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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风流青云路>第二卷 彭家湾_第四百四十三章 这小子有福气
  这天中午,苏星晖和陆小雅一起去了青鱼乡,到余茂德家里吃饭。

  两人很早就去了余家,到余家的时候,才不过上午十点过一点,虽然还只是大年初六,可是余家已经有病人前来求医了,余茂德正在给一位病人把脉,余高峰正在旁边写着医案。

  看到苏星晖和陆小雅来了,余高峰向苏星晖笑着点了点头,苏星晖示意他不用站起来,他便和陆小雅去了后院。

  苏翠娥正在后院忙碌着,苏星晖叫了一声“姑妈”,她回过头来,陆小雅也叫了一声“姑妈”,苏翠娥高兴的答应了一声道:“星晖和小陆姑娘来了啊,快坐,我这就做饭啊。”

  苏星晖拉着陆小雅的手在两张小凳子上坐了下来,苏翠娥便进了菜园,开始摘起自己家种的蔬菜来,陆小雅好奇的走过去,在苏翠娥身边蹲了下来,问道:“姑妈,这都是您种的菜?”

  苏翠娥一边拣着嫩的摘着红菜薹,一边点头道:“对,这都是我自己种的,全是用的农家肥,没用一点化肥的,好吃着呢。待会儿用自己家的腊肉一炒,别提多香了。”

  陆小雅便学着苏翠娥的样子摘起菜薹来,苏翠娥连忙道:“小陆姑娘,不用你动手,我一个人一会儿就摘好了,可别把你的手弄脏了,弄粗糙了,你这手这么白这么嫩,做这种事情不合适。”

  陆小雅道:“姑妈,没什么不合适的,我在家里也经常干家务活呢,再说了,这菜不是您自己种的吗?干净着呢。”

  苏翠娥听她这么说了,便笑着点点头,指点起她摘起菜来,陆小雅人聪明,一会儿就学会了,她跟苏翠娥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把最嫩的红菜薹,砍了一棵大白菜,几根莴苣,一棵包菜,两个萝卜,一把大蒜,都拿到了厨房去。

  没一会儿,苏翠娥就对这个姑娘喜欢得不得了了,这么漂亮,打扮这么洋气的一个城里姑娘,居然愿意陪她一起在菜园子里摘菜,这真是太不容易了,她跟陆小雅在厨房里有说有笑的,小小的厨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苏星晖微笑着看着这一幕,他为什么喜欢陆小雅呢?就是喜欢她的这一点,她太有亲和力,太善解人意了,不管是谁,只要跟她相处一会儿,就会喜欢上她,而她不管在什么环境里,都能马上自如的融入环境。

  这就是典型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妻啊,苏星晖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居然能够遇到这么一个好女孩。

  苏星晖没有再打扰她们,陆小雅跟姑妈好好相处,多熟悉一下,是一件好事,他回到了堂屋,余茂德已经在给下一个病人把脉了,余高峰还在认真的记着医案,苏星晖便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看着余茂德给病人把脉,余高峰记着医案。

  从他重生之前算起,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认真的看过余茂德给病人治病了。

  一直快到十二点,在余家堂屋里等候的病人才被他看完,余茂德这才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筋骨,余高峰放下笔道:“星晖,那是你女朋友吗?”

  苏星晖道:“对啊,她经常带着她奶奶来看病呢,名叫陆小雅。”

  余高峰道:“怪不得我看她面熟呢,她怎么没出来?”

  苏星晖道:“她在帮姑妈做饭呢。”

  余高峰竖起了大拇指道:“那可真不错。”

  苏星晖道:“高峰哥,我听说你三八节就要结婚了。”

  余高峰点头道:“是啊,到时候你可得过来啊。”

  苏星晖道:“那是肯定的,我到时候会跟小雅一起过来的。”

  余茂德道:“高峰,去把你两个哥哥叫过来,就说星晖来了,让他们陪着星晖吃饭。”

  余高峰点头答应了一声,便出去了,不一会儿,他就把余高平和余高山两人叫了过来。

  余高平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不过由于长年务农,他看上去像是四十岁的人了,一脸黧黑,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他一进门就喊了一声:“星晖来了啊。”

  苏星晖连忙说:“高平哥,新年好!”

  余高平道:“你也新年好。”

  余高山跟苏星晖也互道了新年好,苏星晖问道:“过年期间你的蔬菜生意不错吧?”

  余高山道:“野味和蔬菜生意都挺不错的,过年嘛,大家都有钱了,现在城里又有不少人开始流行在餐馆里吃年饭,江城人又多,过年期间,餐馆的生意照样好,野味跟蔬菜当然都卖得好了。”

  苏星晖点头道:“那就太好了。”

  余高山道:“上次我去你们镇里找你,听说你去京城了,去跑大项目去了,跑得怎么样了?”

