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九每次每家发四张牌,拿到牌以后需要要两两相配,做成一前一后两对牌,做完牌才能跟庄家去比大小。
至于是输是赢,除了牌本身的好坏之外,还要看配(做)牌的本事。
除了正常的胜与负以外,还有和局。
再说小牌九。
小排九每家每次只发两张牌,拿到牌以后,只要把牌翻过来就可以跟庄家比大小、定输赢,胜负与否全看牌的好坏。
总结下来就是:大牌九的胜负需要运气与赌术以及千术兼备,而小牌九则是纯靠运气。
平心而论,如果眼下不是在新葡京举办的千王大赛决赛局,让我二选一,我肯定毫不犹豫的就选小牌九。
但是身在此时此刻的场景里,我绝对不能选!
因为小牌九里面有个天坑,就是拿到牌以后,即刻开牌分胜负。
这一点,对老千而言是致命的。
老千最怕的是什么?最怕的就是在一场赌局里,完全没有操作空间可以供自己发挥!
选择小牌九的话,牌刚拿到手里就得翻牌开牌,比大小分胜负,这就等于是在纯拼运气了。
何晨光既然敢让胡定贵暗箱操作,把牌九作为压轴项目来登场,就表明他肯定是极其擅长的。Χiυmъ.cοΜ
如果我选择小牌九,就等于普通人跟擅长扑克牌的老千,比发到手就即刻开牌的斗牛一样。
你以为你在跟对方拼运气,殊不知对方在跟你拼千术!
虽然牌九并非我擅长的项目,但这不意味着我就没学过类似的千术,即便实战经验微乎其微,可我仍旧想大胆尝试。
所以,最终我选择了大牌九。
我相信,这一选择必然在何晨光的意料之中。
考虑到人数的上限以及时间关系,在具体玩法这一项里,我选择了比较简单的推牌九。
轮流坐庄,不存在什么下注一说,跟上一局抽牌比大小一样,以在当局推出最大牌之人为胜负手。
当局谁推出的牌最大,谁积1分。
反过来,输的人没有积分。
三轮过后看积分排名情况,如有同积分者则进行加赛,最后胜出之人为该小场的终极赢家,积3分。
在前面两局的比赛,我们三人同积3分的前提条件下,这一局的三小场推牌九,其中的胜负手将直接决定千王大赛的冠军归属!
………………
在抽签排序谁先谁后的规则里,我抽到了第一轮的庄。
所以这一轮,我率先坐庄。
推牌九由闲家先排骨牌,庄家进行打骰,打骰之前闲家是可以砌牌的,对于这一规则我格外的上心。
并且在打骰子的时候,我自身的注意力,于悄无声息间就转移到了何晨光的手上,想看看这家伙在砌牌的时候会不会玩儿什么猫腻。
有一说一,何晨光天生就适合做老千,因为他的手修长又纤细,就跟女人的手差不多。
不过,倒是有一个奇怪的地方。
何晨光留了指甲,而且是所有的手指全都留了!
按说,在手型已经很引人注目的前提条件下,再留个指甲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征兆,并且还很诡异的给所有指甲都染上了黑色的颜色。
像何晨光这个级别的老千,根本就没理由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看到这一幕之后,我暗自在心底留神警惕起来。
我隐隐有种预感,何晨光这一手显眼的黑色指甲,极有可能就是为了今晚的牌九局而准备的!
心念至此,在定拿牌的规则之时,我选择了跳拿。
玩儿过牌九的人都知道,身为庄家是可以定拿牌规则的,比如说横着4个骨牌一起拿,或者直接竖着拿一栋,又或是跳着一个一个拿。
拿完骨牌以后,四张骨牌中有头和尾之分。
头、尾各两张牌,等到所有人都确认摆好牌后,庄家会把牌的头尾逐一跟闲家去比较。
头尾都赢的一方,算作赢。
其中,头赢或者尾赢都算只能算作没有输赢的和牌。
所以在拿到牌之后,就需要谨慎判断如何调整头跟尾的组合或点数。
牌九的组合分文武,有些地方称作为“公母”。
公的:天,地,人,和(鹅),梅花,长三6,板凳4,黑11(或叫斧头/虎头),红头10,高脚7和铜锤6,各一对。
母的:杂9(分白9和红头9,用法一样)杂8(分平头8,斜头8用法一样),杂7(分白7和红头7,用法一样),大头6(1个),杂5(分白5,红5,用法一样),丁3(一个)。
推牌九里以天九至尊为大,即《千王之王2000》里,周星驰饰演的黄师虎摸到的双天至尊,可以轻松通杀所有组合。
定下玩法介绍好规则以后,直接进入正题开打。
在负责打骰子的时候,我发现何晨光洗牌的速度很快,同期至少是余霜的一倍速以上。
这么快的速度,当真是强项无疑了!
等打完骰子,牌到我手里的时候,我顿时就发现了一丝不寻常!
我发现,32张牌九的骨牌背面,每一张牌似乎都被人下了焊。
也许有人可能会觉得,像这种黑漆漆的牌九骨牌,通体质地坚硬,怎么可能会被下焊。
实际上,非常非常的简单!
跟麻将牌下焊一样,只需要用“软挂花”法即可。
在科技水平与时俱进的21世纪,各种赌博类的作弊手段,也在不断的更迭交替。
就比如,给牌九“软挂花”。
注意,我说的是“软挂花”,并非“硬挂花”。
用“软挂花”做记号,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随时销赃匿迹。
它不像“硬挂花”一样,靠着指甲或是戒指一类有锋利切边的道具,在牌上留下不可被销毁的印记。
“软挂花”都是用特殊的挂花膏,亦或是凝胶体去完成的。
等到必须要销毁印记的时候,只要用上某些特殊的材料,即可瞬间清除掉所有的痕迹。
我想,我已经明白为什么何晨光要留长指甲,而且还染成了黑色。
这是因为他的指甲缝里,藏有“软挂花”以及销毁印记所需的材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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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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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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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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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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