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凤因为儿子要分家,气得要死,不过她不敢去找顾彦麻烦,只能在外面说点闲话,甚至都不敢当顾彦的面说,顾彦可不是好相处的,王金凤害怕被收拾。
很快就到了高考的时候,顾彦把顾晟岳送到季家,让季世安帮忙照看,然后一家去县城里高考。
季世安之前一直不明白自己妹妹为什么一直叫自己要读书,可惜他是读不来书的,就叮嘱家里的几个孩子认真读书,不过季世安的三个孩子年纪都还小,赶不上第一批了。
就是顾心月的年龄也是偏小的,这不季潇潇和顾彦两个人考虑到他们夫妻一旦考出去,顾晟岳还小直接带到外面去读小学,就留顾心月一个人在家不合适,转学的话也怕有问题,所以干脆拔苗助长了,当然他们夫妻做这个事的时候,也是跟顾心月商量过的,季潇潇和顾彦都不是霸道的人,对于孩子,季潇潇更多的是把她当作朋友来沟通,不会带长辈的身份去压迫她。
而且季潇潇觉得顾心月很好,性格阳光活泼,懂事孝顺,除了成绩不够优秀之外,可季潇潇从来都不觉得成绩是衡量孩子的一切。
高考很快就过去了,高考完很多人在对答案,倒是顾彦一家,欢欢快快的在县城那边逛街买东西吃饭,按照季潇潇的说法,之前一直都是紧绷的,好不容易可以放松了,那就什么都不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好的放松。
等放松过后顾彦一家对了一下答案,季潇潇和顾彦估算了一下分数,季潇潇和顾彦估计有三百多分,季潇潇记得第一次高考,各省的录取线成绩是不一样的,但平均数应该在两百七八左右,顾心月这成绩有点悬,她估算的成绩估计只有二百三这样。顾心月压力大可以理解的,她本身就不是那种特别会读书的人,然后又提前一年把高二的课本给学了,时间可以说压缩到了极点。
第一年的高考录取成绩不高,主要是很多人放下学习,匆忙之间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复习,很多人成绩都很不理想的。
“爸妈,等成绩出来后,我给你们丢人了。”顾心月知道自己成绩估计比不上自己爸妈,毕竟平日一些不懂的题都是他们两个教的,但算一下,她跟父母比起来差了一百多分的,这差距有点大。
“你怎么会那样想,我从来没有觉得你会丢人,再说了,你去考场那边看看,你应该是年纪最小的考生了,你那么小年纪敢上考场,你已经很厉害的,你要是觉得成绩不理想,要不再读一年,妈陪你?”季潇潇一把抱住了顾心月。
顾心月直接摇头,“娘,不用,这成绩没办法上本科,选一个好的大专还是可以的,妈不用担心我,再说我知道我自己的能力,考两百多已经是我尽最大的能力了,我不后悔,再说可以上大专也有一个很不错的前程。”顾心月笑眯眯的说着。
季潇潇点头,第一年的大学生,哪怕就是个大专也是难得的人才,出来不怕没工作。
随后就是一家三口商量报自愿,季潇潇早就说过,她想去深市那边发展,一个是生活习惯气温一些不用适应,加上那地方是第一个开始市场经济的,想要赚钱那是最好的地方。
这不季潇潇和顾彦两个报了同一个大学,至于顾心月,她直接报了旁边一所大专学校,离季潇潇和顾彦两个人的学校不远。
报完名就是等高考成绩,再来就是等通知书了。顾思远还有顾文洪家的子孙几个都来问顾彦他们怎么填报志愿的,顾彦和季潇潇两个人根据几个人估的成绩给他们了一个意见,他们一个个也听从顾彦的和季潇潇的意见,而且全部都跟顾彦他们一样选了深市。
按照顾思远他们的想法,顾彦这个人能早早的得到了高考的消息,如今还全家去了深市,想来深市这个地方肯定很不错,可能比不上京城那个地方,可京城大居不易,那地方太好,未必就适合他们这些小地方的人,那边估计也要花不少钱,想想他们小地方的还是不要去太好的地方。
而且这地方离他们这边也比较近,加上大家有伴,可以互相照顾,孩子一个人出远门,他们也担心的,大家一起可以抱团取暖。
对此顾彦和季潇潇两个人都没啥说法,不管是顾思远还是顾文洪的子孙,他们都很懂事,顾心月还没少跟她堂哥一起上下学,关系都好着呢,带着也好。
不过他们的成绩估算都比不上顾彦夫妻,有两个跟顾心月差不多,跟顾心月一样报了大专,还有三个一百八九左右,季潇潇让他们第一志愿报名大专,第二自愿则是保守的选择了中专。
季潇潇记得那时候高考可以报中专的,中专也不错的,反正第一次高考的,只要考上不管是什么书读下去以后都不用担心工作的。
忙完之后,顾彦继续下地干活赚工分,反正该干的活他继续干,并没有因此闲下来,村子里面有人觉得顾彦肯定是成绩很差,这不有自知之明,自觉去干活了。
顾彦和季潇潇听了这个消息没啥反应,倒是顾文洪一家还有顾思远季世安他们听到这个急忙问顾彦和季潇潇,要不要帮他们澄清?
顾文洪他们可知道顾彦可是准备了两三年的,顾彦要是没有准备能那么高调让所有的人知道吗?顾彦像是那种会闹出笑话的人吗?况且他们孩子当初填志愿的时候还是顾彦夫妻帮忙指导的,按照家里的孩子说,顾彦和季潇潇两个人的成绩应该很好。
顾彦表示不用,等成绩出来了,那些人才是笑话,不用担心。
顾思远立马就知道,顾彦这是胸有成竹的,顾思远再次庆幸,还好当初跟顾彦交好,这么多年,顾彦对他这个大队长可是相当不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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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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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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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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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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