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锦鲤好逑>60.五通神(十八)
  今天的三妹特别撩人看了睡不着所以明天来看吧w

  然而,不论他的性格是如何高岭之花如何拒人于千里之外,年纪若是到了,总该成亲的。

  于是,季三昧强自压下了泛到喉咙口的酸醋,成功地将白菜被拱的痛苦,转化为了小孩子初听到房/事时的好奇:“那是什么感觉?”

  沈伐石:“……”

  罢了,不问也罢,自己这番话歧义太多,倒像是带坏了小孩儿。

  谁想季三昧竟被勾起了兴趣,不依不饶地凑过来,誓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什么感觉?”

  在满腔抑郁间,季三昧倒真有些好奇,能叫沈伐石这样撩都撩不起反应的性冷淡,说出“人世间最好的情爱”这般露骨的话,那得是一个怎样的人?

  沈伐石不欲多谈,把手指覆上他的眼睛:“……睡觉。”

  “随便概括下就是了。”沈伐石的手掌对季三昧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来说太大了,随便压下来就能盖住整张脸,从季三昧的口鼻中呼出的湿润暖流在沈伐石的掌心搜刮了一圈,又扑回到季三昧脸上,夹带回了一丝悠远的檀香气味。

  他抽了抽鼻子,把这丝微香珍惜地吸入肺中,继续不死心地追问:“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沈伐石一语不发,垂眸低思。

  ……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硬要用一句话概括的话……

  单是他的一只脚,就比别人脱光了还有吸引力。

  但这样不堪的话,沈伐石打死都不可能对眼前的小孩子说。

  得不到沈伐石的回应,季三昧也渐渐安静了下来,他把头靠向沈伐石,用后脑勺去找他的大腿。

  察觉到他的目的后,沈伐石从善如流地把小家伙软绵绵的半面身体拽起,让他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腿上。

  他的手掌不再压着季三昧的脸,而是虚虚地并拢着,盖在他的眼睛上方,为他挡去满室的烛光,好教他能安寝片刻。

  季三昧闭上眼睛,酸劲儿去而复返,余味悠长,久久不散,不过这种酸度还不至于烧坏他的脑子。

  叛道归佛,意味着抛弃家人,背井离乡,这并不是季三昧熟悉的那个沈伐石能做出来的事情,虽说因为母家出身不好,沈伐石总不受沈家人待见,但他对自己的父亲礼敬有加,颇有孺慕之情。

  ……除非发生了什么自己所不知晓的重大变故。

  而冲着沈法师那锃光瓦亮的脑门,还有这欲言又止的态度,他身受情伤、遁入空门的可能倒是更大些。

  所以,在自己死前的两年和转生的七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多时,仆侍把饭送来了,季三昧把自己梳理清楚的线索飞快寄存在脑中一隅,神清气爽地爬起来身来,打算用饭食压一压满口的醋气。

  两个小菜虽说不见荤腥,然而胜在清爽可口。松茸炒竹荪,京塘莲藕,再加一碗细米饭,让季三昧捧着碗吃得心满意足,但他还是不免从这两客小菜中品出了浓浓的铜臭味。

  沈伐石在他用餐的全程中都在注视他拿筷子的手,季三昧注意到了这一点,却连一点加以掩饰的意图都没有。

  沈伐石天生不善用正手,沈家人纠正了他无数遍也难以改正,索性放任他去了,而自己除了喜欢用左手持托烟枪之外,拿筷执笔均用右手,姿势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沈伐石就算盯出花来,怕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吃饱喝足了,季三昧躺回床上,真心实意地摸着肚子道:“沈叔伯太破费了。”

  一无所获的沈伐石又随着他坐回了床边,神色不变。

  ……这孩子一点都不认生的样子也像极了他。

  也许是受季三昧的油腔滑调感染,也许是真把季三昧当做了故人的外甥,沈伐石伸手按揉起他微鼓的胃腹来,助他消化饭食:“……嫌破费还要把饭都吃完。”

  季三昧被揉得很舒服,眯着眼睛贴在他怀里昏昏欲睡,让沈伐石不由想到觉迷寺里那只常年懒洋洋的橘色老猫。

  季老猫舒适地蜷起两条小小年纪就比例惊人的长腿:“不吃就要浪费。”

  沈伐石失笑:“那你告诉我,以后要吃多少才好。”

  “不要菜,我只吃一碗饭就够了。”季三昧说得含含糊糊。

  吃饱后涌起的困劲儿实在难以抵挡,在这个时候,人的意志力最为薄弱,但是季三昧并非常人。

  在他的脑中,泾渭分明地排布着见人说的人话,见鬼说的鬼话,醉酒说的醉话,并不会因为季三昧宿醉、做梦或是困倦而发生任何转移。

  这个本事,能让他在困倦至极的情况下,仍旧能把多余的、累赘的话尾咽进肚里。

  “……我只吃一碗饭就够了……菜都是六尘的。”

  小的时候,豳岐惨遭灭族,季氏兄弟先失母,后失怙,进入烛阴城中,两个孩子并不受待见,又无依无靠,穷困窘迫,很吃了一段时间的苦。

  为着弟弟将来的身高着想,季三昧养成了吃饭只吃米不吃菜的习惯。

  但这个习惯养成的过程实在太苦,吃不饱饭的季三昧常饿得难受,为了缓解火烧火燎的饥饿感,他什么东西都吃过,冬天里分配的煤炭都被颇具探索精神的季三昧啃过三四口。

  后来,他意外发现,兄弟二人居住的小院后有一片荒废的烟田。

  季三昧设法种活了这片烟田,自己拿竹子削了套烟具,饿了的时候吸上两口,竟也能抵得五分饱。

  他的烟瘾就是在那个时候染上的。

  吃饱后,他还想按惯例地嚼上两片烟叶,可是,一来是因为沈伐石为他揉腹揉得太舒服,二来是因为沈伐石就在身边,季三昧硬是压下了发作的烟瘾,偎在他怀里睡着了。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睡着后,沈伐石拉起了自己的手掌,把鼻端凑在指尖上浅浅一嗅。

