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叶千明秦岚>第1006章 勾心斗角,好寒心
  江湖,江湖,为什么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呢,因为很多事情,你不想做也得做,所以身不由己。

  坦白说,我跟张文甘之间其实没什么仇,也没什么怨,但是……

  没办法,我想往上爬,而他恰巧是我往上爬的一块垫脚石,为了更上一步,我必须得踩着他上去,不然我就只能逐步不前。

  若说江湖的残酷之处在哪,大概既是在这了。

  很多时候,大家都没什么仇怨,可为了利益,为了更进一步,大家总会有摩擦,总会相互吞噬。

  区别就在于,有些时候,打人不成反被打,吃人不吃成反被吃。

  要想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的保证自己比别人更强!

  其实吧,我也不太想把张文甘搞死。没了解张文甘是个什么人之前,他死不死我无所谓,他死了,我能踩着他更上一步,那他还是死了好。

  可现在,我已经足够了解张文甘这个人,也知道了他想做什么事……内心深处,其实我也想看看张文甘要是真做成了他期盼的事,这个世界到底会怎么样。

  只是……我们终究是活在这个无比残酷的现实之中,有些事,即便不想做,也必须得做!

  当潘晓光亲自带着人从河内来到岘港时,我直接爽快的把张文甘交给了潘晓光。

  接着,我和叶千柔登上了一栋二十几层高的大楼顶部。

  叶千柔打开随身携带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些枪械组件,开始一点点的组装。

  旁边,我手持望远镜,远远注视着几百米开外的沿海公路。

  公路上,足足八辆警车,两辆吉普特警车,两辆押送囚犯的特质面包车,四辆普通警事轿车,正缓速前行。

  对待张文甘,潘晓光着实是谨慎,不禁出动了几十号警务人员,还特别请来了一个特警小队随行押送。

  当叶千柔组装好了狙击枪后,我问她:“这个距离,有把握吗?”

  叶千柔架着狙击枪,半跪在地,眼睛透过瞄准镜看向沿海公路,嘴里冷漠的说道:“m82a1狙击步枪,口径为12.7毫米,枪重13公斤,容弹10发,精确射程,1850米,最大射程,2500米,俗称步兵大炮。这把枪虽然不是反器材狙击步枪,但距离近的话,也能打出反器材狙击步枪的效果。”

  “用这把枪的话,只要距离在两千米之内,即便张文甘一直窝在车笼子里,也能要他的命。”

  听她说出最后一段话,我方才放心,并叮嘱道:“开枪的时候,瞄准一点……如果他是死在我们的手上,起码我不想张文甘感觉太受罪。”

  叶千柔一动不动的端着枪,并透过瞄准镜瞄着车队,嘴上则道:“这不像你啊,竟然会心软。”

  我没好气道:“你以为我心肠多么硬吗?”

  叶千柔又道:“决定用张文甘祭旗的时候,没见你怎么犹豫。”

  我凑了凑肩膀:“那时候跟张文甘不熟嘛。”

  叶千柔淡漠道:“现在就熟了?”

  我道:“也没多熟,起码是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了……再有,人家到底是帮了我们不少忙。”

  叶千柔沉默了数秒,最后说出了一段我反驳不了的话。

  “不管张文甘怎么死,说到底,他都是死在你手上的。”

  这话我确实是反驳不了,因为算来算去,张文甘还真就是死在我手上的。

  我反复压榨张文甘的价值,结果最后还是要他死。

  说实话,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狠了点。

  不过,环境逼人啊,坐在这个位置,我就必须为全体考虑,更要为大局考虑。

  张文甘不死,我会担心的睡不着觉,同时,越南上层的那些人,也会施压于我。

  “开始了……”

  我正胡思乱想时,叶千柔忽然提醒了我一句。

  我赶紧拿起望远镜看起来,这一看,正看到有一伙又骑摩托又开车的人出现在警事车队之后,而在车队前面,也出现了一波人,那些人皆是头戴面罩手持ak,连他妈pgr都有。

  我喃喃道:“好家伙,大老李真是个狠人啊。”

  看得出来,李铁着实是张文甘的心腹兄弟,为了救出张文甘,他是真下力气!

  一发pgr打出去,车队前方的一亮闪烁灯光的车顿时就炸飞了好几米,又是一发pgr打出去,所幸这次并没打中,但接连两发pgr爆炸,到底是逼停了车队。

  紧接着,警匪双方于沿海公路上展开了激烈的枪战。

  看得出来,跟着潘晓光过来的人确实都是精锐,悍不畏死,枪法精准,头脑敏捷,反应迅速。

  但好虎架不住群狼,为了救出张文甘,李铁组成了一个七八十人的队伍,更是购买了pgr这种大杀伤力武器。

  在pgr的炮火下,车队被轰开了一个口子,接着就见一个瘸脚的蒙面武装分子带头冲了进去,包里的拆开了押送囚犯的车子,救出了张文甘。

  当张文甘从押送囚车里走出来时,叶千柔立刻询问我:“要不要动手?”

  我道:“不忙,潘晓光可不止这点手段。”

  确实,潘晓光不止这点手段。

  “嗡嗡嗡——”

  嗡鸣声中,一架直升机飞临沿海公路,飞机两端,两架机枪同时喷吐火舌,顿时间,李铁一方起码死了十几号人。

  我嘴角勾了勾:“看到了吧,论黑,还是他们黑。”

  叶千柔别我这话说愣了,不解道:“谁黑?”

  “当然是潘晓光啊。”

  我幽幽道:“我提醒过潘晓光,让他多准备些人手,知道他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叶千柔不解道:“怎么说的?”

  “潘晓光笃定的告诉我,张文甘一定会死在岘港!”

  叶千柔一愣,不解的看向我:“你的意思是,潘晓光就没想让张文甘活着去河内受审?!”

  我继续用望远镜注射着战况,嘴里喃喃道:“不止是潘晓光,还有阮云平,还有很多人,他们都见不得张文甘活着去河内受审。鬼知道张文甘在死前会咬出多少他们的脏料,他们又怎么会给张文甘受审的机会?!”琇書蛧

  跟普通人比,我们是坏人。跟潘晓光阮云平这些人比,我们混江湖的都算好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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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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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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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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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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