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谁还不是个西施咋滴>第50章 前因后果
  原来她一直梦到的是前身上辈子的经历。

  上辈子前身嫁给在董家村的董良杰。

  董良杰本来是一个只有童声功名的穷书生,不知道哪一天突然就起势了,竟然在平苏县衙谋了个典吏的差事。

  除了婆婆董老婆子刻薄些,好在上辈子的原主后来跟着原主董良杰搬去了县城。

  她容貌不错,董良杰虽然不是多体贴的人,对她也并非非打即骂,这让原主难得的过了一段时间安稳日子还生了个闺女。

  如果日子一直这么下去也算不错。可惜……

  也是原主识人不清。

  上辈子的莫四妞嫁人没几年,就守了寡。也没有孩子,她婆婆就将她赶了出来。回娘家,陈氏也嫌她丢人,一直想把她嫁出去。

  莫四妞嫁去夫家四五年,也没给夫家生个一儿半女,还是个死了丈夫被婆家休回来的寡妇。自然找不到什么好人家。

  来提亲的不是四五十岁的鳏夫,就是身体有缺陷,讨不到老婆的瘸子瞎子,她自然不愿意。

  前身听闻堂姐的遭遇后,想着家中缺一个打理杂事的人,便和董良杰商量后,将莫四妞接了去帮忙,管吃住,每月再开些月钱。

  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莫四妞本来也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她的好脾气都是装给外人看得,她伪装的很好,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又嫉妒这个只比她小半岁的堂妹。

  一家子的堂姐妹,她死了丈夫被夫家休弃,赶了出来。而堂妹却是在城里当起了官夫人,每日只用和别家的夫人出去喝喝茶,听听戏,多么令人羡慕的日子啊。

  明明她都过得都这么好了,却还要将她这个姐姐当做仆妇般使唤。巨大的落差使得莫四妞心灵逐渐扭曲。

  至于这个妹夫董良杰,她是认得他的。

  她娘是董家春出来的姑娘,每年春播和秋收的季节,她娘都要带着他们姐妹回去帮忙。

  最后,在莫四妞的刻意勾引下,董良杰上钩了,两个人搞到了一起。

  将前身蒙得紧紧的。

  直到前身被人送上老知县的床榻,还不知道这就是她的好姐姐和好夫君干出来的龌龊事。

  最后的事情又被那对狗男女捅了出来,董良杰还装作受害者,请莫家村的村民做主。

  最后将前身逼死了。

  而莫四妞在前身被沉塘前,故意将她董良杰做的事情透露的前身知道。她想让前身体会绝望和被背叛的愤怒。

  她成功了,前身死后,灵魂不散,一直想找机会报仇。

  可惜她只是一个气运普通的人,根本没有来生。

  原身这辈子直接没存在过,也没有人知道她的曾经存在过。

  或许她的执念太深,才影响她一直梦到她前世的场景。

  搞清楚了前因后果,莫小花默默在心里说道:“你放心,我会帮你报仇的!”

  她感觉说完这些,身子似乎轻松了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缓了一会儿,她的脸也恢复了血色。

  面对夏景岚的疑惑,莫小花只解释道:“没事,只是做了个噩梦。”

  夏景岚见她不再冒冷汗,松了一口气。

  折腾了大半宿,莫小花终于能睡个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夏景岚独自去主院给夏夫人和夏老爷拜别后,将妻子连人带被子打包到了马车上。

  莫小花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省城了。

  这一路,为了不打扰到她休息,夏景岚特意让马车走得慢点,尽量平稳一些。

  落日的余辉慢慢跌落城墙的边缘,她们终于到了省城。

  三辆马车缓缓驶入干净的青石板巷子,各家的饭香传出,莫小花的肚子应景叫的叫了一下。

  夏景岚放下手中的书,倒了杯茶递过去:“饿了吧,先喝点茶,马上就到了。”

  莫小花喝罢,夏景岚接过茶杯,将未喝完的茶一饮而尽。

  给莫她介绍他们的新住处:“这条巷子叫梧桐巷,离灵山书院很近。里面住的基本上都是读书人,这里也有私塾,所以出入的除了灵山书院的学子,孩子私塾的学子。”

  莫小花点点头,这应该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学区房了吧。

  马车进了巷子,没走多久,就到了她们的新宅子。

  三七已经请人提前打扫过,所以直接入住就行了。

  春兰带着两个婆子整理行李,夏景岚带着莫小花去酒楼解决晚饭。

  临走前,莫小花一人发了一串铜钱,百来文一串,算是这段时间的辛苦费。

  她又不是周扒皮,自己出去吃喝玩乐,员工连晚饭都没得吃,还得当牛做马安置行李。

  吃完晚饭,莫小花这才认真打量院子。

  可能是新搬来的原因,整个院子光秃秃的,打扫得还挺干净。

  一整天的赶路,舟车劳顿,大家很快就进入梦乡了。

  睡了个好觉,莫小花第二日一大早就醒了。

  她醒来的时候,邻家已经炊烟四起。看来大家都比她起得早啊。

  吃过早饭,莫小花打发厨房的李婆子去回香居买了些白米糕回来。

  她昨日和夏景岚吃饭的时候看见的,见生意不错,打定主意买点回来,拜访邻居。

  这世界从来就是个人情社会,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说得就是这么回事。邻里之间,人情来往不能含糊,好的邻居能给人省不少事。

  早上人少,不用排队,李婆子很快就将东西买了回来。

  莫小花带着春兰,提着糕点一家家拜访。

  这梧桐东巷,一共有五个院子。除了一家主家搬走空置的,基本上都是梧桐巷的土著,算是整个梧桐巷最好的地段了。

  租金也不便宜呢,他们家的院子,一个月的租金要十两银子呢。

  挨家挨户送了糕点,人家见她穿着不错,还带着丫鬟,都礼貌地请她进去聊了几句。

  说来也巧,巷子最末一家姓孙。

  想到这个姓,莫小花脑子里闪过她那狼心狗肺的前未婚夫李秋谦的妻子,她听李秋谦的老娘炫耀过,她儿媳妇不就是省城一个举人的孙女么!

  她儿媳妇姓孙,那他儿媳妇的祖父应当也姓孙的吧!

  总感觉有点巧呢!

  算了,她现在也没空想这些,夏景岚帮她订的书桌到了,喊她回去瞧呢!

  莫小花颠颠儿回去了,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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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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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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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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