  小小年纪,他指尖的沟槽里已经有洗不去的烟草味了。

  这股烟草味让沈伐石的眸光里浸满了难言的柔和,他在床沿边坐定,垂下眼睛,寸步不离地照料着熟睡的季三昧。期间他试图把自己的梵云袈/裟从他身上取走,无奈季三昧裹得太紧,怕扰了他的梦境,沈伐石只好作罢,转而伸手,抚摸起他的耳珠边缘来。

  小孩子体温高,尤其是睡着了之后,小小的身体恨不得烧成一锅火炉。季三昧也不例外,他的面颊上漾满动人的水红色,耳朵活像是两只软绵绵红彤彤的饺子,耳珠丰润又秀气,捏起来又烫又软,手感极好。

  沈伐石望着他的脸,沉吟。

  若你是他,为何要转生成季六尘的孩子?难道就那么放不下那个家伙?

  若你是他,转生之后,还会记得我吗?

  沈伐石就这么坐到了四更时分,门从外被敲响,仍是那个仆侍的声音,温文尔雅却又有足够的中气,把每个字都咬得清楚详明:“……沈法师,王公子和长安公子来了。”

  门应声而开,谁成想王传灯前脚还没踏入门内,就听沈伐石一声吩咐:“别把血腥气带进来。”

  王传灯一怔,待看清沈伐石怀中的季三昧后,便露出了了然的神情,满眼的温柔色泽竟让人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他声调平稳地应道:“是,总督。”

  随后,他优雅地转过身来。

  魅的血沾满了他的半副前襟,在廊间的灯笼映照下发出妖异的色泽,但他却丝毫不在意地转向面色发白的仆侍,询问道:“盥洗房在何处?”

  王传灯走了,长安则留在了房内。

  顶着一张和季三昧一模一样的脸的长安,很端庄很不季三昧地立侍在床侧,眼睛却直直地瞄着季三昧,目光中有着难以掩饰的好奇:“师父……”

  沈伐石打断了他的话:“等传灯更衣回来就回觉迷寺。白帝山的情况等回去再说。”

  长安:“师父,可以带着他一起走吗?”

  “他”明显是指季三昧,沈伐石“嗯”了一声,并不作他答。

  长安却会错了意,声调里透出一股难言的欢欣:“小师弟?我有小师弟了吗?”

  沈伐石默然不语,不置可否,但长安却是真心实意地欢喜起来,他走近了些,弯下腰看了熟睡的季三昧一会儿,赞道:“可爱。”

  沈伐石:“……”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他偏过半个身子,挡住了长安看向季三昧的视线:“去收拾收拾,早些返回觉迷寺。……回寺之后,我有件要事托你去做。”

  他将这浮光掠影的疑点捕捉并仔细地存储入脑中某处,便顺利地从情绪中抽身而出,提起墨笔,一气呵成。

  “父亲大人膝下,谨禀者:三昧自流落在外,时时思念家中,一人一物,一景一貌。昔年黑狸花,今可仍在否?男身在云羊城外,觉迷寺沈公伐石处暂居,伏望父亲早至。专此谨禀,恭请福安。男季三昧谨禀某月某日。”

  信里自然是留了暗语的:那只所谓的“昔年黑狸花”,是季三昧还是豳岐公子时捉来送给季六尘的小野猫,他的蠢弟弟一看便知。

  然而,不知何故,王传灯和沈伐石皆不愿前往烛阴城送信,长安倒是乐意跑一跑腿,无奈没人带着,他不认得路,即使送完信也不知道能不能摸到回家的门。

  如果把这项任务交与他,则真真是肉包子和狗都会一去不回。

  最后,沈伐石接过信来,在掌心掂了一掂,沉吟片刻,带着信件踱出门去,夕阳西下时方归。他带回了一身槐花香气,手中却已是空空如也。

  季三昧乖巧地迎出门来,乖巧地绷起一米三的身子,费劲儿地帮一米九的沈伐石脱下袈/裟,把带有他体温的袈/裟拥在怀中。

  他将袈/裟凑在鼻端,一嗅那气息,眼珠就活泼泼地转了一圈。

  他问:“沈叔伯把信托谁送出去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沈伐石言简意赅地答:“云槐。”

  季三昧眯了眯眼睛:“云槐?”

  沈伐石:“……一个朋友。”

  季三昧微笑:“沈叔伯的朋友,定是和沈叔伯一样的妙人儿了。”

  说完,他就抱着袈/裟踏出了门去。

  入夜时分,沈伐石拿回了自己的袈/裟。

  季三昧也不知道在盥洗房里呆了多久,把袈/裟里里外外洗了个干净,顺手用松针点了个火盆,将袈/裟烘干烘暖,槐花香是一分也不见了,庚金的莲花纹缂丝上还飘着一股小孩子特有的奶香气。

  他将折叠整齐的袈/裟放在沈伐石床上,对正在议事的沈伐石和王传灯浅浅一笑:“沈叔伯,您忙。”

  目送着季三昧一摇三晃地出门去,由于目睹了自家总督当众遛鸟的壮举、心中对他的身份有了六分猜测的王传灯故意道:“总督,将这孩子送回季六尘家便是了,怎么还要留他在这里?”

  沈伐石看起来莫名地心情很好:“怎么?不愿意吗?”

  王传灯叹了口气:“罢了,留就留吧。反正熊孩子都得归我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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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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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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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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