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自己的名字,我叫邓素仙。
父亲给我取这个名字,便是希望我朴素,按照他有些粗糙的想法,也应该像天上的仙女一样。
淳朴,天真,无忧无虑。
在过去十八岁的人生里,我确实活得恰如其分,就如同父亲期许的那般。
邓素仙的十八岁,没有忧愁,和所有在闺中的女子一般,她对外面的世界,对其他人有着足够的好奇。
就是那样的好奇,可以帮助她翻越高耸的牌匾,走过那个浩瀚的湖泊,甚至可以跨过一望无际的茅草平原。
我只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那片茅草平原的时候,无边无际的细腻草叶在我的手下摩挲着,细腻的触感和鼻尖那股淡淡的青草芳香,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那片平原似乎无边无际,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就在这片茅草的尽头。
事实上也真是如此,我十八年的全部人生,世界就是那个不大不小的镇子。
对于我而言,可能外面的世界真的是那片无垠的绿色尽头。
那是我的想象力到达不了的地方。
那年十八,踏亲的人几乎快要踩烂了我将的门槛。
还记得父亲暴跳如雷,母亲在旁边一言不发,只是忧愁地看着远处的天空。
父亲在想什么,我是知道的。
素仙,仙女就应该嫁给富贵之人。
一个小镇子里的富贵是什么概念,我那有所边际的想象力很快给出了我答案。
我大抵是明白了,无论走到何处,那个囚笼已经形成,这无关乎茅草原的尽头有什么,只关乎于我还在这里一天,它就会攀附在我身上。
直到我在那天遇到了他。
还记得那是一个细雨如丝的雨季,风雨缠缠绵绵,母亲行动不便,于是到镇子的那头去那先前在裁缝铺店里存好的衣物就落到了我的身上。
连接镇子南北的,是一座长长的桥梁。
如同横跨在镜子上的一座好看的绸缎。
在我撑着伞再度回来的时候,我在绵绵的雨中看到了他。
一个背着几卷粗劣画卷,坐在桥梁下方不远处的书生正在拿着画笔在全神贯注地不知道画着些什么。
我起了兴趣,迈步走了过去。xiumb.com
尽管我的家不在这个方向。
然后,我看到了那个书生笔下的那副画,尽管纸张比镇上店中最差的纸张还要稍显不如,但是那副画,倒是栩栩如生,好像那座桥梁真的真实存在于纸张之上。
我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只能说是惊艳,反倒是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叹气撕了那副一看便画了许久的丹青。
我不解,却并未出声。
“人比画美,俗了。”他皱着眉头说了一句,我站在旁边咯咯地笑了,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
我认识的一切男子,从来不会这般和我说话。
江南的雨总是那般缠绵,好似恋人的娇嗔,也好似脉脉含情的注视。
很快我便喜欢上来看他作画,他不喜欢说话,我也很少出声。
直到有一天,他红着脸将一副画着我的画卷塞在我的手上,然后仓促离开了。
我站在原地撑着油纸伞,看天穹之上雨水滴落,然后,画中的少女笑颜如花。
我终究还是喜欢的。
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我便知道。
但是我也知道,他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镇子,他说过,他的目标是一路北上,远去上城京师,去参加那五年一度的考核。
他说起那场名扬天下的考试时,眼里的光彩我怎么也忘却不了。
我不懂上城京师在何处,也不懂他眼中的踌躇满志,但我知道离开这个字所代表的重量。
就如同我也终究不可能嫁给他一般。
茅草原或许没有尽头,但是,现实是有尽头的。
我只是默默地坐在他的身边看着,看着画笔落下,看着,一幅幅曼妙的画卷形成,哪怕未来不再会出现我的身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在雨季结束前的最后几天,他站在村外和我道别,而我站在茅草原上,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远处。
雨季停止了,我心中的的雨季开始了。
我拒绝了一切说媒,哪怕被父亲责骂,甚至咒骂,只是终日站在茅草原上,看着远处的小路,似乎在幻想着有一日那个身影会再度出现在道路的尽头。
过了不久,邓家女儿患有癔症的传闻在镇中不胫而走,一瞬间,家中又恢复了门可罗雀的状况。
父亲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看着我,苍老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无奈。
他第一次和我提起那个人的事情,只是笃定地说着。
“素仙,有些人,是等不回来的。”
我如同一朵花,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绽放,又猝不及防地凋零了。
在某一天的晚上,我却在我的桌面上再度看到了他的信。
我不顾一切溜了出来,再度在那个桥上看到了他的身影。
他和当年似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衰老的痕迹都不曾见到。
我忘却了我当初是多么的喜悦,喜悦地奔上桥面,然后看着他朝我微笑,朝我说着那些脉脉含情的话语。
我看着远处的风景,只是站在桥上哭泣着。
然后
被他重重推入水中。
我瞪大了眼睛,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几秒,我透过水面看着倒映在桥上的他。
他依旧柔和地笑着,我却好像不曾认识他一般。
父亲的话,大抵是对的,有些人,确实是等不回来的。
我其实,并不恨他。
只是更加痛恨我自己。
从始至终,像个笑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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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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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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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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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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