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顾随星也护得紧,谢家不愿意强迫陆风晴,见面的事便一直耽搁着。
可谢朝因总是要见这个女儿的。
没办法,谢朝因只好到幼儿园来找外孙。
他自然不会伤害外孙,只是想通过外孙见一见女儿罢了。
如他所愿,他见到了。
两人在一家咖啡厅的包厢里见面。
“妈妈。”瑞瑞见到陆风晴,立即跳下沙发椅小跑着扑过去。
陆风晴弯身抱住他,摸了摸他的脑袋。
她没有说话,牵着瑞瑞坐下后,抬眸看向坐在对面的男人。
这个男人比起在葬礼上见到时似乎又消瘦了几分,脸色苍白,精神也有些颓靡。
这张脸,她以前只在各种新闻上和各种百科资料上看到过。
她第一次听说谢朝因的大名时还在上小学。
她去参加计算机比赛,赛后老师送他们回去时和他们提起了谢朝因。那时谢朝因的一个作品接连斩获了国内好几个重要奖项,圈中风头正盛,那位老师说谢朝因是个天才中的天才,天生就是吃这一行饭的。
她学计算机的,听说过那些奖项的含金量,从那时起她便把谢朝因当作自己的偶像,向他学习。
整个学生时代她离偶像最近的一次是在上大学的时候,朝行科技的董事长谢朝因要来他们学校上公开课。
那时候顾随星刚出国,她正颓靡着,听闻这个消息后打起了几分精神,和舍友商量公开课那天早点过去抢位置。
可惜事与愿违,公开课的前一天她回陆宅拿换季的衣服,晕倒在走廊上。
家里人把她送去医院后,医生检查出她怀了两个多月的身孕。
次日她自然没能再回学校,错过了那一堂公开课,错过了和偶像近距离见面的机会。
现在陆风晴回想起这件事,只觉得冥冥中一切都是注定的。
她忍不住想,如果她去上了那堂公开课,谢朝因见到她是不是就认出她来了,毕竟她和她妈妈长得那么相似。
如果谢朝因在那个时候认出她,想认回她,她应该是不会拒绝的,因为那个时候的她满心只想着怎么留住瑞瑞。
他没有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现在她实在找不到要认回父亲的理由。
“很抱歉。”
静默中,谢朝因率先开了口,“以这样的方式约你见面。”
陆风晴沉默着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谢朝因苦笑,“你怨我吧?”
不等陆风晴回答,谢朝因自顾自的说:“应该的。我对不起你的母亲,也对不起你。”
陆风晴抬眸看他,终于开了口:“你想说什么?”
谢朝因看着这张和自己昔日爱人酷似的脸,一刹间脑海划过无数的画面。
良久,他哑声开口:“我和你母亲,是在C市认识的。”
谢朝因和云思,是在车站相识的。
云思被扒手偷走了证件和钱,蜷缩在车站的某个角落里,险些被地痞流氓占便宜,谢朝因碰巧遇见,帮她解了围。
可这出英雄救美并没有感动到那个美丽的女人,她满脸惧意的向他道了谢后,仍旧蜷缩在那个肮脏的角落里没有动,说什么都不让他报警,一提要报警就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掉眼泪,也不肯跟他去医院,甚至不肯离开那个地方。
谢朝因是谁,谢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少爷,可那天他把自己毕生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那个陌生女人身上。
他蹲在旁边守了她两天一夜。正好附近有个卖烧饼的摊贩,那两天他和她就靠着烧饼充饥。
谢朝因连吃两天烧饼,快吃吐了,总算感天动地,感动了她,她终于肯跟他走。
当时谢朝因是去旅游散心的,那天之所以出现在车站是为了送一个朋友出远门。
从车站离开后,谢朝因带着云思回了自己暂时停留的小镇上,回到那个简陋的旅馆。
她很怕生,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都害怕,不得已,他只好上哪都带着她,镇上的人见多了便开玩笑取笑他们。她害怕那些人,但同样也被那些人打趣得满脸红霞,她都不知道,她那个时候有多可爱。
谢朝因心里清明,他把一个陌生女人带在身边,几乎寸步不离的照顾着,可不是因为什么善心,纯粹就是因为喜欢她。
他喜欢这个女人。
可感情这个事,光他自己一个人想通没有用,必须要让她也知道。
她初来小镇,对周遭的一切都很陌生,只对他一个人熟悉,所以白天一直黏着他,上个厕所都要他在外面守着,他半步都走不开,只好等到晚上趁着她睡下,偷偷摸摸的跑出去。
谢家金枝玉贵的小少爷从小到大都没吃过什么苦,那天晚上他在山上喂了一整晚的蚊子,终于摘满了一整束野花。
许多野花正值花季,但山上没有成丛成片的花群,开得零零散散的,什么品种的有,因而他花了一夜时间攒起来的那束野花什么颜色都有,至今回想起来,谢朝因仍旧不觉得那束花好看。
可她却很喜欢。
她抱着鲜花满脸惊喜,轻声问他:“你摘的?”
谢朝因笑着点头,“喜欢吗?”
她说:“喜欢。”
谢朝因趁机问:“喜欢花还是喜欢我?”
云思愣愣的看了他半响,红晕从脸颊处缓慢的蔓延开。Χiυmъ.cοΜ
谢朝因也是第一次问这种话做这种事,也有点不好意思,但他知道这是一个好机会。
他不能白喂一晚上蚊子。
“这花漂亮。”谢朝因说,“可我觉得你更好看。”
她抱着花,红着脸看着他不说话。
谢朝因心底紧张,面上却不显,“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
她低下头,好一会儿,才小声问:“答应什么?”
谢朝因当时就想起一句从镇上年轻人嘴里学到的浑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脸皮追不到孩子他娘。
于是谢朝因舍了脸面,没皮没脸的说:“做我女朋友,出门和我牵手,回家和我拥抱,晚上和我……”睡一块。
最后面那三个字谢朝因没能说出来。
再温软的小绵羊,被逗急了也会跳脚。
她把那束花捂在他的脸上,堵住了他的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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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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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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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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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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