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里平静无波的雪地,现在却是人声鼎沸,一帮衣衫褴褛的少年,三五成群,正在围堵几只被他们惊动,露了形迹的羚羊。
羚羊天性胆小,本就容易受惊,此时面对这么多人的围堵,只能仗着自己的速度快,顺着山坡,朝人数最少的地方跑去。
只是往往当羚羊刚觉得安全,速度稍稍放缓之时,斜刺里就会突然冲出几个少年,将羚羊惊跑,朝着某一方向驱赶。
就这样,几只羚羊被一路追撵,丝毫没有发现,跑了这么长时间,绕了个大圈,又回到当初被发现的地方了。
它们鼻孔里呼出的白汽越来越浓,脚步越来越沉重,速度再不复初时那般快捷,原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警惕之心也变得迟钝了,没有注意到侧方有两个手持弓箭的人,离它们已经很近了。
“嗖!嗖!”两道弓箭响声几乎同时响起,两头速度慢了不少的羚羊应声而倒,脖颈上各自插着一只利箭,鲜血冒着热气将地面染红了一大片。
另外两只受到惊吓,骤然加速,想要逃离此地,只是刚才被这一番追逐,明显力不从心,速度并没有快多少。
刚跨出一步,又是两声弓弦响,两只利箭转瞬即到,毫不留情地将最后两只羚羊的脖颈射穿。ωωω.χΙυΜЬ.Cǒm
“好箭法。”赞叹声才响起,两道身影一前一后就掠到了已经倒毙的四只羚羊边上,正是志文和八千。
“跑得这么慢,要是咱哥俩还射不中的话,才是丢脸。”老三懒洋洋地说着话,和老言一前一后从林子里走了出来,并不兴奋。
“行了,少说两句,老三。”老言捅了他一下,“都知道是为了操练那帮小子了,还抱怨什么。”
这是定国向志文提出来的建议,自打进山以来,每隔那么几天,就组织一次围猎。
说是围猎,除了老言和老三各有一副弓箭外,其他人还是拿着白蜡杆子,极少数的那么几个人装着枪头,以这些武器,实际上是很难打到什么猎物的。
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操练一下少年们,像这样追一趟猎物,能练体力,能练相互间的配合,能练高速行进中的交替掩护前进,还能增加在这种山地丛林里对抗的经验,总之,好处多多。
最后再由老言和老三哥俩发出最后一击,收获的猎物还能用来改善伙食。
只是如此打猎,这两人未免有些不爽,特别是老三,明明才一发现猎物的时候,他就能用箭射中,猎物被追得东奔西突的时候,要射中虽然不太容易,但也绝对算不上困难。
却非要等到将这些猎物追得跑不动了才能开弓,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完全没了打猎的乐趣。
“老三,看你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要不今天我们少赶些路,就在这儿不走了,你和老言自己进山,打些猎物回来?”志文自是知道老三一脸不爽的原因,想想干脆让他二人自己去过把瘾。
“算了吧,就咱们这通折腾,方圆几里的活物都被吓跑了。”老三将弓收好,又到羚羊身上仔细地把箭头取下来,在这深山里,箭头可没法补充,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些。
志文失笑,大家刚才那番动静的确不小,还真如老三所说,什么动物还敢留在附近。
“射中没?射中没?”可旺急不可耐地也赶了上来,追了这许久,那么香的肉要是没了,才是最可惜的。
为了这顿肉,他可是特意和定国换了几天的位置,从前锋跑来押后了。
老三抓了把雪,正在擦拭箭头上的血迹,闻言说道:“你是怀疑我和言哥的箭法咯,可旺?”
“啊?哈哈哈,三哥,别误会,我可没有那意思。”可旺尴尬地笑了,生怕老三因此对他不满,急忙过去帮着老三擦箭头。
自从在路上见识了老言和老三的箭法后,包括志文在内,大家眼睛全看直了,都想拜他哥俩为师,学学箭技。
他二人自然也愿意教,只是缺乏弓箭,他哥俩所用的,可旺、定国和小捷等人倒是能拉得开,只是按他们的说法,初学箭还是先用软一点的弓,好培养感觉。
另外志文还知道,人体尚未完全长成定型之前,过早的、大量的进行开弓射箭练习,容易造成脊椎永久性的变形,遂将此事暂时停了下来。
不过可旺早已定了,一旦可以学箭,他就拜师老三,他和老三现在很谈得来,生怕对方以后不教他。
“大柱,来得正好。”志文高兴的是,可旺一来,有扛猎物的人了。
傍晚,少年们兴高采烈地生火,给猎物剥皮、清洗,忙得不亦乐乎,好像即将到来的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后队这么多人,四只羚羊只能弄碎了,和苜蓿一起煮成肉汤,分到每个人碗里,一口肉都没有,就是那么点儿肉沫儿。
只是即便如此,大家仍然很兴奋,现在能吃到一口肉不容易,哪怕就是加了些肉沫儿的汤,也香得很。
等这肉沫儿汤真正吃到嘴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消失了半天的马二也出现了。
他挤到志文身边坐下,语带兴奋地低声说道:“小志,黄四传话回来,说是已经找到了一个落脚点。”
“是么?!”志文骤闻这个讯息,也是多了些莫名的兴奋,终于...要有个窝了么。
“那我让大家明天就加速赶路。”志文说完,就要站起来大声吩咐。
马二一把拉住了他,“别急,小志,你还是先听听具体情况再说吧。”
语气颇为古怪,也不知是开心还是失望。
在少年们都围在火边开心吃喝的时候,志文跟着马二,进了一个僻静的窝棚,里面一个年青汉子,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东西。
听到响动,抬起头见是马二,急忙站起来打招呼。
马二示意他坐下,“十一,这是...志哥,咱们的领头人,你把你们打探到的情况仔细说说。”
十一喝了一碗水,将还在嘴里的饼子几口咽下去,开始详细地讲述他们找到的这个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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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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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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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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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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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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