  苏星晖道:“跑成了啊,我们彭家湾镇就要修建起一座长江大桥了,以后,你的野味和蔬菜生意完全可以做到清阳市去,在彭家湾镇收了菜,直接就可以过桥到清阳市了。”m.xiumb.com

  余高山高兴的说:“那是好事啊,那我的潜在市场就又增加了,以后你们彭家湾镇会不得了啊!”

  兄弟几个说着话,陆小雅从厨房里端着两盘菜到堂屋来了,她说:“开饭了,大家都吃饭吧!”

  余高山是认识陆小雅的,他连忙接过陆小雅手上的菜道:“小雅,怎么能让你端菜呢,你是客人呢。”

  陆小雅笑道:“高山哥,没什么的,我这算什么客人?咱们是一家人嘛。”

  苏星晖向陆小雅介绍了余高平和余高峰,陆小雅连忙叫起了哥,向他们道了新年好。

  开饭了,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坐在了饭桌边,吃起了饭,余家的灶是土灶,锅是大铁锅,柴火煮出来的饭,炒出来的菜别提多香了,那农家的腊肉、腊鱼吃得陆小雅赞不绝口。

  苏翠娥道:“小陆姑娘,好吃你就多吃点,别客气啊。”

  陆小雅点头道:“姑妈,我不会客气的。”

  吃完饭,陆小雅又紧着帮苏翠娥收拾起了饭桌,余茂德微笑着点头道:“星晖找了个好对象啊!”

  其他几人也都点起了头,对陆小雅这个姑娘,他们都替苏星晖感到高兴。

  人生得此贤妻,夫复何求啊!

  特别是余茂德,他这一辈子的哲学都是耕读医术传家,家和万事兴,家里的女人是最重要的,要是女人不贤惠,那这个家日子准好不了。

  苏翠娥当然是一个贤惠的女人,而余高平和余高山的媳妇也都是很贤惠的儿媳妇,余高峰没过门的妻子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能干女子。

  苏星晖既是余茂德的姑侄,又可以说是余茂德的关门弟子,他当然也很关心苏星晖的婚事,现在看到苏星晖找了陆小雅做他的对象,余茂德就放心了。

  余茂德看人是很准的,他看人并不看一两天的表现,一个女孩子第一次到自己对象的姑妈家,为了让对象的亲戚印象好,有可能是会压抑着自己真实的性格,装着懂事贤惠的,不过,陆小雅不一样,余茂德对她很了解。

  这几年里,陆小雅不知道送她奶奶到余家来求医多少次了,她对她奶奶有多孝顺,余茂德自然是看在眼里,一个这么年轻的女孩子,能够这么有耐性的陪着奶奶来看医生,这真的是难能可贵的。

  至少在这个时代,已经没有多少年轻女孩能够做到这一点了。

  吃过饭,又坐了一会儿,苏星晖便跟陆小雅告辞了,余茂德看着他们的背影,点头道:“星晖这小子,有福气啊!”

  在陆正弘家住了一夜,初七一大早,苏星晖便告别了陆小雅,坐早班车去了彭家湾,陆小雅送他到了车站,在上车之前,她甜甜的笑着说:“星晖,等着啊,用不了几天,我就调到你们上俊县去了。”

  如果换一个人,调动工作当然不是一件容易事,哪怕是从江城调到上俊,也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到的,当然,陆小雅可不是普通人,她是一位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女儿,想要调动一个工作,那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不过,一般来说,一位省委常委的女儿,也不会主动从江城调到上俊,也不可能从社这么好的单位调出来,因此,就算是陆正弘帮她调动了工作,也没人能够指责他滥使特权。

  苏星晖点头道:“行,那我就在上俊等着你了。”

  苏星晖坐了一个多小时班车,赶在八点钟之前赶到了镇政府,一进院门,他就看到食堂的梁师傅跟刘拥军正在院子里扫着地呢,他喊了两人一声,道了声新年好。

  梁师傅和刘拥军扭头一看,高兴的喊道:“镇长,你也新年好!”

  刘拥军扔下扫帚道:“镇长,你怎么来得这么早?现在连八点钟都还没到呢,今天才是上班第一天,点个卯就行,不用来得这么早。”

  苏星晖笑道:“这不是好久没来镇政府了吗?我就想着今天早点来,把这段时间镇里的工作情况好好了解一下,要不然的话,怕工作进度衔接不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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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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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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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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