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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风流青云路>第一卷 猛虎岭_第十一章 余茂德
  第二天是星期天,苏星晖起得很早,他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这也是他每天早上都要做的功课。

  今天苏文军和郭素华夫妇俩都休息,郭素华也是早早的起床去买了一大堆菜回来,还买了排骨和莲藕准备煨汤,这是苏星晖最喜欢的菜了。

  郭素华总觉得苏星晖在下面会受苦,好不容易休息,当然要给他补一补,另外,今天女儿女婿也要回家吃饭,当然得多做点菜了。

  苏星晖主动把莲藕拿去刷洗了,看到他这么懂事,郭素华眉开眼笑的。

  正在洗藕,张成、许小光和吴军来了,他们进门之后叫了声“叔叔阿姨”,郭素华笑着说:“是找星晖的吧?星晖,你同学来了,别洗了,放在那里我洗吧。”

  苏星晖出来一看,是张成他们,便擦干了手,把他们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郭素华在外面喊道:“中午就在家里吃饭啊!”

  张成答应了一声,苏星晖把门关上了,又把电扇打开了。

  许小光笑道:“星晖,昨天晚上情况如何?”

  苏星晖当然明白许小光的意思,他没好气的道:“你们还不清楚吗?我跟她什么都没有。”

  三人对视了一眼,一起阴阳怪气的唱了起来:“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

  看着他们唱完后笑成一团的样子,苏星晖苦笑着摇了摇头,虽然他重生了,可是前世他的感情经历也很有限,对于这种话题他总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笑了一阵子,许小光正色道:“不开玩笑了,星晖,你干嘛去猛虎岭那个鬼地方啊?以你的才华,哪里不好去?”

  苏星晖道:“没事的,哪里都能干出成绩的。”

  许小光道:“猛虎岭出了名的是全县最落后的地方,鸟不拉屎,能干出什么成绩?你不会是得罪人了吧?”

  苏星晖没想到许小光一语中的,不过他当然不能直承其事,他摇头道:“没有,是我自己要求去那里的,越是落后的地方越好做出成绩嘛。”

  许小光一下子急了:“你怎么能自己要求去那里呢?那里完全就是个坑啊!趁着还早,你要么让张成他爸帮忙把你调回来,要么就到我家的建筑公司来,正好公司里就缺文化人,我爸也挺喜欢你的,只要你来,绝对不会亏了你。”

  苏星晖知道许小光不是说假话,前世苏星晖混得不好的时候,许小光几次向他发出过邀请,不过苏星晖可怜的自尊心让他几次拒绝了,这一次他依然拒绝了,但是不是因为自尊心。

  苏星晖诚挚的对许小光道:“小光,谢谢你!不过我现在觉得在猛虎岭干得还不错,领导现在也挺器重我,就让我先在那里干着吧,要是实在干不下去了,我一定会找你们帮忙的。”

  张成对许小光道:“你看,我说星晖不会答应吧?我昨天就劝过他的。”

  许小光无奈的摇了摇头:“那你要是在那里干得不顺心,一定跟哥几个说。”

  苏星晖点头答应了。

  吴军道:“要不我们几个下次去猛虎岭看看星晖?”

  张成点头道:“行啊,下个星期天就去吧。”

  许小光也点头答应了,这件事情就算是说定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姐姐苏星云和姐夫谭明诚回来了,他们还带着苏星晖的小外甥谭伟胜,他们是听说苏星晖回了,特意回家来看他的。

  苏星云在人民医院当护士,谭明诚在卫生局工作,谭伟胜今年才三岁,在上幼儿园,苏星晖跟姐姐姐夫的感情一直都很好,看到他们回了,也是非常高兴,一家人还有张成、许小光和吴军三人,开开心心的吃了一顿饭。

