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嘛过来,姨娘哪里没饭吃?”郑轩一边切着菜一边说道。
“哪能,我吃不惯哪里,听说哥要亲手下厨,我就特意来帮忙。”郑明凯不断加柴火,丝毫没有在意火越烧越旺,甚至烧了出炉口。
“火太旺啦,你是在烧菜还在烧我?”
“哦…”
郑明凯立刻又将燃烧着的柴挑了出来,然后扔到外面的天井上,踩踩几脚,拍拍手就进来。
“你还是回去吃吧,要不然姨娘又说我带坏你,没有好东西给你吃。”郑轩有些嫌弃地说道。
“哪能,我已经跟她们说了,不回去吃饭,她们不知道你下厨就有多好吃。”郑明凯死赖着不走。
见居灶房没有自己活可干。
于是就蹲在侧门外,旁边还有一只大黄,也像模像样地坐着,不断摇晃着尾巴,郑明凯就差来两根香烟,像极了地痞流氓。
每当有女子经过,都要吹一下口哨,大黄跟着他相同吠一声,一人一狗目送女子离开,顿时引来女子发笑。
她们都没把他当成流氓,而是一个毛都没长大的孩子。
要是老妇人则会过来,捏一下他的小脸蛋,然后嘲笑道:“哎呦,小郑长这么大了,毛快齐了,思春了,现在开始偷窥别人家姑娘啦。”
弄得他脸蛋害臊,拍掉老妇人的手,让她赶紧滚。
就在这时,泰泰带着两人回来了。
三人卖力地吃着煎包,一路大摇大摆地走回来,完全不顾背后几位护卫饥饿的眼神。
大黄很快脱离郑明凯,在郑暄妍与小西周围转悠几圈,还用长长的舌头舔了几下,就差要扑上去,并在裙子底下钻来钻去,然后就盯着泰泰手上的煎包,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这让郑明凯好生羡慕,这日子真她娘的活得不如狗。
泰泰与小西啃的随意,完全不顾形象,而郑暄妍却不行,一手吃饼,一手遮住,要让人看不到嘴巴的搅动。
“大嫂,你回来啦,今天大哥下厨。”郑明凯像野孩子般说道。
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曾经可是过着穷日子,虽然郑家是个老地主,但在这穷乡僻壤,地主也不能当饭吃,要不是郑轩开始发力,他现在也一样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相公他怎么了吗?谁招惹他了。”泰泰好奇的问道。
“还用问,肯定是红毛,那群憨货应该骗了大哥不少钱。”郑明凯随意的说道。
随后一群人都进入屋内。
很快居灶房内传来飘香。
这是郑轩在这7年以来养成的习惯,只好心情不好就会下手做饭,然后暴饮暴食。
并非他想自己动手,而是当时的宜兰,非常贫瘠,像样的食材也没有,除了大米,番薯就没了,连土豆也是种一茬病一茬,并且当时的饭难吃,家里人只会大锅饭,大杂烩,没有专业庖丁,哪能好吃?
