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于沈兴文而言,就像弟弟沈承武或者沈千言同他说,哥,我喜欢你,一样的令他不知所措、惶恐不安。
季修明比他大弟小两岁,比他小弟大五岁,在沈兴文心中,这就是他的弟弟。
沈兴文将重度醉酒的青年扶到床边,想要将他安置到床上。
季修明跌坐在床边,用迷蒙又猩红的双眸死死的盯着他,一下又一下的捶着酒意上涌的头颅,发出痛苦又绝望的呼喊:
“我不管什么男人还是女人,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我爱的那个人是你!兴文哥,让我魂牵梦绕的人是你!只有你!”
他回答是“修明,别走错路,你早晚会有喜欢的姑娘”这个问题。
沈兴文真的要疯了,这小屁孩儿怎么这么不听劝?
两个男人怎么可能在一起?
他气得口不择言,“你知道两个男人如何zuo吗?”
小屁孩儿还是那理直气壮的模样,红着眼吼道: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学!”
听到这样的回答,沈兴文的心脏剧烈收缩,脑子一阵阵发懵,差点儿呕了一口血出来,幸亏及时撑住床沿才不至于摔倒。
他调整了许久的情绪,思考了一种又一种的办法。
最终,他缓缓抬头,看着哭得跟没糖的小孩儿一样的青年,哑着嗓音艰涩的说道:
“我们……试试,受不了的话……希望你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
……
沈兴文忽然感觉到心悸,眼前发黑,等睁开眼才发现,自己正站在季修明的病房外。
不知道站了多久。
更不知,自己何时又陷入了夜晚的梦魇。
他摁着心跳乱糟糟的胸口,抿着还没恢复血色的唇,终于拾起勇气推开了房门。
床上的人浑身插着管子,安静得很,一点儿没有梦魇里的执拗和闹腾。
五年没晒过太阳,让他闪着健康色泽的脸庞白了许多,不过比起造血功能出现异常而长期贫血的沈兴文,又红润了不少。
沈兴文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人,一边希望这家伙赶紧醒来,一边又庆幸小屁孩儿没醒来,毕竟他还不知道如何面对。
小助理喜欢他,这是季夫人告诉他的。
他怨了季夫人一千八百多个日夜,怨她不该将这样惊世骇俗、难以启齿的事告知他,这让他无法面对季叔叔,季夫人,还有床上躺着的季修明。
无法面对周围与他们二人有关的所有人。
即使要说,也该是小助理而非当父母的。
同时,他又没法不理解季夫人,因为她说:
“兴文,医生说如果让阿明喜欢的人经常在他耳边说话,那么,就有机会能唤醒他!你与他这么多年的情分,即便是兄弟,也不该置之不理。
难道你要看着阿明这样躺一辈子?”
真是令人恼火的道德绑架啊!
但他确实做不到置之不理。
沈兴文拉过凳子,垂头坐在旁边一言不发的削着苹果。
每每出现在季修明的病床边,他就尴尬得要死,怄得要死,烦躁得要死,愧疚得要死,压力大得要死……纷繁情绪在心海里翻腾,折磨得他生不如死。
“喂,小助理,你可真会偷懒儿!一躺躺五年,本教授手里的项目都完成三个了!说实话,你这助理除了耽搁我的假期,还能干什么?要不,改天我把你开了吧!”
沈兴文眼神盯着地面,开口随意说着话。
他啃着苹果,目不斜视的用棉签给季修明沾着唇,秉着水泥封心,诸邪不侵想法,絮絮叨叨的念着:
“青藏之间的高山山脉上修了条飞天铁路,是全世界目前唯一一条浮空铁路,采用最新的驭风科技,被国外那群没见识的家伙叫做‘登仙路’,简直搞笑!
驭风科技,说了你也不懂,说了也没用,毕竟等你醒来,可能金木水火土各种元素科技都有了,当然,开玩笑的。
青省草海上的牛羊多了好多,小武夫妻还从内蒙引进了两匹蒙古族图腾乌珠穆沁马,邀请我们有空去草原骑马。
大弟妹家在西昆仑山下的嘎色达瓦草原上,周围的山峦终年积雪,草原上的月光尤为漂亮,因此被译为银月草原。
骑马吗,肯定没邀请你,毕竟你挺尸挺了五年,谁知道还会挺多少年?”
男人的睫毛忽然闪了闪。
发现这个异常的沈兴文动作一僵,疯狂的心跳似乎要迸出喉咙。
不要,千万不要醒。
他在内心祈祷。
令他失望的是,睫毛再次闪动,男人睁开了眼。
他如心生的婴儿一样,迷茫又好奇的望进他的双眼。
失忆,一定要失忆,沈兴文再次祈祷。
沈兴文故作淡定的收回棉签,直起了腰杆,换上亲和的微笑:
“弟弟,你醒了,我是你亲哥……”
“你不是我亲哥,沈教授,我记得我是谁!”
男人翻了下白眼,郑重其事的说道,刚才一时的迷茫只是因为躺了太久,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就像许久没用的电脑,重新开机。
沈兴文心中特别尴尬,脚指头能扣出一幢大别墅,哦,尴尬得脚趾头扣东西,是近几年网络发展起来而流行的热梗。
他这位老教授刚学会。
“我去给你叫医生。”
沈兴文转身就要出去,他实在不知道如何面对小助理,逃避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不用。”季修明的嗓子因为长期没有说话,嘶哑得厉害。
他直直的盯着沈兴文瘦削的背影,沉积五年的情感将视线捶打成了沉重的铁刃,能割开沈兴文所有的伪装。
他知道父母的争吵,知道母亲对教授的唾骂,知道母亲对教授的道德绑架,更知道教授如何忍着难堪与流言蜚语,坚持着唤醒他的工作。
他虽无法醒来,可五年里在病床周围发生的事,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现在的沈教授,一定很尴尬。
想明白这一切,季修明决定在此刻装傻,装作不知道母亲将他的心思告诉过沈兴文,装作自己不曾对他生过情愫。
“沈教授,我想喝水。”
沈兴文停下脚步,深吸口气,转身笑道:
“好的。”
在沈兴文过来的时候,季修明刻意移开了视线,望着垃圾桶说道:
“沈教授,你偷吃了我的苹果,你竟然偷吃一个病人的苹果!”
沈兴文:“……”
不说其他的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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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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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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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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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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