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头儿。”林远回道,“我让巧儿带着他们去我那儿休息了。”
“嗯。”达林台点点头,林远办事,他还是放心的,“你等会儿出去,叫上些人,杀几只羊,晚上好招待客人。”
这也算得上是蒙古各部的传统了,一俟有商队到来,都会弄些好吃的,既是招待商队,也是给普通牧民们开开荤。
对蒙人来说,最能体现他们好客名声的一道菜,莫过于烤羊了,羊只都是大牧主,比如首领这样的免费提供。
因此林远他们这样的小部落,也就只敢和志文这样的小商队交易,来一次杀上三五只羊也就可以了,要是真把范家那样的大商队给请来,达林台非破产不可。
达林台们虽然心痛,但却不得不如此,部落招待客人由首领负责,这是惯例,哪部首领要是不这样做的话,不但名声烂大街,就是下属牧民也会看他不起,甚至转投其他部落。
说起来蒙古各部民众,除了卖身给各牧主的,大部分人与牧主之间,并没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牧民们今天为达林台效劳,要是他待人过于苛刻,或是看他不爽,明天就可以弃他而去,为他人牧羊放马。
“是,我这就去安排。”林远礼毕,转身出了帐篷。
“孟根!孟根!”林远大呼。
“这儿呢,思勤,什么事?”孟根颠儿颠儿的跑过来,嘴角还挂着白色的奶渍。
“走,挑几只羊杀了,晚上好好吃一顿。”林远笑道。
“有客人?”孟根惊喜地睁大双眼。
林远点点头,“我请了只商队回来,晚上要款待他们。”
孟根兴奋地搓了搓手,随即又有些沮丧,这样一来,为了那两桶奶挨的这顿打,岂不是有些亏了,早知道就等思勤回来了。
林远见他这模样,知道他的想法,“行了,就这两鞭子,对你来说也就是挠痒痒罢了。”
“可不能这么说,思勤,现在后背还火辣辣得疼呢。”孟根不满。
“晚上多吃几块肉就补回来了,嗯,我先回家看看野葱野蒜和野姜还够不够,不够的话,还得出去找些回来。”林远翻身上马道。
孟根刚伸舌把嘴角的奶渍舔干净,听到林远的话,忍不住又咽了一口口水。
他还记得小时候部落烤羊,就是褪干净毛,清理内脏后,直接放在火上烤,期间抹些盐,当时觉得已经很好吃了。
自从林氏父子三人来到部落后,羊只烤前要用盐腌制一会儿,烤的时候还要在羊肚里放上些葱姜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被他们这么一弄,烤出来的羊只,比以前好吃太多了,原来的那种弄法,部落里再也没人爱吃。
“我和你一块儿去。”孟根也翻身上马,跟在林远马后。
“你不去杀羊啊?”
“嘿!杀几只羊,用得了多少工夫,先去见见贵客。”孟根答道,其实是这小子出账前见到了林远掏出来的茶叶,想跟着去蹭些茶喝。
林远没空揭破他这些小心思,当先走了。
两人赶到林远帐篷的时候,不出所料,志文他们正在泡茶。
孟根眼睛一亮,后发先至,挤到林远前面,右手抚胸,微微躬身道,“孟根见过贵客。”
语调虽然不太标准,但用的是汉话。
志文等人起身,学着他的样子还了一礼,问道,“你也是汉人?”
“我是蒙人,汉话是跟着思勤兄妹学的。”
林巧得意地向志文他们解释道,“这里的人都叫我哥思勤,就是贤者的意思。”
说罢没好气地冲孟根翻了个白眼,“坐下吧,想喝茶就直说,玩儿这么多花样。”
孟根嘿嘿一笑,一屁股坐了下去。
“这茶可不是我们的,你想喝就先谢过郑公子。”林巧对孟根说道。
孟根坐在地上,冲着志文抱了抱拳,“谢过郑公子。”
“哥!找什么呢?过来喝茶。”林巧边给大家碗里冲茶,边问林远。
他们这里喝的不是泡茶,而是冲的奶茶。
没办法,志文嫌这茶不好喝,三个丫头则想尝尝蒙古奶茶,林巧主随客便,就遂了他们的愿。
“哦!我看看调料够不够,晚上要烤羊。”林远答道。
“好像没多少了,要不我和你一起出去找?”林巧问。
“哪有把客人扔下不管的,你陪着郑兄弟他们,我去找。”林远说道,“孟根,喝完茶就赶紧去杀羊,别耽误时间。”
“嗯!”孟根“咕嘟”喝下一大口茶,“放心放心,耽误不了事儿。”
“好喝吧?”林巧给已经喝完了的小英碗里又续上茶,“我哥烤的羊可好吃了,晚上放开肚皮吃。”
小英两眼放光,连连点头,顺便把已经快要流出来的口水“呲遛”一下吸回去。
......
“你叫孟根是吧?”志文漫步来到孟根身后。
喝完茶后,大家各自行动,囡囡她们跟着林巧去玩,薛平三人和柳才一道,搭好两个帐篷后钻进去呼呼大睡。
而志文则跟着孟根,看他杀羊,这人粗通汉话,看上去又全无心机,正是交流的好对象。
“对,郑公子您记性真好。”孟根嘴里说着话,手上却没有停歇,转眼间,一张羊皮已经被他剥了下来。
“孟根,你这名字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志文问道。
“哦,孟根是银的意思,可能是我爹娘希望我很有钱吧,”孟根笑道,“可惜,我到现在还是个穷光蛋,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在哪儿。”
“那可不一定,你还年轻,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儿呢。”志文宽慰道。
孟根但笑不语,开始清理内脏。
志文看似无意地拿起那张还沾满血迹的羊皮,“这羊皮你们平常怎么处理?”
“嗨,还能怎么处理,用水冲净风干就成,再复杂点的,部落里倒有那么几个人会,但咱们没硝,那也白搭。”
“你想要的话,找我们头领,他那儿存了好几百张,都是这样弄的,对了,今天杀的羊,羊皮也是他的,弄完了我还得去送给他,少一张都要挨顿打。”孟根边干活边和志文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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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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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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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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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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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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