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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烈日乌云刀>第二十二章 狡猾的常晴
  常晴吃惊地看着破堂和尚,道:“是你在丢你的项链打我?”

  破堂和尚笑道:“正是贫僧。但这不是项链,而是佛珠。”

  常晴道:“在我看来,这没什么区别。”

  破堂和尚道:“有区别。项链,它只是项链。而贫僧手中佛珠,行住坐卧常用此珠,能收摄心意、消除妄念。”

  常晴道:“哦?我只是想杀一条狗而已,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破堂和尚道:“无论是狗还是人,都是生命,六道虽有人畜之别,一心却无彼此之分。”

  常晴问道:“你真的从不杀生?”

  破堂和尚笑道:“佛心者,大慈悲是,贫僧不敢杀生。”

  常晴也笑了笑,道:“那无论我怎么对付你,你都不会杀我?”

  破堂和尚道:“贫僧也不敢保证!”

  常晴道:“你不是从不杀生吗?”

  破堂和尚道:“施主你是个例外。”

  常晴道:“哦!为什么?”

  破堂和尚道:“阿弥陀佛!这是降魔,并非杀生!以你之死易他人之生,善莫大焉。施主若还要在此纠缠不休,只怕性命顷刻间灰飞烟灭,悔之莫及!”

  常晴一听完这句话,立刻就转过身去,又很快地走了出去。他的脚还没有麻木。

  白珠在吃惊地看着破堂和尚,过了很久,才道:“破大哥,你跟她说了什么?为什么她很怕你?”

  破堂和尚又笑了,道:“因为我是破大哥,我们这里有句话说,破罐子破摔,所以她怕我。”

  白珠也不知道常晴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害怕这个人的,只是还是点了点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

  白珠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问道:“破大哥,你是上帝派来救我的吗?”

  破堂和尚道:“你说的上帝是什么人?”

  白珠道:“是我心中至高无上的神。”

  破堂和尚笑道:“我啊!是佛派来救你的。”

  白珠诧异道:“佛又是谁?”

  破堂和尚笑道:“我就是佛!”

  白珠又奇怪了,道:“破大哥,那你到底是什么人吗?”

  破堂和尚又笑了,道:“我是佛,我也是众生。佛说,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

  白珠还是不懂,她现在反倒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名字到底是叫做贫僧,还是破堂,还是佛,还是众生?但是这都没有关系,因为无论如何,自己都已经离开了九凤楼那个令人厌恶而恐怖的地方。

  破堂和尚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白珠道:“我是要去找哥哥的,也要去找牛犊哥,也要去找杨雨丝。”

  破堂和尚道:“天大地大,凭姑娘一人,找一个人直如大海捞针,难!难!难!只是姑娘既然是杜沉非的妹妹,难得这位施主,素有善心,慷慨捐赠,与你又在这里相逢,此中大有香火因缘。”他略停了停,接着说道:“依我看来,常晴这一去,必然还会再叫人来相闹,姑娘不如去寻一客店住下,再过几日,我也会回潭州,我虽然是个出家人,无法同行。但人在江湖,生不由己,凡处事,但自家踏得田地稳,一任闲言语。又何惧与女人同行?便带你一同回潭州。怎么样?”

  白珠道:“好的!谢谢你!只是你的家乡,也在潭州吗?”

  破堂和尚笑道:“阿弥陀佛!我心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白珠虽然没有听懂,但笑了笑,又露出担忧的神色,道:“只是我很担心牛犊哥哥的安全,也不知道他现在哪里?怎么样了?”

  破堂和尚安慰道:“姑娘放心,吉人自有天相!等你寻个客店安顿好,我给你去打探杜沉非与牛犊先的下落。”

  白珠道:“可是你没有见过他们,你也认不出他们的。”

  破堂和尚道:“我认得出。”

  白珠也想了想,心中道:“我知道了,哥哥长得好看,用的是一柄刀;牛犊哥那么高大,用的是大斧头。这个破大哥应该是凭这些特征就可以找到他们的。”

  白珠又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她昨天刚刚听人说起杨雨丝与小诗被一个武功很高的男人救走的时候,她就很有些生气,为什么她们跟着那个男人走了,却不来把自己也救出去呢?可是又转念一想,气又平了,因为当杨雨丝被常晴带出去的时候,自己竟然吓得没有帮杨雨丝求情,就那样看着她带着小诗进了火坑。所以她现在只是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希望杨雨丝和小诗能够平平安安,快点回家去。

  杨雨丝现在当然很想回家。

  她现在正躺在地板上。

  这地板上虽然也铺着地毯,但是躺得太久,还是很不好受。

  她现在恨死了那个可恶的白珠,真后悔来救她的。自己不但损失了外婆送给自己的玉手镯,还被这个笨蛋点中了穴道。

  杨雨丝现在连动都不能动,她很担心,等下常晴或者汤怀好走进房来,就会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样的话,自己刚刚逃离火坑,但是很快自己又主动进了火坑。这一切,都只怪那个笨得像猪一样的白珠,自己都已经跟她打了那么多眼色了,但是她还要将自己点倒在地。她想以后再看见白珠的时候,一定要痛骂她一顿。xǐυmь.℃òm

  杨雨丝刚刚想到这里,就听见门外有脚步声响。还有一个声音喊道:“你这个讨厌的恶女人……放开我……你对我家公子怎么样了?”

  杨雨丝一听到这话,简直吃惊到了极点,说话的人竟然是小诗。

  这个声音,杨雨丝已经听了十年,这小诗是个孤儿,在她六岁的时候,就被自己的父亲带了回来,就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几乎每天都和自己呆在一起。

  这声音哪怕过二十年不见,杨雨丝闭着双眼也能分辨得出是小诗的声音。

  杨雨丝猜,肯定是小诗见自己这么久都没有出去,又自己找上门来了,然后就又落在了她们的手里。

  杨雨丝很快就看到了小诗。

  小诗的身上还绑缚着一条很粗的麻绳。

  小诗是被人推进门来的,倒在了杨雨丝的身旁。

  她的身上还穿着那一套男人的衣服。

  杨雨丝问道:“黄兄弟,你是怎么被人绑起来了。”

  小诗的脸上流着眼泪,道:“小姐,你不用叫我什么黄兄弟了,那个狡猾的常晴,原来早就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了?”

  杨雨丝吃了一惊,问道:“那她是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小诗道:“她们说我们一来,她就看出来了。”

  杨雨丝瞪大了双眼,道:“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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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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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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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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