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下针不熟,或者对人体生机元气掌握判断不是很灵敏,没有充足的准备保证下针之人的生机元气,那么,就相当于谋害生命。好在,文娟自由以小铜人没少联系过针法穴位的辨认,这方面不缺手熟,再加上最佳的辅助能力,对人体生机的最敏锐探查能力,却恰恰仿若为这一针法而生,再合适不过。
“没事,没事,一切就听文娟的安排。卫国出去了?”昨个一夜可以说是他多少年来第一次睡的这么熟,这么舒服,那睡梦中隐约能感觉到的腿疼,连丝毫都没有察觉到,本来只是抱着支持孩子的心理配合着,更加确信,文娟真得是能够把他给治疗痊愈,他如今配合的心理,更是言听计从,奉若经纶。Χiυmъ.cοΜ
“卫国上山了,估摸着时间也应该快回来了,饭做好了,您洗漱一下就能开饭,我把卫国的饭先留着,您先吃。您要按时吃饭会对您更好,不用等卫国了!”文娟与沈根深说着话,不影响手头的动作,盛出来适量的菜之后,从里面大国里取出三个馒头放在小馒头筛里,再把箅子挑起,盛了一海碗的红薯粥。
把大锅小锅的锅盖都盖好,文娟把菜碗筷子放入馒头筛里,一手端着馒头筛,一手端着米粥碗,小心的把饭菜粥都送到堂屋里搁好,她解掉围裙,送入厨房搭在厨房横拉的挂绳上,拍了拍身上往外走去。
“爹,饭放在桌子上,您先吃,我去山脚接一接卫国!”文娟和公公打了声招呼,一边嘱咐,一边向门外走去。
“记得路吧?不要走太远,山林子里难免有蛇虫,你在山脚下等着卫国就行了啊!”儿媳妇不比行伍出身的儿子,耐摔打,总是要更加小心,沈根深一边擦着脸,一边关心的嘱咐着。
“好的,爹您放心,我记得路呢,就到山脚下迎一迎卫国!”文娟笑着应道,话音落了,人也出门走远。沈家到山脚下的路基本上没有什么拐弯抹角,沈卫国带着她来回走两次,她就已经记得牢牢的。
不过,显然沈卫国的速度,比文娟想象中的还要快,她不过刚靠近山脚,还没到后山的地方,就在半路上碰见背上背着一篓,手上还一手提着一背篓天麻,一手提着两只野兔两只野鸡满载而归的沈卫国,两人远远就看见彼此,相互加快几步转瞬就在路中间会面。
“怎么带了这么多下来,累不累?”天麻虽然比起石头什么的不算什么,但到底湿天麻还是有些分量的,以背篓不说多,二三十斤还是有的,两背篓的重量可不算太轻,最重要的是,沈卫国还要背负着这些来回快走甚至是跑步前行五六十里地,可是个不小的负担。
文娟伸手拿过沈卫国手中提的野味,明显沈卫国不会把那一背篓的天麻给她,就这,沈卫国也仅仅只是把两只野鸡递给她,就算意识了,更重一些的两只野兔,却是自己依然拎着不放。
“没事,没事,我就是觉得自己有把子力气,能够承担,才拿着,还好,还好,不是太重的!”沈卫国笑着道,去得时候,他空背而行,是用越野跑的速度前进的。回来的时候,他也是以拉练负重跑的速度往回赶,在速度上保证,而这一次的实验,也是让他充分证明,自己的体质提升不是错觉,是真真正正的提升了不少,无论是负重还是力气,有了个新的突破。
而且观察力,反射速度···这些也均有提升,他手上提得野味,就是后来他探查这方面能力,打来的猎物。“媳妇,你怎么过来了?吃饭没?我上山会很快回来,你不用特意来接我的!”
“我就是过来看看,你速度挺快的!”他们那天来回花了大半日的路程,沈卫国居然最多三个多钟头就打了个来回,真得是可以称得上速度非凡了。
“嘿嘿···还好,还好,媳妇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早上这一通还算高强度的测试活动,还真是让他腹中饥肠辘辘,有些饿了。
“切了几片大肉炒了土豆片,你临走准备的红薯粥溜馒头,想吃好的,中午我再给你做,要不你中午叫上你那俩兄弟还有保国到家里吃个饭,刚好这兔子做个香辣兔或者红烧兔都可以,再跟你们炒几个下酒菜,你们小酌几杯?”沈卫国早上收获不错,她如今也过了三天回门,那两家无论是卫国成婚,还是平日里,都没少帮衬他们家,于情于理,可都是要好好招待招待。
“行,那我一会儿回去吃完饭,就快点儿把这些野味都收拾出来!”沈卫国高兴的应下,他正准备和媳妇商量什么时候回请茂林二牛一下,媳妇就已经想他所想,他还有什么不乐意的,当然是满口答应。
“那敢情好,正好你把鸡也剁吧剁吧,我用瓦罐给爹顿顿,加些山参须,黄芪之类的,给爹补元气用!”沈根深这日的任务就是补身子,补足了元气能让她下针,在她下针期间,依然要补元气,保持着消耗与供给的平衡,这样才能更稳妥的保证沈根深的彻底痊愈,又不伤身子。
沈根深的旧疾时日太久,想要痊愈,自然也非一日之功,为了稳妥,文娟准备分三日来进行,一日又要分三次来下针,这也是最大限度保证沈根深的根基。毕竟,沈根深的年岁如今也不算小了,容不得半分粗糙,精心再精心,才是最妥当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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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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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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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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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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