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玉忍不住暗暗称奇,丁姐姐的身世只怕真不是普通人家。
“我也觉得丁家肯定不会有这样的东西,一定是原本就属于丁姐姐的。这么说来......当年他们收养丁姐姐必定另有隐情。丁姐姐若是想知道,咱们去问他们就是,这也不难。”
丁秋芳有些意动,但很快眼中刚刚升起的光芒又黯了下去。
“还是不了吧,”她摇摇头,轻轻笑叹:“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问不问他们并不重要了!就......就顺其自然吧!若是有缘,自有再见的一日,不然,便是缘分已尽,我也不会纠结了。”
她说的“再见”指的自然是与亲生父母。
但她已经不敢轻易相信父母之爱了,甚至忍不住暗暗想道,或许因为她是个女儿,所以亲生父母遗弃了她吧?
即便不是遗弃,也真的不重要了。
她已经过了需要父母的年龄。
她如今只庆幸,老天爷大概是看她过去太苦了,终于给她一点甜头了。
她已经跟丁家没有关系,这比什么都强!
以后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她不需要父母了。
宋明玉点点头,她能理解丁秋芳的感受。谁要是在丁家那一家子生活这么多年,都不可能一点儿影响不受、不可能没有什么创伤。
她便笑笑,“嗯,过去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和以后。丁姐姐唤我一声明玉妹妹,可千万别叫大小姐了,不然——”
宋明玉促狭一笑:“不然我大哥要不高兴啦!”
丁秋芳忍不住“扑哧!”一笑,心里一暖,点了点头:“明玉妹妹......”
二人相视一笑。
显然,宋明玉是十分赞同丁秋芳和自家大哥在一起的。
意识到眼前这位说不定在将来不久之后就是自己的小姑子了,丁秋芳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低声道:“谢谢你,明玉妹妹......”
谢谢你接纳我!谢谢你没有看不起我!
宋明玉摇头笑笑:“丁姐姐可别谢我,这都是你自己的努力。”
她这一路走来太不容易了,大哥需要这样的妻子,宋家也需要这样的儿媳妇。这样的儿媳妇,才是最合适的。
宋明玉看好丁秋芳,宋老爷和苏氏听了丁秋芳的出身,虽有些意外自己的儿子会喜欢这样一个女子,但也没有反对。
苏氏见了丁秋芳之后,想到她的过往,更不觉心疼怜惜。
宋家自己从前也是受过许多苦楚艰辛的,更能理解明白丁秋芳的不容易。
“这孩子必定是个有后福的!”
苏氏叹道。
宋明玉笑道:“咱们家还没办过喜事儿呢,我看大哥年纪也不小了,不如赶紧的把婚礼给搬办起来吧!家里多了个嫂子,也多个人管事儿,岂不是好?”
苏氏也笑:“这倒也是......”
世子爷已经委婉提了好几回了,明年春天是务必想要完婚的。世子爷急着完婚,这是看重爱重自家闺女,苏氏和丈夫都别提多高兴了!
两人自然没有意见。
宋世涛是哥哥,原本也应该先成亲。
原本他们还愁呢!
毕竟自家是外来户,半年前还是流犯罪籍的身份,即便如今攀上了西北侯府这门姻亲,这身份也还是挺尴尬的。
为宋世涛、宋世川两个儿子找媳妇儿,可不就犯了难了!妥妥的高不成低不就啊。
更可怕的是,还得应付一些明显心思不纯的。
比如就有好些金盛城里或者是城外的商贾之家,派遣了媒人上门,笑眯眯的说的天花乱坠,想要将自家闺女嫁给宋世涛。
挑选儿媳妇这样的大事儿,苏氏自然看重,好好的接待着。
但苏氏也不傻,婚姻大事非同儿戏,不可能媒人上门就应了,当然要查。或许因为经不起查,媒人往往不乐意,瞧不起宋家“外来暴发户”的身份,甚至隐有逼迫诱骗。
大有“过了这村没这店了!”、“你要是不答应就有别的人家上门去提亲了!”、“错过了后悔也来不及!”等等,可苏氏怎么可能拿儿子的亲事儿不慎重?
无论媒人们怎么说,都没有当时松口。
事后查起女方家和女方底细也很容易,宋明玉拜托给关溯一声就完了。
西北侯府出手,不但查的非常细致,并且还非常快。
总而言之,都不是良配。
甚至还有一些底层小官吏之家,也同样这般,盯上的是宋家与侯府的姻亲关系,要么品行不正,要么就是拿养歪了的庶女糊弄。
可不把苏氏气得够呛!
偏有些人家还自信得不得了,媒人再次上门的时候,苏氏婉言谢绝,人家还不高兴,一个劲儿的追问“为何”?
苏氏不太好说过分的话,宋明玉就不管那么多了。
你们自家什么情况自家不知道吗?人家婉言拒绝了、给你们留了体面,你们反倒不要这份体面是吧?既然如此那就大家开诚布公吧。
苏氏不好意思说的书,宋明玉笑眯眯的说了。
媒人这才尴尬起来,灰溜溜的走了。
宋明玉是未来的世子妃,等于是这一片儿上的女主人,媒人也好,说亲的人家也好,别管背地里如何气恨愤怒,并不敢当着宋家的面说、也不敢明面上说。琇書蛧
可他们私下里如何,宋明玉会在意吗?
只要不说到自己跟前来,她都不在意。
说到自己跟前来的,那就是上赶着找倒霉,该在意的也不是她啊......
苏氏后来干脆就放出风声暂时不给自家儿子找儿媳妇了,过个一年半载再说。
与其等媒人上门,不如自己慢慢打听着合适的再请媒人上门去说呢。
尤其是宋世涛的媳妇,那是长媳,更要慎重。
本来还愁这事儿愁得不得了,没想到老天爷这不就给她送了个好媳妇来了?
苏氏简直意外之喜!
于是,婚事就定在十一月里。
那时候该收获的各种庄稼都已经收获好了,家里比较空闲,正好成亲。如今还有好几个月呢,收拾新房、置办一应物件还有时间。
除了年底,其实这会儿也空闲,但这会儿就办婚礼,太过仓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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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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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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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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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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