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卫走到他身边,轻声说道,“闯王,探马们一个都没有回来,你看,是不是派人去找找?”
“到时候了么?”高迎祥问道,派出去的探马有三十多人,以他自己的手下为主,王嘉胤和其他头目也支援了些人,不过此战是高迎祥主持,也就都听他的安排。
高迎祥对探马的要求是,哪怕没什么消息,最少也要每两天派人回来一趟,通报一下讯息。
“到了,闯王,前晚探马报平安无事,今晚又是回来通传消息的时候。”亲卫说道。
高迎祥沉吟片刻,恨恨说道,“这帮贼厮,定然又是去哪里喝酒作乐了,算了,大战在即,分不出人手去找他们,等他们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作为后方探马,不能参战,也就抢不到什么东西,做事不积极,倒也不奇怪,不过战后补偿他们财物的权力,可是在高迎祥手里,到时候自有收拾他们的手段。
真要有什么大事要事,相信他们会传回来的,三十多人个个都是弓马娴熟,人又机敏的汉子,要说他们一起都出了事儿,高迎祥是决然不会相信的。
“下去吧,好好休息,准备明天的大战。”高迎祥吩咐道,“对了,告诉高一功,让他明天好好表现,戴罪立功,若再有差池,我饶不了他。”
“是,闯王。”
高迎祥的左边,坐着王嘉胤,此时正在旁观各头目争吵,听到了那亲卫和高迎祥的对话,也没有把探马的事儿放在心上,只笑道,“老高,你啊,别把一功逼得太紧了。”
高迎祥的右边,坐着的是绰号曹操的罗汝才,在亲卫告退后,眼珠转了转,表面上仍是不动声色,但却悄然退出了争先进城的行列。
流匪头目们唯恐自己进城的排位落后,少抢了财物,个个争得面红耳赤,哪里会注意到罗汝才的不同寻常,就是身边的高迎祥与王嘉胤,也没有发现异常。
不过有一个人却注意到了,那就是号称黄虎的张献忠。
张献忠此人表面看似粗豪,内里心细无比,他知道罗汝才的性子,那就是一切以保命为上,张献忠虽然跟着造了反,同样也看重自己的小命,因此时时关注着罗汝才,只要他曹操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张献忠立即紧随其后。
所以之前罗汝才主动提出,帮李自成造云梯,张献忠也毫不犹豫地跟着去了。
此刻见罗汝才全然不争取早些入城,好似此事与他无关,就是最后一个进去也不在意的样子。
张献忠虽然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却不妨碍他也一样跟着做起了缩头乌龟。
“好了好了。”眼见众人争吵不休,夜色已深,却仍然没有定论,王嘉胤出马了,由他最后拍板,定下进城的顺序。
紧跟着高迎祥的,自然是王嘉胤自己,王二虽然跟他亲近,但实力稍差,被安排在第四位,既堵住了众人的嘴,也没有亏待王二。
不争不抢的罗汝才与张献忠二人,当仁不让地被安排在了倒数第一和第二的位置,至于李自成,刚独自建营不久,资历尚浅,是倒数第三个进城。
......
夜色渐渐褪去,太阳虽未升起,但大地已被晨光笼罩,草窠里,虫鸣鸟叫不时响起。
“噗噜噜...”大白打了个响鼻,扭头舔了下志文的脸,弄得囡囡三个丫头失笑出声,志文狼狈地用衣袖将脸擦干,狠狠拍了大白一巴掌,大白咧着嘴又打了个响鼻,竟似在嘲笑志文。
志文一只脚踩上马镫,翻身坐在了大白的背上,自入关以来,经过不断调教,终于给大白拴上了缰绳,配上了马鞍马镫,今天是志文第一次骑上它。
刚才舔了志文一脸口水后,大白似乎也察觉到今时不同以往,不再嬉闹,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
“公子,你还是留在此地,坐等我们的好消息就行了。”薛平劝道。
“怎么,我难道没有自保之力?”志文反问。
“公子说笑了。”薛平急忙回到,开玩笑,初识志文,兄弟三人就是被他们生擒的,除了不会射箭,还有使刀也不太擅长,志文在其他方面都能碾压他们,“只是你是咱们的主心骨,哪有主心骨亲自上阵的,对吧?”m.χIùmЬ.CǒM
这是实话,战阵之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流矢更不会长眼睛,要是志文有个什么闪失,那他们这只队伍,甚至包括涿鹿山里那群薛平尚未见过之人,恐怕都要散了。
“放心,我不是已经穿上皮甲了么。”志文说完,还皱了皱鼻子,他身上所谓的皮甲,不过是跟着他一起进中原的某个牧民小孩穿过的皮袄,膻味儿扑鼻。
不是没有甲胄,系统仓库里躺着的铠甲不计其数,可志文终究不过十岁,哪怕身材长得再高大,也不过与十四岁的少年差不多,这些成人穿的铠甲,还是大了些,只得这么将就着,在外衣上套了件光板皮袄。
其他人诸如薛平等,也同样如此,穿着志文给他们做的新衣,外面套上原先脏臭的所谓皮甲,不是志文舍不得装备此刻跟在他身后的六百个蒙古骑士,而是既然不打算当神棍,就不要做凭空拿出六百套甲胄这样惊世骇俗的事儿。
而且这些人多半穿不惯,志文不是没有拿出几套衣甲给薛平等领头之人,都被他们以穿不惯,反而影响战斗为由拒绝了,想到对手多是远处那群面黄肌瘦,衣不蔽体的流民,志文也就释然,不再坚持。
“乌木格,这里就交给你了。”留守此地的,包括囡囡三个丫头在内,是三百多妇孺,志文让他们以乌木格为首。
“是,公子请放心。”乌木格答道。
囡囡三人没有说话,她们对志文比谁都有信心,稍微不爽的,是志文不让她们也一起上战场。
“好了,薛平,你不用担心我,只管指挥就是,开始罢,那些人快要醒了。”从树荫草缝间看过去,远处聚集在一起的成片流民,已经有零星的人醒了过来,开始走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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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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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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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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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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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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