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文仔细打量周围,除了从各个帐篷中传出来的是此起彼伏的各种鼾声,再无其他动静,就连他一直提防的林远,帐篷里也是鼾声大作。
此刻本就是人睡得最深沉的时候,为了招待志文他们,很多人睡前还喝了酒,睡得就更死了。
暗自点了点头,志文很满意,情况比他设想的还要好,连个警戒的人都没有,不知是全都喝醉了,还是本来就没有这样的安排。
如此正好,方便他的行动。
志文悄悄来到马车旁,他们的马都栓在这儿,轻手轻脚地将自己的那匹马唤醒。
先掏出几把苜蓿喂马,趁它吃得正香的时候,将四只马蹄都裹上了布,以防等会儿骑上马声响太大,然后解开缰绳,牵着马,几无声息地朝营地外走去。
志文今晚的目标,是在他们前面,已经跟了好些天的八大粮商商队,他打算先顺着痕迹骑一阵马,到了商队附近再弃马步行,潜入对方营地中,将物资一扫而空。
之前志文一直刻意保持距离,既不远也不近,快马加鞭,一个多时辰能够赶上。
本来还可以再拖几天,等范氏商队的警惕之心再低些动手更好,只是今天到了林远他们部落,势必要被耽误些时日,虽然不必担心会失去对方踪迹,但距离远了行动不方便,他不想生出什么变数。
志文不愿夜长梦多,干脆提前动手,出塞已经有些时日,商队的警惕之心应该还是降低了不少,虽然还不是出手的最好时机,但也还算不错吧。
等志文一人一马的身影隐没在夜色中后,他们那辆马车的门帘被拉开,探出三个小脑袋。
“囡囡,要不咱们跟上去,看看小志哥要做什么?”小英小声提议。
囡囡缓缓摇头,“哥肯定是去做大事,咱们跟着去,反而是累赘。”
志文觉得地气潮湿,对三个丫头的健康不利,就没让她们睡帐篷,将马车腾空,让三人睡在车上,马车门帘很厚,不用担心寒风。
刚才志文在马车边喂马、解缰绳等,动作虽轻,还是惊动了三个小丫头,她们与志文一样,都没有喝过酒,睡得不是那么死。
只不过三人都默不作声,直到志文走远了才敢动弹。
小英瘪瘪嘴,知道囡囡说的是实话,她们仨儿现在骑马都还不够利索,未必能跟得上志文,就是勉强跟上了,以志文那超凡的听力,十有**也会被发现,到时候志文还得分心照顾她们。
“好困,睡吧。”妞妞打了个哈欠,“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小志哥了。”
......
林远从沉睡中醒来,天际已经有了微光,这让他有些自责,酒还真是误事儿,以后要少喝,平常他都是天不亮就起了。
林巧在帐篷外,手提两只桶,桶里装着工具,正要去河边取水。
“巧儿!”
“哥,你醒了?再睡会儿吧,昨晚喝了那么多酒,我去打水。”
“别,还是我去吧,你力气小,凿冰费力,等我一会儿,马上就好。”说着话,林远套上衣服,走出帐篷,从林巧手中桶拿走。Χiυmъ.cοΜ
“回帐篷里呆着吧,哥一会儿就回。”
来到河边,林远找到昨天曾经凿开的河面,几下把冰弄开,露出下面缓缓流动的河水。
刚打了一桶水,听到有马蹄声响起。
谁呀,起这么早。林远暗自疑惑。
要知道,平常整个部落都是他起得最早,今天虽然因为喝酒耽搁了下,但其他人还不是一样。
“哟,郑兄弟,这么早,出去遛弯啊。”林远回头,见志文正沿着河边骑马。
嗯,昨晚他没喝酒,怪不得能起这么早。
志文暗自庆幸这马已经被他的苜蓿喂的撵都撵不走,昨晚他到范家营地附近,连个栓马的东西都找不到,只能留了几把苜蓿,让它自个儿呆着,生怕等自己办完事儿,马就跑了。
让他惊喜的是,等他顺利返回原地,马仍好生生地在那儿等着他。
有马骑,回来得就够及时,应该没人能发现他罢。
正这么想的时候,林远突然打招呼,倒把他吓了一跳。
“啊...!林兄。”志文这才看见河边的林远,“啊...对,我向来起得都早,没事儿做,干脆出去遛遛马。”
说完,志文抬起手在自己脸上猛搓了几下,想要掩盖满脸的倦意。
这一夜他几乎没睡,午夜前虽然有空,可不敢睡,生怕睡过头,午夜之后,那就更加忙碌,忙得现在都还没空好好清点下收获。
“怎么,昨晚没睡好吗?”林远将工具别在腰上,拎起两桶水问道。
“是没睡好。”志文知道蒙不过去,干脆果断承认,随即编了个借口,“我这人有些认床,换个地方睡觉,第一晚都不太好睡。”
“一会儿上我那儿,好好吃上一顿,人就清醒了。”
“不用不用,你们粮食也不多,我们自己弄。”志文知道他们的家底,不愿占便宜。
“嘿,小看我,一顿饭我还是请得起的。”
二人在此聊天不提。
却说同一时刻,八大粮商营地,一个老者,帽檐下的鬓角和胡须都有些花白,穿戴整齐,从营帐里走了出来。
年纪大,睡不好,起得就早,老者也是如此。
他习惯趁着离吃早饭还有那么一会儿,在周围转上一圈,活动活动筋骨,也顺便看看这些值夜的保镖护院们有没有偷懒。
“来人,把车推开,我出去走走。”像往常一样,老者来到一辆马车旁,沉声吩咐,嗯,今天好像有些不对劲儿。
塞外行商赶路,晚上歇脚时,都是把车围成一个圈,人在圈里休息、警戒,遇上马贼,可以倚仗车辆防护。
以老者的体力,自然没法独自一人弄开一辆车,再说,他身份尊贵,这种事儿,怎么也轮不到他自己做。
往日只要他这么一说,自然会有人上前,替他把车推开,让他出去遛弯。
只是今天嘛,这话都落下一会儿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来人,都死绝了吗?”老者火了,他知道出塞后经过这么些天,值夜的人难免会大意些,偷懒睡觉,可天都开始亮了,他这么大声地叫人,还一点动静没有,也太不像话了。【就爱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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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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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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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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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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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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