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凤到时想找顾华兴算账的,然而她手里面没钱,也不可能去找顾华兴,毕竟顾国盛还需要人照顾的,王金凤只能在骂顾华兴,写信骂,打电话她也舍不得,电话费贵着呢。
顾华兴完全不在乎,当初决定在深市买房子的时候,他就不打算回老家的,回去看什么,回去听王金凤念叨,还是回去被顾展兴算计,他真不愿意回去。
不过顾华兴到后面还是要感激王金凤夫妻的算计,毕竟当初他手里面钱不多,小农家庭,根本就不敢贷款,毕竟那么多钱的,哪怕村子很多人都在贷款在深市买房的,当时他都不敢的,要不是顾展兴和王金凤两个人闹幺蛾子,让顾华兴狠下心来离开故乡,他真不会在深市买房子,然而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特别是深市这个第一个市场经济开发的地方,经济更是其他城市不能比的存在,很多年后,顾华兴买的房子价值翻了几十倍上百倍,那时候他才知道顾彦是多么的厉害,多么的有先见之明,他们村里听顾彦的话买房的人都赚了。
当然这都是很后面的事了。
顾华兴不在家,这王金凤有事肯定去找顾展兴,顾展兴自己都没钱,他也嫌弃王金凤,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知道顾华兴在深市那边赚钱买了房子变成城里人后,顾展兴的心里面十分的不好受,主要是他觉得自己不管从哪里都不比顾华兴差,他好歹有初中毕业证,顾华兴小学都没毕业的,这不顾展兴也打算出门赚钱。
王金凤眼看一个儿子跑了出去,哪能还再让顾展兴跑出去,顾展兴跑了,到时候有事她找谁?钱不钱的已经无所谓了,但人要留下,要不然有个什么事都没人帮忙。
顾展兴那里是王金凤能管得住的,这不等稻谷收成,家里面卖了有钱后,顾展兴拿了家里所有的钱,偷偷的出门了,就留了一张纸条,表示他要去赚大钱。
顾展兴去了深市,毕竟村子里的人都去深市的,他们都赚了钱的,深市的钱肯定好赚。
其实这话也没错,早年去深市打工的人不说发大财,至少日子过得不错的,有能力有胆识的人基本都能赚点钱的。
而且深市如今在快速的发展,人力什么的还真的缺,特别是很多新兴产业的兴起,那边新建的工厂很多,想要找工作还是比较容易的,开始的时候顾展兴也找了个活,他没什么技术,只能做体力活,这不他很快在工地里面找了个活,可工地里面的活那个轻松的,这不他一天都没干下去,后面他觉得给人看店铺一些会比较轻松一点,后面也给他找到一个给人看店的营业员,然而营业员要服务好,顾展兴还以为跟供销社那边卖东西一样,爱答不理的,姿态高高的,这不一天就被人辞退了,人家请的是营业员来卖东西的,不是请大爷。
接下去顾展兴还找了好几个活,然而没一个能干得下去的,反正这个不是太累就是太辛苦,要不然就是态度不行,这不到了深市半个月了,他连个工作都没有,他带来的钱租了个房子,如今已经所剩无几了。
顾展兴没能耐又想找个轻松的工作,这不他想了个办法,顾彦在深市这边不是很出名吗?或许他可以打着顾彦的招牌,找个好工作。
别说还真有人想跟顾彦搭上关系的,顾展兴对外宣称自己是顾彦的侄子,如今好多人都知道顾彦的老家是哪里的,一个姓,加上身份证上面的地址确实跟顾彦是一个村的,特别是仔细看的的话,顾展兴跟顾彦这个叔叔还是有那么一两分相似的,这不就有人信了。
那人刚好想要攀上顾彦,看到所谓顾彦的侄子来找工作,这不立马给顾展兴安排了一个轻松的活,说是办公室助理,其实就是没事在办公室里面收一下报纸,记录一下来访人员,打扫一下办公室卫生,就是从办公室文员那边分出一部分活给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玩的居多,最重要的是工资还不低。
顾展兴工作后,高兴的差点没叫起来,这边工作太舒服了,每天干活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可以看报纸看书泡茶,可以说不知道多轻松,这才是他应该上的班。
顾展兴得意洋洋的,甚至还指使办公室里的小妹给他端茶倒水,十分的威风,办公室里的人就没人瞧得上的,可以说他干的活一点技术含量的都没有,别的多少都有点技术含量,可惜顾展兴不知道这里面的含义,还洋洋得意。
顾展兴自以为是,而另外一边,顾展兴的老板这会已经主动联系顾彦,毕竟自己照顾了对方的侄子,顾彦怎么也得记他一份情是不是,老板可不是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人,他又不是钱多了烧得慌,要给顾展兴,还不是想攀上顾彦,顾彦随便漏点小单给他做,他就很满足的。
对方好不容易找了机会见了顾彦,然后那老板兴致勃勃地找顾彦说话,说顾彦侄子在他那边上班,对方多么能干之类的。
顾彦听了一头雾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要知道能被他称为侄子的人就那么几个,可那几个不是在他手里接活就开了铺子,反正全部都当老板,最不济也开个小店,怎么会去一个他都没听过的小公司里面当办公室助理,顾彦等对方说完,直接很淡定的说,“你是不是被骗了,我所有的侄子都自己当老板,不可能给你上班的,我劝你还是报警的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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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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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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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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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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