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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风流青云路>第二卷 彭家湾_第四百一十四章 微妙的火候
  于若秋道:“星晖,你对美食好像很有研究,你尝不尝得出来这道菜是怎么做的?”

  苏星晖道:“这道菜应该是蒸的,跟独头蒜一起蒸的应该有火腿、瑶柱、冬菇、鸡脯,应该还有几种食材,不过我有些尝不出来了。”

  于若秋赞叹的竖起大拇指道:“你果然是个美食家啊,这道菜的做法是,把独头蒜摆在笼屉里,在上面摆上火腿、瑶柱、冬菇、鸡脯、虾仁、鸡枞菌等等食材,然后用文火蒸几个小时,把独头蒜蒸烂为止,蒸好之后,独头蒜自然就没有了辛辣味道,只有鲜美,再把那几样东西去掉,就可以了。”www.xiumb.com

  陆小雅道:“这么麻烦啊?那怪不得在这里吃饭这么贵了!”

  于锐志端起酒杯道:“来,大家一起喝一杯,这么好的菜,没有酒就可惜了。”

  于若秋和陆小雅喝黄酒,于锐志跟苏星晖就喝起了彭湾大曲,几人一起干了一杯,好菜确实是要配好酒啊。

  于锐志道:“可惜啊,你这里没有三十年陈的彭湾大曲,要不然就更美了。”

  于若秋道:“市面上没有卖的嘛,这二十年陈的倒也相当不错了。”

  于锐志道:“前些天我又找星晖帮忙买了五箱,让人给爷爷送了一箱,给姑父送了一箱,给我爸送了一箱,给二叔也送了一箱,我自己留了一箱,这些天都喝了两瓶了,我都不怎么舍得喝快了。”

  苏星晖笑道:“主要是三十年陈的太少了,总共也就一两吨,要的人又多,下次你去了我再给你买几箱。”

  于锐志点头道:“那敢情好。”

  这时,王经理又端上来一盘菜,这道菜看上去红白相间,诱人无比,有一样食材苏星晖倒是认识,是鸡肫,另外一样食材苏星晖就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了,看上去像是肚片,可又有些不像。

  于若秋道:“这道菜可不能放久了,放久了就老了,大家快吃。”

  苏星晖吃了一筷子,这菜一入口,爽脆可口,跟独头蒜的酥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口感的变换让人觉得奇妙无比,不禁胃口大开。

  这道菜份量不算多,几人吃了几筷子,便趁热把这盘菜给吃得干干净净,很是下了几杯酒。

  吃完了这道菜,于若秋这才介绍道:“这道菜叫爆双脆,在京城算是一道名菜,在各个馆子都点得到,不过做到这种火候的,一千家馆子里也未见得有一家。”

  爆双脆的食材就是鸡肫和羊肚,羊肚还只能用肚仁,其它部分不行,把两样食材切成片,再用刀划上刀痕,油锅大火烧热,先倒入鸡肫,几秒钟之后倒入羊肚和各种作料汤汁,还不能用铲子或者勺子翻动,那样是来不及的,必须用左手单手颠锅三至五下,便即起锅。

  做法可以说是非常简单,人人都可以做,可是就是那颠锅的几下非常考验手艺,火候微妙存乎厨师一心,早起锅一秒则生,晚起锅一秒则老,而且再无补救余地,甚至连盘子都需要预热,上菜者脚步也要快,慢了就老了,根本就没有这么漂亮的卖相,和爽脆的口感。

  于若秋这家馆子,做这道爆双脆不知道多少盘了,由于厨师和上菜者的高超手艺和默契配合,从来没有失败过,基本上是到这里来吃饭的食客的必点菜。

  接下来的一道菜是红烧大乌参,乌参即是黑色的大海参,一条差不多半斤,两条大乌参摆在盘子里,挤得满满当当的,旁边还摆着几条冬笋。

  这道菜要用汤匙来吃,一匙匙的舀,把一匙乌参舀到嘴里,不但滋味鲜美,而且滑软细腻,酥烂中还带着一股酥脆的口感,这就是火候最佳的地步了,如果火候再过,就没有那种酥脆的口感了,如果火候再差一些,就会不够酥烂。

  中国菜里,只有大师才能掌握这种微妙的火候啊。

  菜一个一个的上来,每个菜都是那种绝妙的美味,这让苏星晖和陆小雅明白了这里的生意为什么会这么好了,这样的人间美味,谁不想尝尝呢?

  几人正在酒酣耳热之际,突然听到前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于若秋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她这里一向都很清静,吃饭的客人来这里也不会大声喧哗,今天这是谁这么没有礼貌?

