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易比划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一不留神头发都快垂到眼皮上。
他又不是杀马特,可不需要这样的造型。
长时间不洗头的人,头发会沾成一团一团,就像是丝瓜完全成熟之后完全纤维化的瓤子,具体可以参照当年犀利哥的造型,和金毛狮王有几分类似。
这种现象被称为头锈。
顶着一个满是头锈的狮子头当然对日常生活挺碍事,所以古人就想到了束发,把头发固定成一团,就算再脏也不会膨胀开了。
积年累月,束发便成了我国古代人民的一种文化,不过再怎么改变造型还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在看古代文学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文人骚客躺在床榻上浑身找虱子的场景,而虱子个性比较活泼,而且还不挑食,吸了一个人后没多久便换了一个。
所以虱子很容易传播疾病,古代欧洲的黑死病,正是由得病老鼠身上的虱子传给人类的。当年黑死病在欧洲肆虐,干掉了欧洲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
人死得多的结果就是造成了欧洲农民帮工的工资急剧上涨,和地主教会讲价的底气更足,后者虽有不甘,奈何黑死病对他们势力削弱太大,结果镇压民众失败。
平民阶层于是兴起,新兴的中产阶级资助各种科学文化技术,从而令文艺复兴开始。
而东方没有这般问题,地主老财靠多如牛毛的佃农过得很开心,也没有改造的动力,于是一上一下,东方越来越显得落后。
一场疾病无意中成为了西方进步的动力,也不得不感令人叹世事变幻。
还好吴易平日里还是挺注意卫生,头发还没有成团,不过这么长的头发实在是太麻烦,还不如干脆剪掉。xǐυmь.℃òm
吴易拿着打野刀几分钟下去,顿时感觉整个头都清爽了不少。
剪完头发,吴易又开垦了块木薯地,给木薯换了个水,他想着晚餐的时候将木薯给吃掉,满打满算泡了三天刚好。
中午,则是去礁石摊上捡漏的时候,他只希望今天的收成可以好些,让他吃顿饱饭。
吴易拿好标枪和塑料桶,才往海边走了没多远,忽然看沙滩上出现了一只大鱼。
这么大的体型,灰黑的颜色。
“感觉很像是鲨鱼啊。”
这难道是老天给他送大礼来了?
吴易喜不自胜,若是新鲜程度足够,这么大一条鲨鱼让他吃上一个月不成问题。虽然鲨鱼通过皮肤排尿,导致蹂躏里面有股子尿素味,但多煮几次还是看可以去掉的。
就在吴易拿着打野刀冲上去要对鲨鱼分尸的时候,那鱼尸竟是猛然抽搐了一下!
吴易吓得当即后退数步。
稍稍平复了下心情,吴易换了个方向,绕到鲨鱼的背后过去。这样纵然鲨鱼真的是活的,也不怕它对自己发起突然袭击。
只是走得越近,吴易越发感觉到不对劲。
“怎么会有这么肥的鲨鱼,鲨鱼貌似也没有得脂肪肝什么的吧?”
这鲨鱼的体型着实是膨大了点,身子那么圆滚滚,根本不是往日他见过的那种流线型。
待走得更近些,吴易总算是看清楚了这家伙的全貌。
好家伙,这哪里是什么鲨鱼,人家是一只海豚好吧。
这可怜的家伙不知怎么回事,居然被海浪冲到了沙滩上,现在正是退潮的时候,它的位置决定了海水已经没有能力把它带回去。
海豚看到吴易到来,小眼睛似乎动了一下,长长的嘴巴张了张,就像是一个发了高烧,有气无力的孩子一样。
“呼,真是的,为什么要长得这么可爱。”
吴易不由叹了口气。
如果真是一条鲨鱼就好了,他肯定二话不说就把对方干掉,他和鲨鱼的仇那可是大了去了,而且长得丑还好意思出来混。
他曾经思考过为何大多数动物的幼崽都长得比较萌的原因,后来他发现,那些在人类眼中看起来可爱的动物无一例外,都和人类的婴儿看起来有几分类似。
比如大眼睛、圆脸、还有相对身体比例而言很大的头,以及粗短的手脚。
所以看来是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留下了认为自己幼崽可爱的基因,从而让远古人类不会一不小心记把自己的幼崽给吃掉,同样,也令他们不会主动去吃掉其他人类的幼崽。
这样就尽可能保证了人类种群的延续,不至于因为原始人自嗨开一场小朋友BBQ就导致自己的种群完蛋。
毕竟,人类从婴儿成长为可繁殖的个体所需要的时间在自然界中实在是太长了。而且人类也不像其他动物那么能生,随随便便一生就是一窝,还能年年不断。
海豚在人类的心目中就是一种很萌的生物,而且它还很聪明,拥有和人类七八岁小孩差不多的智力,这样的海豚在吴易的眼里,完全就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当然,如果是熊孩子吴易还是巴不得踢死算了。
所以吴易觉得他不能杀掉这个家伙。
“算了,还是送着家伙回海里得了。”吴易摇了摇头,打掉了心中的最后一丝念想,反正还有木薯可以吃,而且新的鱼竿也做好了,等下还可以去岩石海岸那边钓个鱼。
老天看他这么善良,以后应该会多赐一点鱼给他吧。
吴易自我安慰了一下,伸手放在海豚的身子上,一点一点将它往海里推。
海豚感受到人在动它,发出了几声叫响,这声音让吴易听的很舒服,不过他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想表达个什么。
炎热的日光下,吴易很快就感觉自己身体热得发烫,他估计海豚更加受不了,于是便提了桶海水过来,走一段便往海豚身上泼一段。
“靠!怎么偏偏是在落潮的时候。”吴易口干舌燥,虽然现在海水水位已经有所上涨,但还是远的很。
毕竟海豚的体重摆在那里,推起来可是不容易。
又过了一阵子,吴易感到自己已经有点头晕眼花的时候,总算是将海豚送进了海水中。他也累的只能坐在礁石上喘气。
海豚在海水中泡了一会,渐渐开始恢复了活力,它忽然喷出了一条细细的水柱,然后便摇着尾巴离开了。
吴易看到海豚的身影渐渐远去,心中有高兴,同时也有一点失落。
他忽然吐槽了一句。“靠!这家伙也不知道过来感个恩,白眼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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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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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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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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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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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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