长子,赵氏的世子伯鲁。晋国赵氏与秦国公族同为嬴姓,本是一脉。如今公子利大婚,赵氏派人祝贺原在情理之中,只是公子利此时变装潜入馆驿就有些让人费解了。
莫非除了恭贺婚礼之外,赵氏与公子利之间另有筹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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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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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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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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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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