  张成他们三个,从小时候起就跟苏星晖一起玩,他们互相到对方家里吃饭也不知道多少回了,因此苏家也没把他们当什么客人。

  席间,苏星云关切的问了一下苏星晖在猛虎岭的情况,苏星晖自然说他一切都好,吃完了饭,苏星云还偷偷塞给苏星晖五十块钱,让他在乡下多买点好吃的。

  苏星晖怎么推都推不掉,只能收下了,他在心里说,以后他一定会加倍对姐姐一家好的。

  许小光本来还打算今天晚上他来请客吃饭的,不过苏星晖说要陪一下家里人,他也只能是作罢了。

  在家里陪父母过了一个星期天,星期一早上,苏星晖坐班车去了江城。

  江城离上俊县有七十多公里,不过两地之间的公路修得还是不错的,是一条二级公路,由于路政部门经常维护,路况也要好得多,班车跑一趟也只要两个多小时。

  苏星晖并没有在江城市区下车,而是在离市区四五公里的青鱼乡下的车,他姑姑苏翠娥和姑父余茂德就住在青鱼乡。

  青鱼乡在长江边上,这时候的青鱼乡还是郊区,不过再过十来年,随着城市的扩张,青鱼乡也变成了市区,那个时候的名字变成了青鱼咀。

  苏星晖来这里不知道多少回了,对这里当然是熟门熟路,就算是重生了,他一到这里,自然就觉得熟悉了,而且去余家所在的余家垸只有一条路,怎么走也走不错。

  下了车,苏星晖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姑姑家,在这里,家家都是养狗的,一路狗叫,不过苏星晖旁若无人的走了过去,这些狗都是乡下土狗,一般不会咬人,也就起个提醒主人的作用,见苏星晖理直气壮,它们叫几声也就不叫了。

  余家垸里,余姓自然是大姓,余茂德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世代从医,在这里深得乡邻尊重,他家在村子中心的地方,有三间大瓦房,一走进村子,一眼就看见了。

  当苏星晖走向那三间大瓦房的时候,余茂德家的狗也吠叫了起来,不过当苏星晖走近的时候,他家养的几条狗停止了吠叫,转而呜咽了起来,围着苏星晖的腿转了起来,它们还记得苏星晖,他毕业之前还来过这里呢。

  走进最中间的那间瓦房,只见余茂德正坐在一张方桌旁给一个中年人把脉,后面还坐着几个人等着让余茂德瞧病,方桌另外一边,苏星晖的三表哥余高峰坐在那里写着医案呢。

  苏星晖没有打扰余茂德给人瞧病,他走向了余高峰,余高峰抬头看到苏星晖,向他点了点头,让他坐,他便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其实,余茂德知道苏星晖来了,不过他给人看病一直都是非常认真的,他专注的给那个中年人把了一会儿脉,又问了几个问题,余高峰不停的用毛笔在纸上记录着。

  余茂德虽然已经六旬高龄,不过他依然思维敏捷,不一会儿,就把堂屋里坐着的几名病人都看完了,一一给他们开了药方,又抓了药。

  此时已近正午,病人都看完了,余茂德这才对苏星晖道:“星晖,来了?你不是参加工作了吗?今天应该是上班的日子,怎么有时间来?”

  苏星晖道:“咱们乡里的书记派我到江城来办事的……”

  听完苏星晖的话,余茂德道:“你找高山帮忙应该问题不大,不过他贩鱼去城里了,要晚上才回,你今天就在这里住一晚上吧。”xǐυmь.℃òm

  苏星晖点了点头,又问道:“我姑呢?”

  余茂德道:“还不是在盘她的菜园,现在应该在厨房里做饭了。”

  苏星晖来到了后院,果然,姑姑苏翠娥正在厨房里忙活呢,他叫了一声“姑妈”,苏翠娥抬头一看,高兴的道:“星晖来了啊,饿了吧,姑妈的饭马上就好了。”

  苏星晖坐到了灶膛边的一张小马扎上,向灶膛里添起柴来,小时候,这种活他是最爱干的。

  苏翠娥一边炒菜,一边问道:“星晖,听说你工作了?”

  苏星晖道:“是啊,都上班二十多天了。”

  苏翠娥道:“可得好好干,对了,啥时候娶媳妇啊?”

  苏星晖有点窘:“姑妈,我连对象都没有呢。”

  苏翠娥呵呵一笑:“那可得抓紧点了。”

  姑侄俩聊了一会儿天,便一起将饭菜端出了堂屋,一家人吃起饭来。

  余茂德的大儿子余高平和二儿子余高峰都是早就结婚分家了,两个女儿也都出嫁了,只有小儿子余高峰还跟老两口住在一起。

  余高峰说是苏星晖的表哥,其实也就比苏星晖大一个多月,两人今年都才二十一岁。

  余高平两口子在家务农,余高山以贩鱼为生,只有余高峰在跟父亲学医,余家每一代也只有一个子弟学医,其他的子弟或务农或读书,因为余家不仅是以医术传家,也是耕读世家,因此,到余茂德这一代,整个余家垸也只有他一家行医。

  余茂德一手好医术,一身好武艺,一肚子学问,功夫和土地传给大儿子了,医术传给小儿子了,可惜二儿子只喜欢赚钱,什么也不肯学,幸好还有苏星晖这个姑侄,不但喜欢跟他学功夫,还继承了他的一肚子学问,这让余茂德怎么不喜欢苏星晖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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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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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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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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