  不过于若秋并没有出去,这样的事情她一向是让王经理自己处理的,王经理虽然年轻,可是精明强干,加上这家私房菜馆有于家的背景,这样的事情她往往能够很轻松的摆平。

  于锐志笑道:“还真有不知死的敢到这里来闹事啊。”

  于若秋道:“没事,让小王去处理吧,别坏了咱们喝酒的兴致,来,星晖,小雅,喝酒。”

  几人又喝了一杯,吃了几口菜之后,前院的嘈杂声却越来越大了,于锐志道:“还是出去看看吧。”

  于若秋皱眉道:“小王今天是怎么了?”

  说完这句话,她便起身走向了前院,于锐志、苏星晖和陆小雅也都站起身来,跟在她身后走向了前院。

  几人走到前院,便看到几个年轻人跟王经理嚷嚷着什么,王经理说:“实在对不起,下午的位子都被订出去了,再也没有多余的位子了,如果你们真的要订的话,可以订一个星期之后的。”

  一个年轻人大声嚷嚷道:“老子今天就要请客,你让老子订一个星期之后的有什么用?”

  王经理道:“沈公子,你也算是有身份的人,请你说话放尊重一些,这里也不是随便撒野的地方。”

  那个什么沈公子哈哈大笑起来,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老子什么时候吃饭还要预订的?反正你们今天下午一定得给老子安排一桌,钱不是问题,老子愿意多出一倍的钱!”

  王经理道:“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得讲信用,那四桌已经都订出去了,我们总不能把人家订的退了吧?”

  沈公子道:“你们怎么做老子就不管了,反正今天下午老子就要来吃饭,要是没位子的话,老子就把你们这里给砸了。”

  于锐志怒吼一声:“沈重天,你给我砸一个试试?”

  沈重天慢条斯理的转过身来,笑嘻嘻的对于锐志道:“原来是于家老二啊,我不这么说,你们能出来吗?若秋啊,你沈哥哥想死你了!”

  这位沈重天沈公子眉目俊朗,身材高大,不过脸上有一些酒色过度的脸青唇白之色,眸子也有一些不正,正色迷迷的在于若秋和陆小雅这两位大美女身上打着转。

  苏星晖扫了他一眼,又在他身后看到了一个熟人,却原来是田晓涛,这位在江城牛皮哄哄的省长公子,此时却跟小弟一样,跟在沈重天身后。

  苏星晖又看了看另外几个人,发现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眉目间跟田晓涛十分相似,身材也是相若,不过他的脸上没有田晓涛那股阴郁之气,他的脸上一直带着微笑,看上去比田晓涛顺眼多了。

  听说田晓涛有一个哥哥叫田晓鹏,在京城工作,应该就是这个人了。

  于若秋厌恶的看了沈重天一眼道:“沈重天,请你自重,你不是我沈哥,你不是忘记了当年的那一脚吧?”

  沈重天一听于若秋的话,脸色就是一滞,不过他转眼又笑道:“若秋啊,你现在是越来越漂亮了,这长发留得好啊,比原来的短头发看上去舒服多了,留短头发的时候,虽然还是漂亮,可是看上去跟一块冰一样,让人都不敢跟你说话了。”

  于若秋道:“我留什么头发跟你无关,请你离开这里。”

  于锐志暴喝一声道:“沈重天,你没听见我妹妹说的话吗?你要是再不走,别怪我不客气了!”

  沈重天笑嘻嘻的说:“于老二,你别那么暴躁嘛,再怎么说,咱们小时候也是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不至于让你恨到这份儿上吧?对了,咱们可是老关系,若秋,你下午还是给我安排一桌吧,我真的有重要的客人要请。”

  于若秋也不跟他废话,她转身就向后院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小王,以后看到这几个人来预订,一律不接受,他们如果还闹事,你直接报警,别跟他们客气。”

  于锐志狠狠的盯了沈重天一眼,也转身走向了后院。

  苏星晖看着眼珠子都有些发红的田晓涛,他洒然一笑,挽起了陆小雅的手,走向了后院。

  沈重天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不过在这里,他还真不敢造次,他在那里愣了片刻,便对身后的几个人一挥手道:“咱们走!”

  回到后院,于若秋道:“星晖,小雅,让你们见笑了,扫了你们喝酒的兴致啊!”

  苏星晖道:“没什么,咱们继续喝。”

  于锐志端起酒杯道:“来,星晖,咱们喝一杯。”

  苏星晖端起酒杯,跟于锐志喝了一杯,他并没有问这个沈重天是什么人,他看得出,这个沈重天跟于家兄妹肯定是有宿怨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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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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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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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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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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