最后只能自己动手,逐渐就成为习惯,至今一直保留着。
郑轩把鸡胸肉切成丁块,大葱切小段,干辣椒剪段去籽,然后下锅爆炒,并加入花生米。
正宗的宫保鸡丁,要遵循4689法则,鸡丁炒到四成熟时放辣椒,六成熟时放进料汁入味,八成熟时出锅,倒入盘中刚好九成熟,剩下的一成靠余温自动达到全熟状态。
这道名菜,可是1842年四川一位名叫丁宝桢的官员发明的,他治理蜀地有功,在四川总督任上鞠躬尽瘁,为表彰功绩,朝廷追赠“太子太保”,丁宝桢也被尊称为“丁宫保”,和他发明的这道菜也由此得名为“宫保鸡丁”。
下一道菜依旧是名菜,名为“嫦娥知情”。
这是咸丰还没当皇帝时,偷偷出宫见识京城繁华,民间女子所制作的菜肴。
先把虾仁和猪肥膘肉剁成细茸,加上蛋清和调料,搅拌均匀后挤成虾丸煎成饼,围在盘子周围,再将切条的鸡肉和芹菜一起爆炒,盛在盘子中央,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清爽可口,咬在口中充满弹性,特别是虾饼,色泽金黄,令人食欲大增。琇書網
最后还有正宗的叫花鸡。
这只叫花鸡在制作上要更为繁琐讲究。
选择一岁左右的母鸡,拔毛洗干净后,将鸡的内脏掏出,放入姜末,蒜瓣,大料,菌菇等。
再用新鲜的荷叶将整只鸡包裹住,外面厚厚地抹上一层泥巴,用武火将泥巴烤出裂纹后,转而用果木文火继续烧烤盏茶功夫,再将其全部埋在果木余灰中,用余温继续烘焙。
这样做成的叫花鸡,不仅无鸡肉的腥味,还多了荷叶的香气,肉质酥软,香而不腻,鸡腹内的菌菇因为吸足了鸡肉的油脂,口感更厚实滑嫩。
这可是大清江浙一带盐商奢侈的吃法。
等郑轩做完了几道菜。
此时屋内的人已经流满了口水。
整个屋子都是这些菜的香味,泰泰早已经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还咽了几下口水。
郑明凯宁愿被老娘棍棒之下出孝子,也不愿离开是有原因的,如此美味,挨多几下也值了。
要是在主家哪有这么好的食物,全都是大杂烩,就连菜色也不及外面的小贩小吃来的美味。
“哥快点!我饿了。”
“饿不会回去吃呀?”
“不要,我走我就是傻子。”郑明凯态度坚决。
“让他在这里吃吧,反正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泰泰也在一旁帮腔道。
“还是大嫂疼我,哥你就不够意思了,我们还是亲兄弟。”郑明凯傲娇地说道。
“那你还不滚过来帮忙?”郑轩没好气地说道。
随后便见到郑明凯兴奋地冲进居灶房,在捧菜的过程中不断偷吃,最后还被郑轩敲了两勺。
在古代,即便是结了婚的夫妻,也要与家长一起上桌吃饭。
但只从郑轩来到这世界上之后,就把这给打破的干净,毕竟郑轩自己可是一个大忙人,经常忘记饭点,可把老爹气得不成样子,不过也没法,能力不及儿子。
别人家以继承家业为荣,郑轩以创造家业为荣,而且还比老爹出色太多,成亲之后就另起炉灶,当然反对不少,不过郑轩还是力排众议,并不太困难。
“还好我机灵,去找福叔,不然就错过一顿了。”郑明凯擦了擦口水说道。
就连小西也忍不住咽口水,可这是别人门户,不得放肆,只好站在郑暄妍身后看着一道道菜被摆出来。
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回事,自己到底是进了贼窝,还是山寨,完全搞不明白如今的状况。
原以为会被起义军抓住,或是给“野人”当奴隶,可是时今反而更自由,可让人摸不着头脑,也不知所措。
便看着他们大吃大喝,特别是郑明凯吃得最为嚣张,一大块鸡腿一口塞进嘴里,连气都不带喘一下。
满嘴都是鸡油,完全不顾形象。
就大黄也分得几块鸡骨头,专心致志的吃饭,早就把女色抛之门外。
郑轩瞪了一眼正在奋战的郑明凯之后,他才有些不情不愿地拿着大碗,装上饭,弄了两个鸡翅,还有虾丸煎饼。
一手一个碗走了过来,将饭递给郑暄妍两人,有些刀子嘴豆腐心的说道:“别说我们老郑家欺负同姓人,饿着了你们,你们算是有口福了,我大哥下厨,你们京城的厨子吃屎也赶不上。”
这话说得,郑轩都有些想揍人的冲动。
郑暄妍也是红着脸,露出难堪之色接过香热的饭,而小西早已经不顾形象的大口吃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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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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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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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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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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